篇一:学校控烟工作制度和措施
为进一步夯实“为每一位学生的生命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龙
副组长:李学宝 马晓岚 苏玉贵
成 员:暴怀勇 马焕龙 张嘉炜 王冬华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由王冬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办公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室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总务处负责教学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即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
篇二:学校控烟工作措施
一、违反学校控烟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不能获得校级以上的表彰。
二、教职工在校内吸烟,第一次罚款1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通报,第二次罚款15元,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三、吸烟的学生,对于违反的学生,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同时该班在月班级评比中扣除相应分数,并与班主任考核及奖金挂钩。
四、“三好学生”等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学校各处室、年级组、办公室内严禁摆放烟灰缸等烟具,若有人员违反规定吸烟者,应接受教育与处理。五、开展无烟办公室评选活动,对于授予无烟实称号的,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 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对来访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七、学校控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负责监督所辖人员,若有违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予以大会点名批评,重复出现则按相关要求扣除当月奖金。
八、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停业整顿。
“烟草致命如水火无情,控烟履约可挽救生命。”这是世界卫生组织2017年提出的“无烟日”口号,为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号召,西转苑学校积极创建无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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