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选用教材与教辅材料制度

2020-10-09 制度

  为切实减轻我县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用,现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上级行政部门、发改委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自治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县学校供学生选用,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育部门、学校不得自行推荐教辅材料。

  二、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

  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评议推荐教辅材料的学科和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具体办法另行下发)。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

  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五、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

  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科书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教育部对教科书使用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于违反本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

  取回扣的单位和 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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