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1-01-17 制度

  一、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党委领导、接受团委指导和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群众性原则。

  4、坚持团结和引导、寓教于活动之中的原则。

  5、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原则。

  二、学生会工作基本形式

  1、会议。学生会通过召集各种会议,如学代会、班长联席会议、全委会、主席会议、工作全会等,讨论和研究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事宜。

  2、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文化、学习、文娱、体育等活动,寓教于活动之中,寓娱乐于活动之中。

  3、团体、兴趣小组。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同学的成长和成才。

  4、社会实践。包括组织参观、访问、考察、生产劳动、科技文化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

  5、其它。通过各种正常的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维护和代表同学利益,配合学院相关部门进行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会工作的基本方法

  1、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在同学中倡导和培养良好的学风,校风,为同学的成才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以丰富、有效活动作为工作的载体,寓教育和娱乐于活动之中。

  3、运用榜样的力量和激励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以身作则,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为同学指名努力的方向,并推动学生会工作。

  4、贴近同学,与他们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真正代表同学的利益,切实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5、抓住规律,循序渐进;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活动;坚持充分发挥民主和群众性,调动同学自身的积极性。

  四、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及学院各阶段工作重点,在院团委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全院性的学生工作。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和适当的方式,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履行团委规定的各项职责和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并做好院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2、学生会成员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文明的言行举止来对待他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奉献的精神来做好各项工作。

  3、学生会成员在召开会议时,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者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4、学生会成员在值勤时,要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值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

  5、各部门要服从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安排,有责任、有义务完成团委、主席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6、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团结一致。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处理好学生会各项事物。

  7、对于学生会成员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者,将给予表彰。若出现作风不正或不认真负责者,在全体会议上,将进行点名通报批评乃至除名。

  六、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守则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守则:

  1、学生会干部是院学生会骨干力量,必须是品学兼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层次。

  3、遵守学生会章程和一切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各项决议。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校园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5、恪守学生会内部纪律,按时参加例会和其他会议,做到准时到会,不无故缺席,不中途无故退常

  6、学生会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专业课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生会干部在做好院学生会工作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学生会工作与系、班级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广大同学的关系,以身作则,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树立威信。

  7、学生会干部要定时主动向各部、办公室负责人及副主席、主席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8、学生会各成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力戒职责不清、互相推诿,工作要尽职尽责,准确及时。

  9、学生会干部换届时,原有的各种文件资料、办公用品须在学生会办公室、院团委的监督下交换。原成员须向新成员介绍过去工作情况,并对其工作提出建议。

  10、凡受过院内、团内、党内处分的学生在未撤销处分之前不得担任学生会工作。(除有突出专长,经院党委、团委同意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外。)

  七、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 遵守院规院纪,无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不良记录。

  (三) 承认并自觉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 热爱学生会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具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群众基矗

  (五) 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

  (六) 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排名位居前20名;身体健康。

  (七) 其它竞聘学生会干部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二章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凡符合以上条件(总则)的学生会干部,可以获得基本分90分,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加奖惩分。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依据。全年累计超过三次无故缺席者,取消考核资格。

  第四条 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见附件)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保障会议能顺利、高效的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证我院学生会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院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并且有维护制度尊严,保证制度实施的职责。

  一、会议的组织安排

  1、为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生会将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

  2、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考勤。

  3、会议通知后,与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干事或副部长可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部长请假, 各部部长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副主席向主席请假,书面材料交至办公室备案。

  二、会议形式

  1、常委会例会:定于每周的星期三中午一点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各常委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2、全委会:时间地点会议前通知,所有学生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3、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不定期会议:由主席召集所需成员召开,对临时任务和紧迫问题给予布置和解决。

  三、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

  1、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和整理。

  2、三次无故不到者将提出警告批评,屡教不改者将除名,并交至院团委备案。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意见(试行)

  为了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切实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端正工作思想,牢固树立“服务于同学、服务于学院、服务于社会”的坚定信念。

  牢记服务宗旨:热情服务,虚心谨慎,乐于奉献,以诚待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准时出席学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有事必须请假。

  四、明确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细做实各项任务。

  五、增强协作意识,各部门之间、各成员之间要紧密团结、密切合作,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

  六、维护组织威信,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学生会组织的威信。

  七、拥护“适人适位”,以学生会工作大局为重,以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为主,既要勇于担负重任,更要勇于让贤。

  八、密切联系各班委会及广大同学,收集整理多方意见,用于指导工作。 九、拥护奖惩措施,对在工作中高度负责、勇于创新、功绩显著者,除在全会上通报表扬外,还要报请院团委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工作纪律,对学生会的权威及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报请院团委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处分。

  十、此工作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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