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24-04-07 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

  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23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

  1、代表的条件。

  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

  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加民主管理大会活动,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代表的培训:

  工会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并则重于民主管理的有关基础知识,不断提升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

  七、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

  大会设立有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提案工作小组,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提案的落实。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提案处理和落实。

  提案的审议是否审核合格:

  提案登记。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释。

  提案落实。工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1)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向大会的预告制度。

  (3)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评估制度。大会闭会时,由民主管理小组向全体教职工发放问卷表,对本次大会的质量进行测评,并做好数据的汇总,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附"教代会质量评估表")召开大会所需的经费,由幼儿园提供。

  八、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行使的权利。

  2、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发动教工广泛征集整理提案。

  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组织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徐汇区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筹备阶段:(筹备会)

  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幼儿园党政工调查研究,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3、备工作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和文件,于大会前十天交给教职工审阅。

  5、教职工(代表)进行有关教代会知识培训。

  6、始征集提案。

  预备会议:

  1、召开核心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大会的中心议题和会议的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2、 取大会筹备组关于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3、报告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

  4、通过大会的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

  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有关领导致词。

  3、园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4、工会作有关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做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

  5、第一次大会结束,布置分组讨论事项。(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园长和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修改。做好会议记录。)

  6、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修改和完善园长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讨论通过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闭幕会

  1、对有关工作报告及方案的调整作说明。

  2、表决通过有关方案及相关的决议。

  3、园长作补充发言。

  4、闭会后,工会做好大会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上报党组织和区教育工会。

  5、做好本次大会的质量评估工作。对大会的满意度进行教职工的调查问卷,工会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存档。

  附则:

  本制度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

  1.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园领导班子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为工会。

  3.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为幼儿园正式在编人员。

  4.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⑴在每五年一届的换届大会上,听取并讨论园长的任期目标报告;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让代表掌握园长任期目标的实施和幼教改革的进展情况。园内的重大措施出台前,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⑵评议监督园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并提出奖惩建议。

  ⑶审议通过规章、制度、考核细则以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园长办公会议审定,由园长颁布实施。

  5.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⑴协同党支部和各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

  ⑵围绕全面推进和实施幼教改革目标,建设全市一流、全省有名的幼儿园,充分调动以保教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我园幼教改革,促进我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⑶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⑸动员职工贯彻园内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园长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⑹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会前、会后报告制,及时向园领导班子和上级工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会议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分配,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总名额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三)讨论教职工的福利经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的工作,每学年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领导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新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4、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5、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6、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小路口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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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职工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出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职工说明,取得多数职工同意;遇有重大事项,应经党支部、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决必须有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教职工大会议题,应根据田四幼中心工作和教师及家长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教职工意见,经主席团(园务小组)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3、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做出决定或决议。对教职工大会所作出的决定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

  4、工会主席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实施教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接受教职工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5、教职工大会对工会主席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其提出建议,也可报告党支部或上级工会。

  6、提高教职工的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教职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接受教职工的申诉。

  7、工会有权对本单位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行为和言论提出意见,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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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幼儿园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园长报告工作,就幼儿园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幼儿园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由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幼儿园决策。

  五、园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幼儿园各方面工作的情况。

  六、讨论并向园长交送教职员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园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八、根据园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员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幼儿园的决策。

  九、对园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园长提出任免幼儿园各部门干部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任免园长的建议。

  十、教职工代表的选举:

  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50人,按《淮南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我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

  1、代表的条件。

  2.代表的产生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各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7

  教代会是幼儿园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一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幼儿园。

  第二条教代会职权

  教代会在本园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第三条教代会提案

  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问题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由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

  第四条教代会与幼儿园行政关系

  教代会支持和维护幼儿园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

  是幼儿园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教职工的代表。代表的人数占30%。中层干部不超过20%,代表的组成应由党、政、群各方面人员组成。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幼儿园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八条教代会会议和议程

  (1)教代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2)会议听取园长工作报告和有关管理工作报告;

  (3)讨论审议或者审议通过大会各项议案,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4)有关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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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流沟通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二、教代表培训制度。

  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三、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③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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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代会工作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紧紧依靠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做好教代会工作。

  二、教育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代会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

  三、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1—2次教代会,如有重大决策等必须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教代会。

  四、坚持按程序召开教代会,并将教代会资料整理、归类、存档。

  五、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的表决或选举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任何人和组织应当尊重表决或选举结果。

  六、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教代会代表在教代会中都是平等的,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代表在教代会上公开并充分发表意见,任何人不得加以限制。

  七、严格执行程序。学校的.发展规划,全员聘任、教师评职、晋级、评优、选先及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任何选举、表决、讨论等教代会活动均应执行规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否定。

  八、学校党支部形成教代会正式代表的决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九、工会是教代会的常设机构,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行使教代会的一切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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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有工会主席和群众选举产生的教师代表组成,并积极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2、 每年召开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园长向教职工作工作报告,大会对园长工作报告及园内的重大事情、决策进行审议,表决。教代会期间有工会组织教职工实提案。园长负责解答。

  3、 教代会负责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包括人事调动、校舍改造修理的资金使用、大型玩具添置或大额进费使用等)并对行政管理进行监督。

  4、 教代会应该公正、各观的地对正、副园长工作进行年终评定,并定出奖金的.额度。

  5、 教代会每学期参与与核心人员的民主生活会,对园内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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