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1
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何小来
成员:沈建伟高富祥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调查协助组、人员救治协助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做好防范。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2
一、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饮用水由本单位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七、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八、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九、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十、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一、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二、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3
(一)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4
一、加强对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幼儿园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幼儿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激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幼儿园饮用水的水质监测,水质监测如不合格应及时告知幼儿园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保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5
为保证学校师生饮水卫生安全,保障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为确保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饮用水采用温江区卫生部门认可准入的桶装水。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自行提供的自来水。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一、十一、元旦长假开学前由供水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有关资料由卫生室保管。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桶装水过期、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销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用水部门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要及时与总务部门联系,维修人员接通知后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各部门正常用水。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改接学校供水管道。
6、饮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师生饮水安全,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饮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沈建伟
成员:高富祥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桶装水管理要求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设专人定时供水,供水者必须有健康上岗证,保温桶要加盖上锁,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泵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泵房及水箱间。
五、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源小学学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特制订生活饮用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7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准产证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桶装水。
2、兼职供水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提供的饮用水必须在保质期内。
4、要求供水方定期为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有固定安全饮用水存放点。
6、每日有人员对饮水机作保洁维护。
7、如发现饮用水质异常,即将住手饮用,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向学生供应适温和足量的饮用水。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对电加热过滤热水器要定时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3、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及总护导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先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防止疾病经水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全县学校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
第三条三台县教体局是学校生活饮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生活饮用水必须与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五条在城市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学校必须全部使用城镇集中式供水,农村及城镇集中式供水无法覆盖区域可以使用农村集中式供水或者学校自备水源供水。
第六条学校自备供水卫生要求(含农村集中式供水)
(一)水源选择的卫生要求
1、水源选择:
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取水点及附近地区卫生状况良好,便于防护。水源选择应优先选择地下水,其次是江河水、湖水、塘水。地下水的选择应尽可能远离污染源,地面水的取水点应尽可能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
的上游。
2、水源水质的卫生要求: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要求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水源水质经卫生部门监测评价合格。
(二)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1、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1)水井周围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厕所、渗水坑、粪坑或者化粪池,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者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者剧毒的农药,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2)取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尽可能修筑取水层在第一不透水层以下的深井,并修筑符合要求的井壁、井台、井栏、井盖、排水沟和泵房等设施。井壁:上部使用钢管、水泥、混凝土及其它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透水材料封闭严密,下部(含水层部份)为滤水管。
井台:井口周围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建半径为1.5-2m、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井台,井台表面从中央向四周倾斜,井台周围设排水沟。
井栏:井口的井壁高出井台20-30cm。
井盖:用不透水材料设易于开启和上锁的井盖。
井房和泵房:修筑专人管理,可上锁的井房和泵房。
(3)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过滤蓄水池等制水、供水设施周围不小于10米的范围内不得修筑禽畜饲养场、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者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2、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严禁捕捞、停靠船舶、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从事网箱养殖,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者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或者剧毒的农药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水源为水库和湖泊水时,应根据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份水域或者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卫生防护地带,并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制水、供水卫生要求
1、应当根据水源水质状况设置必要的净化设施、设备。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沉淀(或者澄清)、过滤处理,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混凝、沉淀(或者澄清)、过滤等常规净化处理。如时常规净化处理后某些指标仍达不到要求还需进行特殊的净化处理。
2、必须采取销毒措施,并保证落实。
无论水源水是地下水还是地面水,也无论水源水质的好坏,都必须设置消毒设施、配置消毒药品对水质进行消毒。
第七条学校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一)二次供水设施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m内不得有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二)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水箱或者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设置在建造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者水箱入口应有盖(或者门),并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学校48小时的用水量。
2、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不得与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连接。
3、二次供水设施须有安装消毒设施的位置,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二次供水消毒装置。
第八条水质检验和监测要求
学校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的要求。
(一)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时,必须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水质进行全面分析,出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水质本底检测报告与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二)采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尽可能开展日常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检,使用氯化消毒而无条件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检的学校,必须配置余氯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消毒效果监测。
(三)采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的学校在水质无明显变化、无新增污染源等正常情况下,由卫生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xx)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和频次,但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九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工程时,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第十条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饮用水管理,自备供水或者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必须加盖上锁,防止投毒等意外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应选择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净水剂、消毒剂和输配水管等涉水产品,并向厂家或者商家索取产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生活饮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采集保存生活饮用水
法律法规和标准,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和管线图,水质监测检验报告,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记录,卫生监督文书,消毒记录和余氯监测记录。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水质污染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如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者不明原因水质蓦地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必须即将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饮水从业人员每年必须经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教育、卫生应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教育、卫生对违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行为,依法赋予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
第十八条本规范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8
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饮用水突发事件,特制订有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有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二、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饮用水必须有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饮用水工作人员随意操作饮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五、学校卫生室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六、建立健全饮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七、保障水源周围30米内无污染。
八、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
九、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
十、免费为全校师生提供开水。
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制度9
一、为保证全校教职工、学生饮用水的安全,树立节水观念,建设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包括自来水、饮水机供给的饮用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用水。
三、伙食科、文明办、办公室负责学校各种饮用水的安全管理。设饮用水专职管理员,管理员有健康证明。
四、伙食科、文明办与德育处配合,开展各种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教育活动,在全校学生、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用水和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建设节约型校园。
五、伙食科每日安全巡查,要注意自来水和开水器出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立即实施《阳谷二中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停止使用饮用水,直至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供水。
六、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七、每学期开学前安排全面清洗开水器,保证清洁。
八、学校配置的饮水机,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九、学校如需购买瓶装饮用水,由办公室集中统一购买。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十、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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