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023-07-18 制度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应准备口对口I式复苏包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外衣

  外衣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焚化炉焚化。

  1.15.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1.15.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言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离心机

  1.17.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污染

  装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1.17.4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7.6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防火

  2.2.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2.2.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火源隐患

  2.2.3.1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

  2.2.3.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韦内。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2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3.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2.4消防训练

  2.4.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2.4.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份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的物质。例如: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A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低于18℃2

  1B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高于18℃

  1C级:燃点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

  ⅢB级: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四、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士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七、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

  九、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

  十、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条“校园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二条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语文阅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应组织学生排队前往,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并请值日班干部向授课老师汇报本班学生出席情况。

  第四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当人流较拥挤时,应在走廊尽头稍等。

  第五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第七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相关领导,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八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九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并上报德育处。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第十一条值日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注意观察学生的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毒品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毒品房要有专人负责。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

  1、各课任教师要全面落实《课堂安全制度》、《学校活动课、体育课安全制度》、《学校实验课安全制度》、《学生学习用品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2、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按《未到校学生处理程序》规定的办法,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查明没到校原因,进行相应处置。

  3、学校或年段组织的跨班级学生活动和全校性活动,除制订活动安排计划外,必须制订书面的较详尽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规定操作。

  4、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严格实行《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人员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适时指导,全程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5、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包干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劳动中按规定程序操作,且有教师监护。

  6、走廊、楼梯等狭窄通道,是事故多发地带。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和走廊活动的教育和规范行为指导。值日教师要随时监控,对上下楼梯的规范行为和在走廊的不文明行为、激烈动作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每天课间操或学校有大型集会活动,值日教师要按学校规定,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在楼梯口醒目处贴警示牌,严禁学生在楼梯滑扶手,任何教师发现此现象,都要及时制止,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7、严格执行《防溺水、游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到河水游泳。午睡时间,安排值日教师到河边巡查,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8、严格执行静校制度。学校把学生放学时间和静校时间告知家长。静校时间,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值日教师必须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不让学生在校园内有失控时间。

  9、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因家离校较远,有必要骑车的,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批准,并报学校教导处备案。

  10、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时常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各处、室、委、班级安全工作落实开展的工作质量。

  2、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校长和副校长;学校和各部门、各班;各部门和各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方面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相关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处、室、委、班级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各类人员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职责明确,工作具体。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附后)

  3、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师生国防、法治、交通、楼道安全、饮食卫生、生活常识、疾病预防、安全预防、消防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守则”、“规范”教育,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识,使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学生,杜绝违法、违纪和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公安、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分管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按时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学校对全校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考核。

  6、建立集会、社会实践活动报批制度。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随意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班、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否则不能进行。

  7、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知情人要及时向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在2小时内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对迟报、误报或隐情不报,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8、安全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每学期在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分管安全工作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者中,将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作为评优树模、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年度不得评优树模,并视其情节追究经济责任或给党纪政纪处分。

  9、建立事故通报、上报制度。凡在师生中产生有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学校及时调查,明确责任,内部通报处理。凡因渎职,官僚主义,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学校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决不迁就、袒护当事人,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8

  学校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服务。

  2、具有交通安全的一般法律法规知识。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5、做好学生周末班车乘车管理,督促学生班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

  6、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饮食卫生管理的一般知识。

  2、协助学校领导建立健全切合本校实际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把好从事食品工作人员进校关,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制度。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证的持证率达100%。

  5、督促学校后勤加强学生营养餐管理。

  6、监督学校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指导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

  7、主动取得卫生部门的配合,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防治工作。

  三、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饮用水管理工作,具有饮用水管理的基本常识,熟悉学校饮用水源及其全程管理方式。

  2、定期送检饮用水,对不符合标准的指标,提出整改方案。

  3、经常性地对饮用水源进行检查,发现水源受污染或水质恶化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4、不定期地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饮用水的净化管理。

  5、督促学校后勤人员为师生提供充足的开水。

  四、住校生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住校生管理工作,富有爱心和童心,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住校生管理工作服务。

  2、善于住校生管理工作研究,具有住校生管理工作的一般知识和能力。

  3、协助学校领导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住校生寝室、课间、就餐等管理制度。

  4、定期地组织召开住校生管理人员会议,及时反馈学生生活信息。

  5、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关注学生的衣着、餐饮和课余活动

  6、协助值周(日)教师维护好学生课间生活秩序,做好学生就餐、就寝等管理工作。

  五、安全保卫管理员职责

  1、热心安全保卫工作,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安全保卫工作服务。

  2、具有安全保卫工作一般法律法规知识。

  3、明确校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校外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4、定期排查、分析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对有可能引发学校纠纷的人和事要有记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5、学校有值班室的要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轮流值班的要做好班际间的衔接;无值班室的,值周(日)教师承担门卫任务,节假日、双休日有人值班。

  6、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对嫌疑人员要跟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消防管理的一般知识,了解学校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消防法规,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3、经常性开展校内防火安全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在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加强巡逻严防火灾发生。

  4、根据实际需要,向校长作出需购置、配备消防器材的建议,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5、根据本校特点,利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学生传授、普及消防知识。

  6、制订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7、一旦火灾发生,应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积极组织灭火,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七、校舍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校舍管理的一般知识和能力,了解校舍管理的基本内容。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建设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4、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

  5、严格校舍管理程序,对校舍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及时向校长汇报并报校舍办进行检测、排除。

  6、有基建项目时,要及时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向施工单位提出隔离方案并督促实施,确保师生及工地安全。

  7、汛期(台风)到来之前,要对本校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员职责

  1、依照学校正常作息时间表,每天提前20分钟上班,推后20分钟下班,中午在校进餐,坚持履行职责。

  2、负责校内三处校门的管理,平时上锁,为来访及进出人员开门,建立来访人员登记,西校门要随叫随开,随开随锁。

  3、平时工作除保洁外,一般坚守在一楼小办公室或厅里,不得随意离开校园,若离开,不论时间长短,须向总务主任报告并请人顶班。

  4、负责校内的清洁卫生保洁工作,任何时间都要做到校园内(含楼梯、走廊)不见纸屑、垃圾袋、果皮、烟头及大面积渣滓等有碍观瞻的东西。要组织发动好各责任班级共同管理、保洁。

  5、负责维持校园内正常的治安秩序,未经允许的机动车辆、拾荒人员、推销人员、酗酒、泼皮人员及家禽宠物均不得进入校园,对学生之间的斗殴,可疑人员的闯入要及时制止、报告。

  6、中午家长送餐时间要负责维持西校门处及教学楼的秩序,防止学生出校门、家长伤害学生、外来人员盗窃学校财物等情况发生。

  7、放学时要敞开校门,并催促学生离校回家,不允许走读学生在校逗留。负责搭车学生的催促放学工作,对各班的搭车学生要建立台帐,在规定时间里到各班提醒搭车学生放学赶车。

  8、负责学生上学时如今并指导学生干部的校门晨检迎接工作,负责放学时在校门适当位置放置并收取放学交通提示牌。

  9、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0、负责学校报刊杂志的分发征订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要以《守则》、《规范》、《学生安全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3、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4、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5、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7、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9、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0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 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

  为贯彻网络化管理在学校中实施开展,进一步规范,加强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人,管理到物,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文明的校园环境。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校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格局。

  (一)科学划分网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七级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1、构建以各办公室和处室为主体的“组室网格”:负责组室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贯组织开展。

  2、构建由各班级组成的“班级网格”:负责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

  3、建立以学生小组为单元的“小组网格”:负责班级中分配的部分安全工作,组织小组成员积极参与。

  4、建立由每一名学生参与的“学生网格”:负责一项或几项具体的安全工作,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学校内部活动区域建立全员参与的“活动安全网格”:有专任教师兼职负责活动区域内的学校、学生、集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为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各网格层级间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个班级、每个组室、每个人员,确保校园中没有无责任人的事,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和无缝衔接。

  (二)开展隐患排查

  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第一周作为安全检查日,安全员对本组室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办公室和教导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组室和班级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档案,督促落实。

  (三)措施要求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要以学校常规安全教育知识、法制教育、心里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在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放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课程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级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2

  一、教师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

  1、教师笔记本电脑在借用期内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上的软件设置,更不能私自更改笔记本电脑的硬件配置。

  2、教师在借用期内人为造成笔记本电脑损坏,修理费用自负。教师在借用期内造成笔记本电脑遗失,按笔记本电脑原价扣除年使用期限的基础上理赔。

  3、学校教师配备的电脑和多媒体设备只提供给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使用,以及教师在学习相关计算机操作时使用,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教师在使用其它多媒体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来操作,一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后果自负。

  二、软件及网络资源使用的管理

  1、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感染病毒造成该机系统瘫痪,由使用者个人负责。

  2、学校计算机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可以将教学进度,电子教案以及课件等通过ftp上传到学校公网,供其他老师借鉴。信息中心对教师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情况、以及制作课件的件数进行登记,到学期结束时汇总给教导处,教导处到年终进行汇总评比。

  4、教师应科学、正确、规范、健康地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不得违反《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访问黄色、反动的网页或带有黄色、反动内容的网站,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校园网运用管理

  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信息技术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系统构思、设计网站的架构,配合各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学校重大工作(活动)在网上公布,为师生提供校园信息。

  3、网站中属于部门管理的栏目,网站内容应做到常换常新。

  4、学校的'各种公告和通知均在网上发布,看到公告和通知的老师有义务将公告和通知告知其他老师,对于仅限学校内部传达的公告和通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发布。

  四、计算机教室及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

  1、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信息中心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保持多媒体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5、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7、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需使用多功能厅、拍照、摄像等设备时,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导处提出申请,凭教导处意见到信息中心办理登记,由信息中心安排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3

  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的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疗要上报。

  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

  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

  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

  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

  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4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5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拥挤、推搡,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

  2、严禁在阳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险动作、追逐打闹。

  3、严禁翻越阳台、护拦和窗户。严禁多人集中扒扶阳台护栏。

  4、爱护楼道、楼梯和门窗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严禁破坏。

  5、严禁在楼上朝下扔东西,严禁在阳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张望。

  6、严禁触摸、破坏楼道内电源。

  7、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确保楼道畅通、干净、卫生。

  8、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9、严禁冬季在楼道、楼梯上过多泼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紧急集合,大型集会散会时,由召集人负责组织师生退场,做到先上楼,后下楼,上、下楼梯井然有序。

  11、保卫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集会、课间操、晚自习放学等楼道安全。

  二、管理办法:

  1、重点管理时间:集会、每天的课间操、中午、下午、晚自习放学。

  2、直接管理责任人:当天带、值班人和最后一节任课教师。

  3、具体要求:

  ⑴集会、课间操谁召集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退场,师生先上完楼后,再下楼。重点管理时间由保卫处安排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⑵值班人员在重点管理时间要共同维护楼道秩序。(具体负责人见值班安排表)

  ⑶重点管理时间,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楼道口处观察监管学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楼梯。

  ⑷学生集会、放学上下楼教师要在学生的后面,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教育处理,纠正不良行为。尤其是下晚自习和停电要特别注意,防止拥挤踩踏。

  ⑸宿办楼安全由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

  ⑹带值班领导和保卫处要及时检查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场,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⑺将直接责任人发履行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和班级工作量化的`内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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