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

2024-11-02 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1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2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3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避免一切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现将我校封闭管理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开关校门,上课时间不开门。

  二、上课时间,学生未经教师允许并开具准出证,不得走出校门。

  三、严格货物进出验证制度。各类公物出门必须经查验后方可放行。非本校师生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四、值班教师对值班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校长或值班领导,严重者可直接报警请求予以协助。

  五、不服从管理,擅自闯进校园或跳墙入校内者,学校则按“扰乱校园安全”处理,寻衅滋事者,立即报告派出所。

  六、一切生人及推销物品者,不准放入校内,陌生人找学生要由班主任陪同学生到校门口与生人对话,验明来人身分。找教师的.,也必在校门口会面。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现:

  一、自xx月xx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且每天晚上0:00至早晨6:00关闭校门,禁止通行;其他大门一律关闭。

  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他校门。

  二、进校门需测体温。

  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保卫科登记并报当日值班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2°C不得进校。

  开学后,早晨上学时,师生员工按规定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规定的在隔离室等待家长接去就医。

  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三、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

  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年级部或行政部门同意、保卫科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入校。

  四、谢绝外来参观学习。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五、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大课间活动及升旗仪式,停办奥赛等各类辅导班。

  六、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晚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

  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佩戴口罩直到最后用餐时)。

  七、加强消毒通风。

  加强公共区域管理。

  食堂每餐消毒,卫生间每课消毒,教室、宿舍要每天消毒、通风。

  体育馆、图书馆等场馆一律不开放。

  个人要讲卫生,不串门,勤洗手。

  八、凡外地归xx教师,应主动隔离并向学校所在的部门或年级电话报备。

  九、加强宿舍管理。

  全体住宿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有回家条件的同学尽量不住校。

  每天进入宿舍区均须测体温,体温异常的按规定就医或回家隔离观察。

  十、上级有关部门如有补充意见随时补充。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学校行政部,联系电话xxxxxxxxxx。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6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1)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2)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3)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4)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保障校园值班人员和在岗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幼儿园《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一)上班途中

  值班、值守人员应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园,不拼车。注意往返途中的防寒、保暖,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二)入园前

  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园区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务进入园区。进入园区后请立即清洁双手。

  (三)入室办公

  保持值班室空气流通,开启门窗通风换气,禁止使用空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四)工作交流

  接打办公电话、传阅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面对面交流工作时,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二、加强公共区域的管理

  1.对招生办、传达室等周边区域坚持凡人员能碰触的.区域(桌椅、柜子、门窗、地面、电话、笔等)进行消毒,消毒采用清——消———清,消毒完成后做好记录,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消毒时间在9点和14:00,每天2次。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回访工作。如有紧急通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备案,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备注:84消毒液消毒流程

  1.开窗通风

  2.卫生清洁(清水):擦拭桌椅—书籍—门窗—其他办公用品—地面

  3.消毒:戴好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与水(冷水)的配比为1:100,擦拭凡事能碰触的地方(桌椅、柜子、门窗、书籍、电话、笔),用配比好的消毒水清洁地面。所有消毒时间约20分钟。

  4.卫生清洁(清水):2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一遍;

  5.各类清洁、消毒用具归位。

  6.记录消毒时间及消毒情况,张贴醒目位置。

  XXX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二0二0年X月X日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8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校门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教师进出园门规定

  1、学生在园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园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园所,家长在园所外等候,必须由老师将学生送至家长手中,方可离开。

  3、工作期间,本园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园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园门,无假条随意出入园门者按旷工处理。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要在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与有关成员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外访人员进入园所,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2、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却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禁止商贩进入园所和在园门口摆摊。

  三、学生家长进出学校规定

  1、为了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学生在校期间,请家长不要探望或送物。

  2、学生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9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四、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生的统计与反馈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生的登记与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生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行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保持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各种舆情关注、跟踪和监控,如校园网、论坛、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媒体或媒介信息,及时进行舆论正确引导;做好校内外宣传及各类媒体的接待工作等。具体参见学校《突发事件对外新闻媒介联络接待应急工作预案(试行)》相关规定。

  后勤产业处:负责与卫生医疗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对病例的确诊、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其他技术工作;负责各类相关的应急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调度与保障管理等;落实和加强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措施,做好安全警示,避免在校内发生交叉感染而导致事态扩大;督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校内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实施师生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食堂和其他餐饮区域、饮用水等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应急用水用电等后勤保障;落实做好相关防控情况记录与台帐资料整理;对疫情发展实时进行专业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宿管中心:配合后勤产业处做好宿舍区域的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值班人员和隔离制度以及隔离用房的准备;加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管理。

  计财处: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的保障等工作。

  二级学院:负责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因病缺课的学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心爱护学生健康,具体配合卫生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学生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工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视情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日报告工作;具体落实做好学生休复学工作,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病例,各二级学院做好督促学生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落实做好本学院教职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

  遇有校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30分钟内向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事发涉及部门领导必须在发现疾病的60分钟内通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应在接到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后马上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各项工作。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2小时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发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应急处置

  根据职责分工,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具体包括:对校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生活垃圾等实施隔离消毒处理;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转院等工作;对疫区范围严密布控,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需要做好校园内宣传工作及各类媒体接待报道工作等。

  3、应急结束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除隔离监控指示后,撤销校园内监控,对隔离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把疫情发生经过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后期处理

  根据考勤监测制度,继续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查明缺勤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患病师生实行跟踪观察。

  六、应急保障

  落实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做好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和保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10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人防办烟台培训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烟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根据烟台培训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严格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

  每一期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明确专人负责。因参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中心特成立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心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常态化检查、巡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及承办方的主体责任,统一调度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人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培训期间疫情防控规范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6、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烟台培训中心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月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人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空调。

  11、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11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9号)和《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对学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4 号) 文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周口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总体稳定,现结合我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制定教职工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坚决防止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二、工作任务

  切实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教职工健康状况、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湖北籍返回人员等情况的排查,“一人一案”建立台账,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工上班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报告相关情况。

  2、指导各部门关注和监测开学后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并实施隔离诊断治疗。

  三、工作内容

  (一)返校日期通知与健康排查

  1、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确定开学具体时间后,各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确切返校日期;在未确定具体返校日期前,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有序返校工作。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2、开学前,各部门再次核实教职工健康状况、居住地、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并要求本人手写填报《周口市返校前14天人员健康状况追踪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状况登记卡》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三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打印无效。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3、各部门在开学前通知仍在外地的教职工提前返回周口,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继续向人事处报送在个人健康填报系统的每日健康信息填报情况。

  4、开学前一周,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学校防疫期间学校规章制度和防疫知识进行网上培训。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及各部门

  (二)返校后相关管理措施及注意事项

  1、返校时,无任何异常的教职工,正常上班;有过疫情高发区居住或旅行史的教职工居家观察14天,待期满后方可返校,所属部门为其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给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

  2、返校必备:“三表”、口罩、工作证,三样缺一不可。返校第一天,各部门将所属人员的“三表”收齐后,与当天16:00前交至人事处。

  3、教职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如确实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要用手接触交通工具上的设施,与周围的乘客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

  3、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出校园,每位教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校园。每个通道只能有一路纵队,前后必须保持间隔一米。

  4、教职工尽量做到不参加各种聚餐等聚焦性活动、不与外来人员接触、家校两点一线(中途不逗留,不去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切通风条件不好的场所)、不乘坐电梯、周末或节假日不外出旅游。

  5、返校第一天,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卫生大清扫,将门窗打开,进行通风处理,将物品进行消毒。党政办、纪委将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通报。

  6、各部门密切监测所属人员的健康状态并严格履行考勤制度,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并按照要求填写《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发热排查情况每日统计表》,统计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与每日16:00之前交至人事处。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实进行因病缺勤登记,并严格执行病因追踪制度,如发现教职工中出现了可疑症状,应立刻向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工,病情康复后,需持有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后方可返校。

  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并通报。

  7、各部门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需提前上报学校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获得批准后方可有序组织开展,并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及各部门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报送

  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四级值班制度进行值班。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督促其立即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党政办、纪委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委及各部门

  (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关注所属人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动态,并积极有效进行引导,及时回应关切问题,帮助其科学认识疫情,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如发现恶意造谣、传谣者,已经查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委、宣传部及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且春季为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段,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填报及上传。所有教职工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责任。

  3、保持通讯畅通,提高防范意识。开学前后,所有教职工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信息互通,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处置。

  4、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都有无条件履行配合防控工作的义务,凡是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12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13

  为了强化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管理,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校园封闭化管理的`要求和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视情况,特定永宁县第三小学校园封闭化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护卫等管理工作。

  2、学校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早晨必须提前到校,安保人员持械上岗、维持秩序,确保师生安全进入校门。当天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要高度警惕、加强巡逻,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或处理。

  3、外来人员、车辆上课期间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打开大门让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对外来人员确需进入的'来访者由值班教师或带班领导、保安通知被访当事人进行确认,验证、登记后,并负责领入和送出校门,否则,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校园。

  4、严格落实师生正常上班、上课期间的管理,学生非正常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离校批准手续,在门卫处履行离校登记手续,由家长接走或由教师亲自送出。教师离校须有教导处签批的离校手续并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方可离开。

  5、学生放学时,值班教师及路队护送学生的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组织和护送学生安全回家。

  6、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火速逃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警、校联系,家、校沟通,齐抓共管。

  7、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各级指挥部门要求落实门卫管理。

  8、校门口及学校关键部位监控视屏接入公安网,24小时保持视屏监控正常运行,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确保紧急时刻一键报警。

  9、本制度自制订之日执行,根据执行情况和上级规定适时修改完善。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03-05

疫情期间学校封闭的管理制度03-06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13篇)03-05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精选13篇)03-05

学校疫情封闭的管理制度03-06

学校疫情封闭管理制度11-27

学校疫情防控封闭的管理制度12-02

学校疫情防控封闭的管理制度11-28

疫情封闭期间物资配送方案(精选7篇)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