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2023-01-17 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2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审计局直接实施完成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理,是指法制科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科室提交的反映审计(调查)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的行为。

  第四条审计(调查)项目审理工作分为一次审理和二次审理两个阶段。一次审理在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进行;二次审理在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进行。

  第五条审理工作采取报送审理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审理人员可以到审计现场进行审理,或经总审计师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第六条审计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编制审计组的审计(调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在审计组将审计(调查)项目相关资料提交法制科一次审理前,应当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调查)报告等内容,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复核,提出一次复核意见。

  第八条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应当将下列资料提交法制科进行一次审理:

  (一)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

  (二)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材料;

  (三)审计组代拟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草稿);

  (四)审计组所在科室出具的一次复核意见;

  (五)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审理人员在一次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调查)报告中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与同类项目同类问题是否一致;

  (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审理人员经一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应当及时提请法制科负责人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一次审理会议一般由法制科科长主持,审理人员、审计组相关人员参加,也可以吸收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法制科可提请总审计师主持一次审理会议,法制科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审计组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一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一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一次审理意见书。

  第十二条根据一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一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根据情况提出下列明确意见: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指出审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一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并对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无法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和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十四条法制科应将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资料及时报总审计师审核,总审计师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审计组所在科室报分管局领导,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审计组应当及时将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如召开交换意见会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法制科,法制科可以安排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组应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应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代拟审计决定书;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发现的显著轻微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或者建议由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的,代拟审计建议书。

  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对上述资料和业务文书进行复核,提出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六条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应当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连同下列资料一并提交法制科进行二次审理。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

  (二)代拟的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

  (三)审计组所在科室的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七条审理人员在二次审理过程中,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有异议的事项及审计组的核实情况说明;

  (二)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审计(调查)报告的修改情况;

  (三)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是否恰当,编制是否规范。

  第十八条审理人员经二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召开审理会议可区别情况处理:

  对审计组及所在科室采纳一次审理意见、被审计单位无重大异议事项,二次审理无具体审理意见的,可不再召开二次审理会议,经法制科科长同意后直接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对有异议的项目,法制科按一次审理会议的模式组织二次审理会议。

  第十九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二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二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二次审理意见书。

  第二十条根据二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明确提出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二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研究,认真修改审计结果类文书,并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不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修改后的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二十二条法制科根据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二次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直接进行修改,对重要修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经审计组所在科室确认后,将修改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及有关资料报送总审计师审核。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将经总审计师审核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报送分管局领导。

  第二十四条涉及基建投资审计中心的项目送法制科审理前,均需经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审核。

  第二十五条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业务科室、审计组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审理过程中遇有争议或涉及重大事项,法制科和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和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法制科对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经法制科负责人同意应当退回业务科室要求补充完善。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在将审计(调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法制科审理的同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版通过审计管理系统(OA)提交有关审理人员。

  审计组补充完书面资料、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稿后,法制科应分别控制在7个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和二次审理。如遇重大项目或集中审理项目等特殊情况时,经总审计师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

  第二十九条审理结束后,法制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果类文书。

  第三十条法制科应当合理组织、安排审理人员,明确内部分工和相应责任。遇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向业务科室临时借调审计人员参与审理工作。

  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严谨细致,确保审理质量,防范审理风险。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人员、法制科及审理人员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提交审理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修改情况,应当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的依据。

  法制科应当定期通报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应当将提交的审计(调查)报告一次审理稿、审理意见书、业务科室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重要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等审计文书,归入审计档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3

  (1)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电站安全运行的主要负责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守以下事项:

  ①随时注意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并按时填写各项值班记录;

  ②值班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人代替值班,并经站长允许;

  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注意安全作业,未经允许不得拆卸电站设备;

  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放人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2)交接班制度 两班以上运行供电时,交接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①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认真清点工具、仪表,查看有无损坏或短缺。

  ②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情况记录。

  ③在接班人员接清各项工作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放人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3)生产管理制度 虽然光伏发电具有不确定性,但电站也应根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满足用电需要的原则,预测发电量和制定发供电计划。制定必要的生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发供电计划的完成。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4

  公务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5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6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

  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闭合项目管理链,确保工程项目自计划开始至目标完成全过程受控,促进项目经营成果最大化;加快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化整合与合理流动的速度,提高资源效益和时间效益;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避免效益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在进入收尾阶段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已实质上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95%以上)。

  第三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书面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所在项目收尾的具体工作,包括:尾工清收、竣工文件(含技术总结等)编制及移交、工程验交、竣工结算、财务清算、未完债权债务的签认确定等全部工作,并对所在项目的收尾成果负全责。

  第五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对项目收尾工作的进度、质量及其优化、风险规避等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对项目收尾工作的`成本进行控制,履行项目实质上结束后未完的债权债务。

  第三章收尾工作要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5工作日内,项目经理部应提出《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和《收尾工作计划安排》,报公司项目成本部评估备案。项目成本部应同时派员现场核查与协助。

  第七条《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程验工计价及尚未计验项目的预期计验情况;

  (三)工程款拨款及余款的预期拨付情况;

  (四)开累的项目制造成本;

  (五)开累的财务状况;

  (六)安全质量状况及赢得安全文明表彰和优质工程奖的预期;

  (七)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的债权债务情况;

  (八)竣工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

  (九)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的安排意见;

  (十)风险预测及对策措施。

  第八条《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应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进度和计划,并应有相关保证措施。

  (一)工程竣工交验时限;

  (二)竣工文件资料(含技术总结等)完成时限;

  (三)竣工结算完成时限;

  (四)债权债务全部确认及完全结清时限;

  (五)尾工清收及收尾工作费用计划。

  第九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到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及《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后,收尾管理组应及时登记建卡,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估意见》,并建立项目收尾工作目标管理图表。《评估意见》经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收到《评估意见》后10工作日内,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将资金帐户变更为公司项目成本部帐户事宜书面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并取得书面回执;

  (二)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帐户、储蓄帐户(如有)注销,并将原帐户资金余额、财务印鉴、空白支票、财务档案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三)办理完成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等的债权债务签认手续;

  (四)将剩余人力资源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将闲置物资、机械设备退还公司租赁中心或其指定的其它地点;

  (六)将竣工文件编制、竣工结算、财务清算工作所须资料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七)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预算工程师到公司项目成本部开始上班。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经理部可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进度和质量,在保证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文件档案移交的前提下,报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可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进行竣工文件档案的形成与移交。若实施后出现5日历天以上的延期,公司项目成本部将在最终的项目收尾绩效考核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收尾工作的难度与进展程度,经项目经理部申请,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可分别由收尾负责人、竣工文件编制负责人替代进公司项目成本部集中办公。

  第十三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作为在公司机关助勤人员,由公司项目成本部管理,继续所承担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收尾目标全部完成后,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上述人员才能从事其它工作。其间,一并接受公司目标责任成本绩效考核与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统一管理进入本部的项目收尾工作,会同项目经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检查指导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收尾工作结束后,已明确并办理签认手续的未完债权债务,移交收尾管理组负责履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收尾管理组负责向建设单位清退,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应协助。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项目成本部对移交本部管理的收尾项目,集中在德阳开设银行帐户,实行分帐户管理。其中:铁路以外项目分别按原项目名称开设帐户,铁路项目开设专户。

  第十七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各种津补贴及基金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公司项目成本部财务造册代支后列入各项目收尾费用,奖金根据项目收尾工作成果,由公司项目成本部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所属项目收尾费用中列支。

  第十八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和经营费均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经营费必须事先报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探亲费、办公费,单台件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项目成本部部长审批后列入各项目。

  第二十条各项目尾工清收增加的成本支出,经公司项目成本部成本管理组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项目后续成本,以保证项目制造成本的完整与真实。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绩效实行单独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时间效益、费用效益及最终的工作质量(债权债务清结、社会效果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函告公司项目成本部,以便修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成本部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8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全校教职工需严格遵守此制度进出学校,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3.2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权执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业安全员的进出管理。

  3.3师生员工应守规进出学校,不得迟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课时间内私自出入学校。

  3.4家长及学生亲属、保姆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一律在校外区域送别或等侯。

  3.5家长访问学校请事先预约,依时访问学校,临时性来访先由当值安全管理员电话联络被访问者,经落实后方可进入校内。

  3.6上级视察或公务来访,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约定;临时性来访或视察,由当值安全员电话联络学校有关领导落实后方可进入。

  3.7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内一般不接待私人来访,特殊情况经当值安全员联络相关领导同意落实后在校方接待室内等候接待,不得进入办公、教学区域。

  3.8下班时间,总务主任及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教职员工可在本人公寓内接待来访,但来访者必须在晚上9:30前离校,如有违规者,视为严重违反校方管理规定,当值安全员需将此事及时上报校方,由校方处理。

  3.9来访者来访时,当值安全员需请来访者出示证件,进行书面登记。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经安排或批准,学生不得进入校内,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生,凭学生卡或校方出入证进出学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9

  为了切实加强全线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杜绝施工期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工程保质量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做好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并制定项目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隐患要有超前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安全生产责任制。

  3、依据上级有关公路建设的安全规定,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程序,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

  5、对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经常性的`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和公务车辆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全员防火、防汛、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0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1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 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 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 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 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2

  项目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项目办主任代表建设单位(业主)行使法人职权,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全面管理及项目办内部管理工作。

  一、组织召开项目办工程例会和其他工作会议。

  二、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动态及资金利用情况,最大限度的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

  三、负责对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与上报工作,并参加组织好有关工程原设计变更的'一切活动。

  四、负责对公路工程建设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研究及对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论证和处理。

  五、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3

  为加强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各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勤制度。

  1、全体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满月前报处办公室。

  2、记考符号:出勤(√)公休(O)事假(△)病假(#)出差(□)矿工(×)。

  3、项目办设兼职考勤员,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逐日记考,符号清楚,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的.必须有考勤员签章说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休假:

  (1)事假:有事必须签写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三天以上由主任签批,凡超过请假天数均按矿工对待。

  (2)病假: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周内由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病休须持医院建议休息或住院证明,并填写请销假手续。

  (3)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等,均按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5、本制度自项目办进驻工地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4

  项目办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廉政建设制度

  1、组织项目办、各施工单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管理,树好形象,带好队伍。

  2、认真落实本项目办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廉政建设责任状》和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

  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项目办重要议事日程,与工程建设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杜绝各类腐败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5

  公司每位销售人员必须时刻谨记,作为公司之代表,应在工作中表现出适当的职业素养,以免有损公司形象。

  下列是销售人员必须遵守之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采取即时解雇而无须预先知及补偿。

  1考勤暂行制度

  1)工作时间:

  2)每周6个工作日,上班时要在公司规定位置签到,作为人事部的当月考勤记录备案;每周每人轮休一天、周六、周日不安排轮休。

  3)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无故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旷工当天扣当月薪金的20%,旷工1天扣当月薪金的40%,旷工2天扣当月薪金总额;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工作。

  5)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职员层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条〉应交人事部备案。

  6)请假者如无法到公司请假,必须在每天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经理,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返回公司应及时补填〈请假条〉交人事部备案,请病假者应出具有效医疗证明。

  7)请病假扣当日薪金的50%,请病假累计半月以上者,当月薪金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

  8)请事假扣除当日薪金。

  9)因外出公干参加社会活动而请假,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2.个人形象要求

  男士:衣着纯色衬衣西裤,或西服套装(部门有统一工作服必须统一着装),衣领要扣上并结适当颜色的领带,衬衣扎放齐整,领带紧贴领口,领口袖口无污迹;着深色或浅色袜,深色皮鞋保持光亮,西服口袋不放物品;头发整齐、干净、不留胡须;上班时间不吃带异味的食物,不得在办公室吸烟,如需吸烟应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售楼处内不宜佩带太阳眼镜、帽子等;在办公区域内必须佩带上工作牌。

  女士:衣着庄重且高雅之办公室服装(部门有统一工作服必须统一着装);应着有袖衬衣长短适度的西裙、套裙、单色丝袜、皮鞋;当气温15度以下时方可穿长裤;首饰佩带应恰当好处,不宜佩带过多首饰,指甲不宜过长;发型文雅大方,庄重,梳理整齐,不得奇形怪状,五颜六色;指甲油应选择自然色,上班必须化妆,但不得浓妆艳抹;保持口腔清洁,上班时间不吃带异味的食物;不得在办公室室吸烟,如需吸烟应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在办公[室区域内必须佩带上工作牌。

  3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1)保持售偻现场环境干净整齐,接待台资料物品摆放有序。

  2)公司内部所发文件要认真阅读,收好放好,不可随意乱放或给客户、外人取阅。

  3)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用电话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离岗位。

  4)当发现售楼资料有不清楚或错误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决不能当着客户的面提出错误。

  5)销售人员应诚恳热情的接待每一位客户,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如有发现立即辞退。

  6)销售中出现难题或其他事情应当天记载。在每周例会中提出(重大事情就立即提出),由销售经理集中反馈给公司研究解决。

  7)已经优惠的'客户认购书。不能让别的客户知道,不得泄露客户资料。

  8)销售人员每天认真填写<客户接待登记表><销售人员工作周报>及建立<客户档案>

  9)销售人员应了解客户楼款的交付情况及时提醒客户有关楼款交会事宜。

  10)协助客户顺利完成(如交款,签合同,按揭手续,入伙手续,办房产证)等手续。

  11)未按期交款的,应协助财务部门催收。

  12)销售人员要对已购房客户提供积极热情的售后服务。

  4销售经理工作职责

  1)制定记录考勤表,排班表。

  2)组织每周一上午的销售例会。对每周销售情况,客户信息反馈做总结与计划。

  3)积极催促协调销售人员的日常销售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4)每日汇总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登记表>,填写<楼盘销售日报表>。

  5)每周一向公司呈报<楼盘销售周报表>。

  5违章贿赂处罚

  1)公司绝不允许销售人员有行贿及受贿或得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任何利益。

  2)如有发现销售有行贿及受贿行为,将即时解职,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有出现不可推卸之利益馈赠时,销售人员需事前填写<收取个人利益申报表>并呈主管副总审批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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