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024-03-04 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

  暑假来临,针对部分特殊家庭暑期照管孩子难的现状,落实为民办实事的教育初衷,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帮助家庭确有需要的学生过好暑假生活,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暑假延时服务工作。

  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确实落实”双减“政策,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学校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暑期延时服务以xx市xx小学校为实施主体,面向学校确有延时服务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含毕业年级),为学生提供基本服务,缓解暑期部分家庭孩子看护难问题,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一)延时服务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1-5年级学生。

  (二)课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1、服务时段

  暑期延时服务时间(不含非工作日):xx月xx日—xx月xx日;延时服务时间每天8:30—17:00。

  为了给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课后服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提前告知课后服务老师,教师上报学校当日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学生方可离校。

  2、服务方式:根据人数重新组班,即: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集中。

  3、服务内容: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每天组织读书及文体活动等;与德育活动相结合,将课后服务延伸到校外,开展研学活动、社会课堂活动等。

  4、服务人员:学校教师统一辅导,每天安排一名学校干部进行巡查;

  5、遵循机制:“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通过全体学生家长会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并解读学校的方案,确保每一个家长了解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内容。对于家长提出变更托管需求的申请,班主任及时上报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况进行编班或插班,确保孩子能按时入托;

  保障措施

  1、确保安全。坚持立足学生实际,将安全目标列在托管工作的第一位,采取班主任接收、轮值教师点名、家长确认离校等“无缝衔接”交接措施。强化活动场所防疫安全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2、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不与无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服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尊重家长的意愿和灵活性。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 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收费管理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 4 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第二章支出管理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 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第三章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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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木才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蓝球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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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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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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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州发改发(20xx)26号和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开展课后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兴市教(20xx)21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家长放心的教育,帮助家长解决孩子课余时间和非工作时间无人照顾和管理的实际困难,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作业负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制定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xx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其他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课后服务的统筹安排,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项目,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后,根据申请后的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实施内容

  (一)课后服务对象

  学生或家长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全体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每个星期一到星期五7节课以外及周末的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1、早晨:6:30至8:00;

  2、中午:11:50至14:20;

  3、下午:17:10至19:30;

  4、晚上:21:20至22:40。

  5、周末:星期六半天(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上午实行3周休息1周)

  (三)课后服务内容

  学校实行封闭式闭环管理,每天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各项工作,除了每天7节课以外,开展了以下课后服务:

  1、开展早读(7:30—7:50)

  由第1节课的教师利用20分钟的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早读和课前准备,培训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

  2、社团活动(17:20—18:20)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有特长的教师(或外聘专业教师)开发文学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社团(目前开设了23个),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求,供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自主选择,并负责组织参加社团活动的各年级学生按时参加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3、学习辅导(17:20—18:20,19:40—21:20)

  (1)每天下午17:20—18:05,没有社团活动的学生,由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科任教师进入班级开展学习辅导。

  (2)每天晚上19:40—21:20,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该班的科任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做当天的作业、预习第二天的课程、阅读课外书物等。

  (3)星期六上午7:30—11:50,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该班的学科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一周知识小节等。

  4、托管服务

  除了上面的时间安排外,学校加强学生的就餐管理、安全管理、自主学习管理、睡眠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养成、保证良好睡眠等,具体如下:

  (1)起床管理:早上6:30—6:50,由4名值班人员组织教官到每间寝室叫学生起床,督促学生及时进行洗漱,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等。

  (2)就餐管理:早上6:50—7:20,中午:11:50—12:20,下午:6:00—6:30,由4名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排队吃早餐、中餐、晚餐。

  (3)睡觉管理:中午12:30—14:00,晚上22:40以后,由4名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按时洗漱、睡觉,让学生安安静静睡觉,保证每一个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保证上课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状态。

  (4)新闻联播:19:00—19:30,由4名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按时收看新闻联播节目,了解和关注国际国内时势动态,增强学生视野和格局。

  (5)自主学习管理:每天晚上21:20—22:00和星期六下午、星期天上午(3周休息1周),由4名值班人员和教官组织学生在教室自主学习,期间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效果。

  (6)安全管理:每天从早上学生起床到学生睡觉,4名值班老师和教官要全方位开展巡查工作,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排查和处理,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安全。

  四、课后服务管理

  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和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五、收费管理

  1、收费依据:依据州发改发(20xx)26号文件执行。

  2、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一)。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全体学生和学生家长公示课后服务的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信息。

  3、资金管理: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全额汇缴到市财政局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预算单位子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课后服务费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由学校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申请支付,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补助,其余支出应使用税务发票,人员补助一律采取银行卡方式发放,并依法纳税,发放课后服务费应提供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考勤表,课程表,等证明实际开展服务的印证资料,严禁虚构服务项目套取服务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服务费。

  六、实施流程

  (一)宣传学习

  1.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学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让全体教师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中来,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班主任要吃透相关的文件和方案精神,在每个学生和学生家长中进行积极的`宣传,主动向他们告知课后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课后服务的方式、项目、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和家长义务等,充分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让他们积极配合和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

  (二)提出申请

  教务处统一制作课后服务申请书,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课后服务申请书,并签字认可后统一上交教务处进行统计汇总。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参加的每个项目,进行分类统计,再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学生人数进行审核,结合学校资源配置、师资力量、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合理研究,决定该项目是否可以实施。

  (四)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针对可以实施的课后服务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组织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关乎学校的发展、关乎学生的发展、关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请全体教师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主动的参与此项工作。

  2、狠抓落实。

  各处室必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尽职尽责、认真细致、扎扎实实的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用心、用情为每一个学生做好服务,让每一位家长满意、放心。

  3、严肃纪律。

  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不按时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纪律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此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教师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基教厅函[20xx]28号)、江苏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xx〕5号)的要求,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实施原则

  1.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我校将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我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4.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学校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采用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每生每学期300元,低保、建档拉卡和特困学生免费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

  四、服务时间

  一至六年级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7:30。如因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五、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六、服务内容

  我校课后延时服务主要包括学科知识辅导、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等,其中周三下午延时服务第二课时固定为社团活动。

  七、组织实施

  1.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学校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学校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3.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4.学校再根据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完善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备区教育局。

  5.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对于极少数滞留的学生,当天行政值班和保安需及时联系家长,直至最后1名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8

  第一条加强课后服务政策宣传

  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园)每学期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第二条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各校(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要求全校(园)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第三条规范课后服务时间

  各校(园)要结合家长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早到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每课时40 分钟);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季节、时令变化调整课后服务时间,夏秋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 18 时,冬春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 17 时 30 分。

  第四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对有节假日兴趣特长培养需求的学生,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活动和拓展训练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的自主学习,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第五条规范课后服务收费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1.周一至周五: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 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 140元/生/月。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 25 元的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和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收取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子女予以减半收取。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

  第六条完善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1.各校(园)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包括教师补贴和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后勤人员服务补贴、购买活动资料和活动耗材(不得用于购买学生教辅资料)、水电费用等]。学校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按月到市核算中心进行课后服务成本开支报账。

  2.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原则上辅导类不超过100 元/课时、兴趣类不超过120 元/课时,以实际服务时间(课时量)核算。每节课只能安排一位老师服务。

  3.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发放平均额的50%,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管理费用不超过该学期全部费用的15%。

  4.每学期末或服务结束时,各校(园)要按校务公开要求公示课后服务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成本、收支等,课后服务费用节余部分全部清退给学生。学生中途停止接受课后服务的,根据接受课后服务的时长占比收取费用,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第七条强化课后服务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课后服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八条严肃课后服务工作纪律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好。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厉查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强制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校(园)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园)实际制定本校(园)管理办法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9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x教通[20xx]xx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在学校常规课程后增设两节课后服务课程。(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服务项目

  1、作业辅导

  作业辅导为教师辅导学生当天书面家庭作业中的疑难点,督促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书面家庭作业,不另外安排课堂中的新知识,防止服务变补习。

  2、兴趣课活动

  兴趣活动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主要目标,活动地点在各专业教室(场地)集中上课(训练)。

  四、服务内容

  (每生可选择两门不冲突的兴趣课)

  1、一、二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手工制作、阅读、美术

  2、三、四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象棋、书法、美术、奥数、声乐、阅读、手工制作、科学实践

  3、五、六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篮球、趣味英语、乒乓球、书法、围棋、象棋、健美操、乐器、舞蹈、科学实践、奥数

  4、七、八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排球、科学实践、美术、声乐、乐器、围棋、健美操、书法

  5、九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书法、美术、篮球、声乐、乐器、排球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0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五、学生课后服务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1、每周下午5:30—6:00,六个年级同时安排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作业,各年级安排教师值班负责纪律;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六、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1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xx]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xx]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xx]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2

  一、总体要求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中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面向有需求的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冬季不晚于18:00,夏季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报县教育局备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四)服务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由家长、学生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无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按时放学。

  4.合理安排。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服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室、功能教室等设施和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延时服务结束后,由“临时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上蔡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定期研究延时服务工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推广经验,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对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提高质量、完善管理。

  (二)多方统筹师资。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以本校在职教师为主,遴选组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可靠、技艺学有专长、胜任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为学生服务。鼓励家长、社会志愿者为课后延时服务提供公益性指导。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时间、开设项目、服务形式、辅导老师、考勤考核等具体事宜,扎实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确保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坚决防止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考试或简单窄化为“看护”“写作业”。

  (五)严格经费使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教师延时服务补贴核算方法:每班每天不超过2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每校(校区)每天需要3位管理人员,每人每天服务费不超过80元,每月按20天、全年按9个月计算。每生每天收费不超过3元。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课后延时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学校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六)健全安全机制。学校要把安全放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卫生防疫常态化,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对参与人员的素质素养、资质资格、健康状况要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场地场所、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全面安全。

  (七)及时自查总结。各学校要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进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调整优化服务质量。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发〔20xx〕40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xx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综〔20xx〕68号)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忠门中心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xx年x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2、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3、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4、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5、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二、服务对象

  安柄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三、服务时段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2小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安柄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四、服务内容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3)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六、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1、经费来源

  (1)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2)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不超过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xx市、xx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后生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双减”为中心,“五项管理”为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我校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在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通过召开家委会会议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3、安全原则。课后服务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工作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我校成立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xx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中心校行政人员、学校家委会理事

  成员: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并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成立xx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1、为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工作小组具体工作分为课后服务管理部和课后服务研发部。

  课后服务管理部:xxx、xxx牵头,联合教学、政教相关人员及年级主任组成。主体负责岗位安排、课时管理、安全巡视、放学管理、家校沟通、常规检查、每日巡查、每日反馈、每课监控及每月交流。

  课后服务研发部:由xxx和教研及体艺组相关人员组成。主体负责课程管理、课堂管理、教学指导、老师培训、课程设定、课程巡视、课程反馈、课程展示、课程评价、课程培训、课题研究。

  2、课后服务研发部围绕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根据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分年级制定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分为四大类:

  (1)文化类:文化课的课后辅导、作业辅导、自主阅读。

  (2)艺术类:电子乐器、舞蹈、美术、书画。

  (3)体育类: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操、健美操。

  (4)科技类:科技创新、科技实践、科学实验。

  3、学生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xx中心完小课后服务申请表》和《xx中心完小课后服务服务项目意向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班主任审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服务。

  4、课后服务管理部,依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学校服务项目情况,统筹安排成立多个“兴趣组”,确定各组负责人,具体负责该组的工作,并对学校的服务安排进行公示。

  各组以班为基本单位,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除了文化类外还可以报名参加一项体艺类的其他项目。作业辅导活动场地设在各班教室,体艺类项目活动场地设在各专用教室或操场。

  5、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部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结合规划教学场地、设施,统筹安排师资,如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6、签订服务协议。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收集好相关资料并做好备案。

  7、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xx省(x治教费办通[20xx]1号、xx市(x发改价费[20xx]28号)文件及xx市相关文件执行。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每生本学期暂定收取600元,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及时上交灶市中心校账户,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用于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授课费、管理费、考核奖)以及因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保健、安全保卫、教学设施设备添置和维护费。建立合理的课后服务的取酬机制。学期末学校及时组织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经费进行核算,对节余部分及时清退给学生并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8、经费的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收入中的三分之一用于添置课后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收入的三分之二进行统筹,用于教师补助、师资调配等。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公示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校内课后服务费节余不接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

  四、服务时间

  冬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7:3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夏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8:0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五、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所有参与服务的教师上课前都要认真备好课,并做好服务记录。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5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5+2”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难题,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1、坚持自愿选择,确保全面覆盖。确保向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详细介绍本方案,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指导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根据学生的意愿尽可能帮助其发展兴趣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4、明确公益属性,加强有效监管。采用政府补助、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对于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费用,坚持公益导向。服务班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我校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市、区统一定价执行,每课时不超过3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班主任和相关课后服务教师。

  五、课后服务活动形式与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2、时间安排: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三课时),起止时间:11:50—13:50。

  午餐时间:11:10—11:45(可在学校统一用餐,餐费自付;也可家长接送回家用餐后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参加课后服务。)

  3、服务场所。学原则上安排在忠门沁头小学本班级教室。

  4、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5、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答疑解惑,不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无缝衔接。请自愿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于9月3日中午12点前,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及其他需要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申请表》。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7、基本要求:

  ①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请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③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④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六、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职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七、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八、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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