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2022-11-15 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培训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

  一、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指定听课座位就坐。认真听讲,勤做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不得随意使用通讯工具,手机应予关闭;有问题要举手示意,不随便讲话。

  二、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半天由班主任同意,1天及以上者,须持单位证明,由学校教务处批准;若无故旷课1天以上、或无故缺课超过3次或经批准缺课2天以上,不得参加本次培训的考试。可视情况,转到下期学完同类课时,方可参加考试。

  三、培训学员采用签到制度。学员到课情况,由班主任点名记载,上、下课前各签到一次。将到课、迟到、缺课情况记录在学员签到卡上,并作为评定考勤分的依据。若缺一次签到盖章,视为半天未到课,按规定扣5分,累计扣分减理论和实务考核未达到60分,视为考试不及格,应重新按课时补课。学员补课考试再不合格的,应重新参加下期培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方可发证。

  四、学员要讲文明,有礼貌,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志,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五、服从培训班安排,若有不同意见,先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不能处理时,可向培训学校教务处反映。学员一经违反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培训资格。

  六、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监考老师劝告无效者。监考老师有权取消其继续考试的资格,并报学校教务处处理。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2

  一、学校教室采用本校教室和借用教室两种形式进行。借用教室应由学校与借用方联系协商。

  二、根据每期培训学员的数量,由教务处提前一天落实好相应规模的教室。

  三、教室必须做到课桌凳齐全,能满足学员学习的需要。

  四、无论是本校教室或借用教室,在培训班教学安排期间,必须确保正常使用。

  五、保证教室卫生、整洁,照明良好。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3

  一、请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时间提前10到20分钟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并在上课前换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请不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攀爬把杆和窗台。

  三、请不要在教室内吃零食,请保持教室内外环境卫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内

  四、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有事和老师举手打报告。

  五、学员上下课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送完学员请主动离校。

  六、学员有事或有病请提前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不予补课或往后推课。

  七、学员学费请提前一月交齐,否则学费到期后停课处理,学费交后一月概不退费。

  八、比赛和演出请积极参加,遵守纪律听从带队老师的指挥,按时到达比赛或演出地点,有事不能去请提前和老师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于训练好的学员可以送去专业的舞蹈学校深造和推荐工作。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4

  一、教案指教学方案和教学案例,对搞好教学工作,关系重大,必须精心做好管理。

  二、教学方案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及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讨论制订。

  三、学校教学方案制定后,由学校教务处打印发至相关教师,作为教学要求和备课依据。

  四、教学案例是教学过程成功经验的总结,应认真加以重视和管理。教学案例,由学校相应课程的任教教师在备课前,共同讨论形成,作为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借鉴。

  五、要经常对教学案例进行剖析,不断总结,使案例质量不断提高。

  六、学校教务处应定期汇集、整理归档相关教案,以作备查。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5

  一、兼职授课(实作指导)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度。

  二、所有应聘兼职教师均应在《台州市椒江区祥和安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师登记表》上进行如实登记,附上具体师资证明及学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经椒江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同意后方能聘用。

  三、聘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经省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授课资格的兼职人员。

  四、兼职教师聘用要作风正派,专业(技术)知识过硬,授课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认真为基本条件。

  五、兼职受聘老师与本单位签订聘书后,方可从事培训教学。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6

  一、担任每一门课程教学的专业或兼职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首先备好课。严禁教师未备课就讲课。

  二、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备课必须按照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备课须用专用备课簿,或备课打印资料。

  三、学校教务处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进,确保备课质量。

  四、认可教师每次上课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结合学员反馈意见,随时修改备课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同一课程不同任课教师之间,应加强备课内容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7

  一、办公室应做好学校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认真负责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编册、归档和保管。

  二、每期培训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完善和整理好培训班学员的考核档案的建立和编制。收集档案的内容:①培训通知;②教学课程表;③培训人员报到名册;④培训考核申请表;⑤考场名单、试卷;⑥成绩表等。收集培训档案,采用分类整理,按档案内容顺序排列,经过校对准确,装订成册,归档。

  三、财务结清、完善和整理好财务管理档案。

  四、档案柜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放置在通风、干燥场合,防止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霉变。

  五、建立档案材料的借阅登记制度。凡需借档案材料,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及时予以回收。

  六、学校档案材料,分长期和短期两类保存。财务及人事档案为长期保存(一般为十五年以上),其它业务性档案材料保存期为三年。到期的档案材料需销毁的,需办理审批手续。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8

  一、办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过联络和发函形式,同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或企业联系培训要求,并于12月底前统计、整理。次年1月上旬,办公室根据征求的培训要求,编制相应的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经校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教务处应根据年度培训教学计划及时分解月度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期培训开班呈报手续和通知,提前7天落实相应的教学组织安排和教师的落实。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培训前5天,编制好教学大纲,经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四、学校后勤部门应在教育培训实施前3天落实好教学设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如果学校整体培训计划予以调整,应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并作相应落实。

  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基层要求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并由教务处拟定相应调整计划,经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落实。临时性的培训计划,由教务处编制,报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9

  一、培训班所使用的教材,均按省安监局的要求定点选购。

  二、培训学校自编的教学资料,须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由有关执教教师编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用于教学。

  三、教学教材(相关资料)由教务处组织采购并发放,每期培训结束后,教务处应留档备案。

  四、购买资料及参考书籍,由教务处申请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购置和投入教学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等有关材料,由教务处拟定计划采购、使用和保管。

  五、教学资料的借阅需经教务处主任统一签字,并按时收回和归档保管。

  六、培训期间的教案及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要求等材料,应及时妥善处理和归档。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0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 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1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2

  一、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对各班教室、包干区进行检查,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由爱卫小组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记录,下周一公布结果。

  二、不定时由卫生室、学生会组织对各班教室、包干区以及对周五下午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

  三、临时工每天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督促。

  四、班主任每天对学生包干区的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检查,未完成的及时整改。

  五、工会负责对各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打扫。

  六、健康教育、除四害由教务处、办公室、卫生室负责检查督促,班主任老师配合。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3

  一、教师要坚持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格,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和业务学习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习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格。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4

  在安全发展观的指导下,为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

  2、在学校管理活动中,突出安全教育。教师会议、家长会议、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画廊等都要将安全置于突出位置,利用一切机会加强宣传教育。

  3、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安全教育。如在科学课、体育课等课程的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培训等。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学习《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结合与安全相关的特定节日开展安全宣传、知识竞赛,每学期举办一两次以安全为主题“手抄报”比赛,组织看安全教育录像写心得比赛等等。

  5、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与活动形式,形成家庭、社会、学校都重视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6、加强炊工、生活辅导员等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按照有关要求,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7、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5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要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对本校各级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承包经营户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率达100%。

  二、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物品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司炉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卖部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不得少余四小时。对新上岗和更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情况。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6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的若干意见》和永嘉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构设立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本培训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科研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三、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

  3、每学年末进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先进教师的评选。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7

  一、学校成立专门的治安防范教育领导小组。

  二、每学期召开一次治安防范教育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三、全体教师、班主任在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四、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治安防范知识教育。

  五、学校安全责任人及保卫人员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经常对学校教师进行治安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六、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治安防范工作的实践中去。

  七、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防范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

  八、对教师员工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九、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治安教育、安全教育。

  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录象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十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十二、建立完善学校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档案。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8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门。

  十、任何人员违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二、学校必须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使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

  三、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五、学校每学期开学之际,必须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开展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新生入校后由政教处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政教处、团委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七、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时应当有记录。

  学校培训规章制度 篇2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由学校指定的人员办理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并及时进入学校资产帐。

  5、各保管员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分管人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7、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8、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拿出校门。

  9、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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