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2022-07-11 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食堂职工守则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有关会议,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2.服务育人,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急师生所急,想师生所想,虚心理解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好。

  3.遵守校园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作其他私事。事假、病假应向班组长、事务长办理请假手续。

  4.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遵守食堂卫生制度。

  5.每个同志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同志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忙,要互相谅解,协调;要爱护公物,保护好餐具、工具,节约用水用电。

  6.全体食堂人员不准自己买菜、回生菜拿回家,要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7.不准在切菜、烧菜、售菜时吸烟或大声谈笑,不准在食堂内作一切与食堂工作无关的事。

  8.食堂人员有权谢绝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厨房。

  9.为师生服务时要态度和蔼、亲切,平等待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外来客人更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食堂职工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务必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务必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贴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应立即离岗,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有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仪容贴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5、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

  6、每一天早上食堂班组长、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贴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职责到人,每一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持续内外环境整洁。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并与有毒有害场所持续规定的距离。

  3、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持续清洁。

  4、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不湿、不滑、无油泥,持续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

  6、仓库保管员见单出料,做到帐目条理、清楚、准确。

  7、采购人员必须以食堂利益为重,坚持原则,不图私利,后勤负责人应严格完成原料验收工作,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单上规定的物品、数量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质量差的原材料。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8、验收完毕,后勤负责人开签单验收,并留一份存档。采购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凭证到财务室报帐。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一、食品安全及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若采购购买了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等食物或动物及其制品,将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2、不符合卫生标准,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掺假、仿造的食品进入到库房,将追究库管员的责任。

  3、若有毒、有害或被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的食品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到食堂(小卖部)或操作加工间,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将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销售到师生员工中,可能对师生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若生、熟不分造成交叉污染,餐具、容器没有洗净、消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操作员的责任。

  6、没有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造成消化道传染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知识、设备安全防护知识、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及事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8、在工作期间未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留长指甲,戴手饰或染指甲、吸烟;餐具未按一洗、二刷、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不管是过渡承包食堂、小卖部或是引资建设的食堂、小卖部或学校自办的食堂、小卖部,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校(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者是直接责任人。若不履职尽责,玩忽职守,出现了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按责任大小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二)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营养餐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专档存放。

  ②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③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④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营养餐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①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文件规定核定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

  ②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浪费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①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安全事故的。

  二、食堂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一)、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必须坚持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二)、每餐每样食品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保存时间为48小时。

  (三)、留样食品应放于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的容器内并分类标签,不能混装,存放于专门的冰箱内。

  (四)、留样食品应分早、中、晚三餐,每餐存放一格,48小时后,无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才能处理。

  (五)、食品留样应专人、专管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六)、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注意:一样食品一个试尝人,不能几样食品都是一个试尝人,否则试尝出了问题,不知是那一样食品有问题),如无异常,才能向师生供应;试尝后,试尝者在记录本上签字。

  三、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轻微食物中毒

  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进出、接触,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

  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化验、检查。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卫生和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案,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化验、检查,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四、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入围企业名单,考察相关商家目前的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后,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

  (二)、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品种,考察相关商家经营实体及经营状况后,采购调料制品、调味品等,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四)、进行部分自送物资如红肠、烟熏等制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售货发票。

  (六)、采购所有的原材料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QS标志等,禁止采购“三无”产品。

  (七)、采购员采购蔬菜无法取得对方的生产资质情况时,需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八)、应取得对方资质而未取得的,应按照食堂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所有的原材料索证记录应由采购、保管、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粱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黄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应限制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不得使用已变质或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八)、专人采购,严禁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混装混放。

  七、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应进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材料。

  (三)、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发,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材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情况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侵入水中,沥干水分,置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鲜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七)、加工干料,先按用途归顺原料种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进行不同的加工;对于需碱发的干料,应注意碱发要点,保证原料的最大膨胀度。

  八、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依据厨房既定标准的烹调,按既定的味型标准,准确调味;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

  (五)、根据菜肴的质感要求,选择烹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保证菜肴成菜火候,使出品菜符合制作要求。

  (六)、各类原料的热处理应尽量保存原料的营养成分,必要时可用一些制作工艺的辅助原料进行保护。

  (七)、根据菜肴的原料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原料进行初步处理。如:焯水、水煮、过油、汽蒸、走红等达到处理的效果,保证菜品的质量。

  (八)、根据饮食规律和就餐时间及特点,调整好菜肴出品顺序和节奏,保证销售品种以及菜品的温度,保证质感和口味的稳定。

  (九)、在烹调中,厨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减少、降低制作中的随意性,严禁任何违规操作和影响菜肴质量的制作手法。

  (十)、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隔离、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应回锅加热透后供应。

  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产品必须按照食堂的执行标准及面点的经营要求,按用途区别品种,并对所需粗加工原料进行分档、切割处理。

  (三)、根据用途、品种和配料标准,对米、面等粮食原料进行处理加工。将构成面点的各种配料按规格配制标准、分别种类放置。

  (四)、须使用厨房既定标准调味品。既定味型标准对馅料准确调味,并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污染。

  (五)、根据面点的质感要求,选择熟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注意面品的成熟火候,达到最佳效果,保证产品的质量。

  (六)、根据面点种类的具体要求,配齐相关原料,按照操作规程加工成各式皮胚和面胚。

  (七)、制作面点成品时,须严格按品种规定的质量要求,按皮胚和馅料的搭配比例进行制作。

  (八)、根据白案原料的性质及存放要领处理和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应分类处理。严禁混合存放。

  (九)、制作面品半成品时,应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十)、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面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十、原料配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在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认真做好配餐原料的卫生。对配餐原料要分类摆放,不得交叉污染,特别是半成品原料。生熟原料的隔离要按先后顺序,不能生熟相互污染。

  (三)、配餐前须检查原料质量是否合格,并进行配份、成本、售价核定。

  (四)、配餐时应使用称量、计数和计量等控制工具。对配餐原料进行核对,达到质价相符。

  (五)、严禁使用不妥当和不协调的配餐方式,以保证原料营养成分。

  (六)、在配餐中,须按原料性质进行配置;严禁使用不合理的原料及相互配餐:如带酸性物质的原料,不能与绿叶素较强的匹配;植物蛋白不能与较强的果酸原料匹配等。

  (七)、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保持清洁卫生。

  (八)、设专人管理冰箱,定期化霜,清理;食品分类存放,生食品与半成品隔放。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和进行分餐,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食堂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各食堂负责人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九)、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各食堂负责人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从业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聘从业人员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与记录。

  (四)、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药监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学校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十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在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洁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再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保持100℃,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为1—3/10000),浸泡时间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夜进行擦试。

  (七)、待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存,防止细菌浸入。

  (八)、食堂应设定专人对餐具、用具、器皿等进行清洗、消毒和保管。

  (九)、消毒车及消毒存放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和有害物质。

  (十)、洗碗间及消毒间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害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十一)、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十四、卫生检查制度

  (一)、根据行业要求和食堂的实际,制定卫生检查、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以保证食堂自律,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明亮。

  (二)、食堂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卫生自查计划,并派专人负责落实。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食堂餐、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四)、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五)、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将检查抽查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向食堂及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通报。

  (六)、食堂应根据本周内所通报的卫生状况和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顿落实,必要时向卫生检查考评小组递交书面材料。

  (七)、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没有落实和整改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八)、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按照所制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卫生大检查,对存在卫生隐患的地方,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作内部通报批评。

  (九)、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交与办公室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金堂县教育局成都市金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二O一五年二月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食堂。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食堂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食堂卫生以及食堂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食堂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食堂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食堂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食堂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一)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一、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保洁柜,防止细菌浸入。

  七、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八、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1.食堂、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

  2.仓库应配备防蝇防鼠设施,以确保良好的通风。

  3.墙壁和地板易于清洁,有移动式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食物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和密闭的备餐室,防止食品污染。

  5.餐具应执行一洗、二通、三消毒、四清洗的操作规程。切割刀板、容器、洗涤槽应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顿饭加工供应后,应及时清理和分类。设专人分段作业,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做好检查记录。

  7.在每个长假结束前,清洁食堂环境,消毒餐具和工具,确保放学后食堂正常安全供应。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由生产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核批准。

  二、添加剂的使用应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营养质量。

  三、不得使用添加剂掩盖视频的缺陷,如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消耗,改进贮存条件,简化工艺,但不能由于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添加剂。

  六、除了国家预算规定了使用量的添加剂外,其它添加剂使用量为达到目的的最小使用量。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炊事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炊事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炊事员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炊事员。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学生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1.食堂管理员每天对餐具、工具的清洁、消毒、清洁进行分工安排。(消毒方案记录在表格中)

  2.餐具、工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洗、三消毒、四洗制度。

  3.清洗餐具和工具必须在专用水箱中进行。

  4.蒸汽消毒时,在100℃的温度下坚持10分钟以上。

  5.当使用含氯制剂进行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 L,持续5分钟以上。消毒过程中,所有消毒餐具和工具必须浸泡在消毒剂中。

  6.用于餐具、工具消毒的消毒剂必须是有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7.灭菌的餐具和工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封闭式清洁柜内备用。清洁柜应定期清洁并保持清洁。

  8.清洁柜内不得放置其他杂物或个人物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分局食堂管理,规范财务收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单独设置帐户,独立建帐,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20xx元;

  三、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

  四、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五、食堂物品采购应至少有二人参与,且有验收人签字,采购人实行定期轮换,二人一班制;

  六、支出票据必须填写完整,有经办人、核准人、审批人签字,原则上要有税务发票,确因购买时无法取得税务发票,则必须每张要有购买人、验收人、核准人及审批人签字;

  七、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食堂用水、电及部分燃料由分局统一安排支付;

  八、职工工作用餐伙食补贴,人数由办公室提供核定后,按每人每天10元拨入,接待费用按实际支出定期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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