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为提高医疗技术工作质量。确保病人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1.严格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转抄和执行医嘱,要下班核对上班,每周护士长总核对一次,查对者签字记录。
3.抢救病人时口头医嘱,需要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医嘱不清楚或未签名,不注明时间、剂量、用法时,应问清楚及补上后,方可执行。
5.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6.给药、输液、输血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多种药物合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并登记,确定无误后方可输入,并注意观察输血过程,输血结束后,保留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核对。
8.无菌手术操作前,须查对用物灭菌日期及物品质量。
9.手术病人术前要查对姓名、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术前用药。
急危重患者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
4.科室应当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上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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