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这一片童话装饰的净土,有着自己的纯真和美好。
它,在大山深处,静静抒写诗篇;在绿水江畔,舞动画卷。
好风景的定义,或许就是下次还想和爱的人一起来……
而云和当之无愧是一座“好风景”的小城!
为进一步发掘云和独具魅力的自然风光、悠久浓厚的历史文化、日新月益的城市风貌,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老云和,新童话,真山水”城市形象,提升云和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云和县旅游委员会与云和县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山水童话,行摄云和”旅游风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云和县旅游委员会
承办单位:云和县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作品以“山水童话 行摄云和”为主题,凡反映近几年来云和县境内城乡各地的景区景点、自然风光、生态美景、人文风俗、文化遗存、民宿经济等特色作品均可。作品力求内容新颖、手法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
四、征集设置与报酬
本次活动共征集典藏作品10幅,稿酬各3000元人民币,证书各一帧;高级作品20幅,稿酬各1000元人民币,证书各一 帧;入选作品100幅,稿酬各300元人民币,证书各一帧。
五、征集细则
1.全国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均可投稿,投稿者性别、年龄、地域、职业不限;
2.所有征集作品必须符合征集主题,必须是在云和县县域境内拍摄,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以近期为佳;
3.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创新,彩色、黑白均可,不收组照。选送作品幅数不限;
4.本次征集不收纸质作品,参展作品一律以jpg电子格式,并标注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与地点、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图片大小不低于5MB;
5.本次征集作品不退稿,作品版权归属作者本人;
6.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涉及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7.主办单位对录用作品享有使用权,可以在网络、报刊、画册、电视、户外广告等媒体进行形象宣传,不另行支付稿酬;
8.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投稿方式
1.发送照片至电子邮箱:854975461@qq.com
2.联系人:邹金清15157868177;698177(短号)
七、评审办法
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送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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