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办法的有关精神,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条件、范围及计划
1. 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有艺术特长的文、理科考生。
2.招生类别、项目及计划
我校2016年拟计划招收高水平艺术团人数为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2016年理科暂不在西藏招生);文科生暂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招生。
具体招生类别、项目及计划如下:
类别 | 项目 | 计划 |
舞蹈 | 舞蹈(古典、民间、芭蕾) | 10 |
声乐 | 美声、民族唱法 | 6 |
民族器乐 | 二胡、竹笛、笙、唢呐、扬琴、古筝、琵琶 | 8 |
西洋器乐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 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器 | 34 |
钢琴 | 钢琴 | 2 |
节目主持 | 节目主持 | 3 |
二、招生录取程序
1.申请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12:00。
1)网上填写申请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
2)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3)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a.《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盖中学公章);
b.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c.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d. 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上述材料须于2016年1月13日12:00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不予审核。
2.测试资格:我校对所有寄达的申请资料进行报考条件的初步审核,考生可于2016年1月13日15:00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者获得测试资格。
3.缴费: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13日17:00至1月15日08:00在报名网站交付考试费,不设现场缴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收取报名专项测试费:音乐舞蹈类200元/人/次,文化课考试费40元/人/科。
4.打印准考证:报名网站付费成功,考生可于文化课考场编排后,登入报名系统预约专项测试时间,打印准考证。预计打印时间:2016年1月15日12:00— 1月16日。
5.我校测试安排:
1)专项测试
类别 | 时间 | 考试内容 | 地点 |
声乐 | 2016年1月16日 | 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声乐作品2首,自带伴奏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华南理工大学东区海丽文体中心 |
节目主持 | 身高要求: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话标准,自备一段诗歌朗诵,选题即兴表演。 | ||
舞蹈 | 自选舞蹈表演及剧目、基本功测试、即兴表演 | ||
器乐 | 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时,由主考确定演奏顺序),可自带伴奏。 |
2)文化课测试:2016年1月17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数学 | 09:30~11:30 | 34号楼 |
三、资格认定
1.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分别划定专项测试及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线,并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项测试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专项测试-文化课测试的排序。
2.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公布的计划划定入围名单,合格考生不足项目,计划调整至其他类别。
3.入围通知:我校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上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并与所在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
四、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