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二〇一六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适用于省外考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 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 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 止)。
(三)招生地域 今年,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面向四川、湖南、湖北、江西、 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 内蒙古共计 15 个省(区)招生,每个省(区)均设有专业考点,考 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生源地以外考点参加专业 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我院不予承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文理科要求 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类(文理兼招)的考生外,建筑 学和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学生,文化最低 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参加普通类二本批次录取。其中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免试,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 位。
(五)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 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 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 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 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 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 1.0 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 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 作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程序及相关安排 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 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普通高考报名
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 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领 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取得 14 位考生号。
2.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 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以各省(区)招办或考点规定为准。
2.考试安排
①我院将陆续公布各省(区)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敬 请关注我院校园网(网址:http://www.ynart.edu.cn)。
②各专业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三、招生专业、学制、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
注:1. 2016 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 3000 人,文理兼招,无级 差。
2.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成绩必须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 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 2016 年云南艺术学院和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山东省部分专业【专业含音乐表演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 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实行两校联考,专业成绩共用,两所学校分别确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择学校、专业填报志愿。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2016 年在山东省招生的其他专业及要求敬请关注该校招生简章。
四、各专业设点省份、考试科目及要求
注:1.音乐学(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表演所有专业方向“听音记谱(笔 试)”科目进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年级统一进行专业基础课学习,进入二年级方可自主选择专业方 向(含剧情片、纪录片、日常电视节目、电视新闻)深入学习。
五、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 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我院作为教育部确定的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艺术类专业文化最 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分省划线(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 相关通知),专业合格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四)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 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 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 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 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 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参照考生 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录取线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七)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全面 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 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 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六、其它说明
(一)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不查卷,可查分。今年我院不再安排邮局寄送成绩通知单, 考生可登录 http://www.artstudent.cn 查询及打印,查询时间及操 - 9 - 作指南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三)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考试用品一律自备, 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四)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 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 0871-65937136,电 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七、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1577 号 邮政编码:650500 学院网址:http://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 (0871)66249078 65937127 6593712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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