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2024-10-17 章程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不由国家强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属组织及成员信守,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约束力。大家知道章程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董事会章程,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管理办法》、《民办学校暂行规定》的规定,由谢忠焕投资兴建举办xx县xx街道邢庄幼儿园董事会。

  第二章 组 织

  第二条 本幼儿园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董事3名。

  第四条 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由承办方产生。首届董事会由承办方出资人推荐,以后每届董事会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新增董事由董事 会推荐,提交董事会认可,由董事长聘任。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在董事会工作时,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 职 权

  第六条 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与解聘执行园长。

  2、审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3、决定幼儿园经营计划和方案,包括经费等筹集方案。

  4、审议幼儿园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教职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6、拟订幼儿园解散、终止的方案。

  7、管理幼儿园的资金与基金。

  8、聘任或解聘幼儿园财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9、决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改幼儿园的'组织章程。

  11、审议幼儿园办学质量和园长、教职工的考核奖励。

  12、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丈件。

  4、本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每学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审议董事会的工作,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九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如投票结果为赞成票与反对票均等,则由董事长决定。

  第十条 董事会须对议事进程和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会议表决中曾表明异议的董事,有权要求该会议记录中作出其在表决过程中表明异议的记载。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遵守本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幼儿园利益,不得利用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xx县xx街道邢庄幼儿园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园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据本章程制定。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董事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xx县xx街道邢庄幼儿园董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运用民办的机制,依法办学,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二条:宗旨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民办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是幼儿园办学的协调、监督和策审议机构,是帮助幼儿园多方筹措办学资金的参谋和后盾。

  第四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㈡ 任聘和解聘园长;

  ㈡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㈢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㈣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㈤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㈥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㈦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评价园长业绩,确定对园长的奖惩;

  ㈧设立董事会基金,园长奖励基金;

  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 董事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董事长:周xxx

  董事:白xx,周xxx

  第六条 董事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参与有儿童重大问题的讨论;

  (2)有视察幼儿园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向园长提出质询的权利;

  (3)成员单位享有培训、实习与用人的优先权;

  2、 义务

  (1) 为幼儿园提供教育发展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

  (2) 加强与幼儿园的联系,为幼儿园安排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3) 关心和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为幼儿园专业教师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第四章: 组织

  第七条:董事会由周海静任董事长。

  第八条:董事会全体大会每年例会一到两次。

  第九条:本章程如有修改须经董事会全体大会通过。

  第五章: 任期

  第十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1、为了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2、幼儿园召开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董事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

  4、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总经理提议时。

  6、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通知。 如有5中第(2)、(3)、(4)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7、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和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8、董事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传真、Email等形式告知公司是否参加会议。如本人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9、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每一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10、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11、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 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2、董事会决议可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13、与会董事在对各个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时,应当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对某一议题的讨论和表决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如果董事会的议题与董事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应回避讨论与表决,董事会决议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对关联事项的表决,须经除该关联董事以外的其他参加会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董事会会议记录永久保存。

  15、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16、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7、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幼儿园董事会。

  18、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董事会名称为“XX幼儿园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第二条 目的

  本董事会旨在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第三条 职责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幼儿园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

  2. 审议通过幼儿园的`预算和财务报告。

  3. 监督和评估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4. 任免幼儿园的园长及主要管理人员。

  5. 决定幼儿园重大事项,包括招生政策、收费标准等。

  第二章 组成

  第四条 成员构成

  董事会由5-9名成员组成,成员可包括:

  1. 幼儿园创办人或法人代表。

  2. 教育专家及相关行业人士。

  3. 家长代表。

  4. 社区代表。

  第五条 任期

  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任期。

  第六条 选举与更换

  1. 新成员通过全体董事投票选举产生。

  2. 若有成员因故缺席,董事会可通过补充选举填补空缺。

  第三章 会议

  第七条 会议安排

  1.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集,需提前通知所有成员。

  第八条 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由董事会主席拟定,成员可提出议题。

  第九条 会议决议

  1. 会议需有超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进行表决。

  2. 重要事项需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董事会会议表决,获得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 章程生效

  本章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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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是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幼儿园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的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幼儿。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举办者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等。

  第五条 董事的产生方式:举办者代表由举办者指定;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

  第六条 董事任期为xx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 董事会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章程;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聘任和解聘园长;

  (四)审议和批准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决定幼儿园的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

  (六)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七)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董事长

  第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xx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文件;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xx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幼儿园档案保存。

  第六章 园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 园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 园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四)聘任和解聘教职工;

  (五)管理幼儿园的财务和资产;

  (六)维护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章 教职工

  第十七条 幼儿园教职工由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

  第十八条 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参加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等群众组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任务;

  (三)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举办者投入、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幼儿园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幼儿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幼儿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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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幼儿园、举办者、教职工和幼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xx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xxx。

  第三条 幼儿园的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幼儿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健康、快乐、有爱心、有创造力的幼儿。

  第五条 幼儿园的审批机关是xxx,登记管理机关是xxx。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幼儿园的举办者是x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幼儿园开办资金:x元。xxx

  出资者:xxx。

  第八条 幼儿园的业务范围:

  (一)招收xx岁——xx岁幼儿,实施学前教育。

  (二)开展幼儿保育和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三)组织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 幼儿园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举办者代表xx名、园长xx名、教职工代表xx名、家长代表xx名。董事每届任期xx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x次会议。经 1/3 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园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法定代表人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签署有关文件。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幼儿园的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六条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 幼儿园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幼儿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幼儿园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终止后,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xx月xx日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幼儿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幼儿园的管理与运营,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与教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是由(发起人或单位名称)发起设立,经(审批机关名称)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旨在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第三条 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董事会为幼儿园的决策机构,负责幼儿园的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四条 幼儿园遵循“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具有初步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儿童。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具体人数,如5-7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园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热心教育的人士。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管理经验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对外代表幼儿园。

  第七条 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章程;

  2. 决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3. 聘任和解聘园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幼儿园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 决定幼儿园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和对外合作事项;

  6.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财务管理;

  7. 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分别于学期初和学期末举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园长职责

  第十一条 园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园长主要职责包括:

  1. 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负责幼儿园教职工的聘任、培训、考核和奖惩;

  3. 领导和组织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4. 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5.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经费来源包括学费收入、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等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六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

  第十六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七条 幼儿园因故需要终止时,应由董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幼儿园董事会所有。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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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幼儿园的管理与运营,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是由(发起人或单位名称)自愿举办,经(审批机关名称)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幼儿园的宗旨是:遵循国家教育方针,以幼儿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董事会为幼儿园的决策机构,负责幼儿园的规划、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具体人数,如5-7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举办者或其代表、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及教育专家等,确保董事会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3. 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或专业知识背景;

  4.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职责:

  1. 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章程;

  2. 决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3. 聘任和解聘园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4.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财务管理;

  5. 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如增设分支机构、资产处置等;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具体周期,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事先征询教育专家、法律顾问的意见,并充分考虑教职工、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三章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讨论事项发表意见;

  2. 对幼儿园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质询;

  3. 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幼儿园财务报告;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董事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维护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2.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3. 保守幼儿园的商业秘密和未公开信息;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园长与教职工

  第十二条 园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教职工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 幼儿园的资产来源包括举办者投入、学费收入、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私分。

  第六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七条 幼儿园因故需要终止时,应由董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幼儿园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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