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安全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安全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吊蓝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砼输送安全措施);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
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土方工程
(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脚手架:
(1)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2)脚手架设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3)脚手架施工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模板施工: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2)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强度要求;
(3)模板设计图中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是否齐全;
(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5)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4、高处作业:
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5、交叉作业:
(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3)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6、塔式起重机:
(1)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要求;
(2)塔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措施;
(3)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
(4)塔机驾驶员的从业资格;
(5)塔机使用中的班前检查制度;
(6)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
(7)塔机按拆方案的审批等。
7、临时用电:
(1)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2)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3)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5)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7)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8)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
四、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4)总资本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
五、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1、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2、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2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7、各标段监理应按本旁站管理办法的旁站项目规定,合理安排旁站人员;
8、在规定旁站的工序项目施工时,旁站人员必须到位。其中I类工序、II类工序项目开工时必须约请监理到场,旁站监理人员未到场,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9、旁站人员应按旁站管理要求,认真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3
1、总则
安全管理是监理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公司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的每个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以项目监理部为主、各方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参加的现场安全保证体系。项目总监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是安JGJ59-99全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到“两审一查三备案”。
2、职责
公司经理(副经理)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负领导责任。
负责督促项目监理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管理,不定期检查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信息向院主管领导反馈。
负责对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专(兼)职安全员及其他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项目总监
2. 2.1对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2. 2.2不定期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根据项目的大小在监理施工现场,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项目总监也可兼任安全员;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将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3专(兼)职安全员
2. 3.1协助项目总监贯彻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负责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时,应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报告项目总监。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安全责任制管理
3. 1监理公司在承接项目监理任务后,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负责确定项目总
监、专(兼)职安全员,拟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重点和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安全考核责任制指标等。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的安全条款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
3.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的难点、重点,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
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如土方工程支护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焊接工程施工方案等),由项目总监审批后方可允许施工。
3.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4、安全教育
4.1各施工监理工地必须建立每周安全例会制度,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2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
产的重大意义、一般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3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加,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4
1、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总监领导下的全员参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并认真履行其各自职责,坚守岗位。
2、 建立建全安全监理审核验收制度,设专人负责整理内业资料,分类、立卷归档。
3、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要求和特点,协助总监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保证计划工作。
4、 认真、及时地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方面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
5、 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6、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要求,对各类安全措施提出建设性的、科学的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
7、 事故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公正,独立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5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5、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6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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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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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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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组织体系及目标管理
1、各项目监理部要充分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管理。公司实行以分管经理与项目总监为主要责任人的目标管理体系,严格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应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督促、监督,尤其是“从零工作法”、班前安全活动和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项目经理部,要责令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监理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依法落实监理责任的有关资料。
二、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各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将“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1、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图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注册铭牌,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
3、强化深基坑管理。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做好防中毒工作。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有明显标识,并有专人负责。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对使用有毒材料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
宿舍门窗玻璃要完好,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同时要加强对食用盐的管理,防止出现亚硝酸钠(工业用盐)中毒事故。
5、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冬季气候干燥,风力大,易发生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排除火灾隐患。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的三级教育交底的`落实情况,确保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逃生自救知识,防患于未然。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要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识醒目。
6、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公司山监工青字[2006]8号文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公司将组织冬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检查,对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重复出现及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0
1、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1
1、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 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 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 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项目监理部(组)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六、安全生产监理的台帐制度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七、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八、安全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好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轻伤事故,应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二)、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要求施工单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团的负责人、劳人部、工会电话报告,并填报《事故即时报告书》,先电传集团总部劳人部,由集团总部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同时监理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和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未发生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向业主指挥部上报,1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
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非本项目人员伤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报。
事故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后,书面资料建档保存。
2、重伤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团总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室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重伤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团会同当地市级劳动、公安、检察,经贸委、工会、业主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5、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反映情况。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对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发现的和检查中指出的劳动安全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间要求。
1、重伤事故应在十日内结束。
2、死亡事故应在二十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三十日内结束。
3、重、特大事故按上级部门规定。
(六)、事故结案。
1、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2、车辆交通事故,由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凭责任裁定书结案。
(七)、事故统计。按当事人劳动关系隶属确定,属本单位职工的在安全生产月报、季报中反映;属劳务、协作单位的人员将事故调查材料报公司及上级部门备案。
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监理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
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用挂置方式的不能用铁丝缠绕住手柄。
3、灭火器应设置在干燥、无腐蚀物的地方,否则必须增设防雨设施和保护措施。
4、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22-+550C)的环境内。
5、灭火器前不得有障碍物。
(三)、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灭火器换药时,可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行使监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理职责,正式发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理作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工作。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指派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在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审批前不得开始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附安全验算结果,项目负责人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签字后实施。
十三、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出厂“三证”。
十四、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3
一、监理依据:
1、有关电梯安装施工图纸;
2、建筑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
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梯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还有商检合格证明。
3.监理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
(1)电梯曳引装置;
(2)导轨;
(3)轿厢、导靴、门窗;
(4)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
(5)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
4.电梯安装企业资格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2)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5.电梯设备开箱检查:
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机房布置图;
(3)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4)电梯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5)电气接线图;
(6)部件安装图;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安装(调试)说明书;
(8)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限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副本。
6.协调电梯专业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8.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及资料证书和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9.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开箱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五、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一)与土建交接检验的质量控制要点
1.按监理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施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签单。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资料整改归档工作。
3.电梯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业主方开箱检查设备和文件。设备主要检查:电梯主机、桥箱及对重块、电梯导轨、随行电缆、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及其它开箱单上所列内容。文件主要检查送货单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
4.监理应参加土建和电梯安装双方对井道,机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确认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布置要求,如有差异,应进行整改,符合电梯布置的要求验收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成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7.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安装高度宜为1300-1500mm。
8.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护,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9.机房内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1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10.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1.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2.机房内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备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置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开关。
(二)机房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2.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限定的范围内。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5.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阐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面各不大于0.7mm。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将阐瓦松开用塞尺测量,每片闸瓦二侧各测四点。间隙应均匀,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内。
7.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早无颤动现像。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吊线、尺量检查。
9.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0.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色手动松阐板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三)导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导轨安装施工流程:
确定导轨支架位置——安装导轨支架——安装导轨——调校导轨。
2、质量控制:
(1)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缝应是连续并应双面焊,焊缝饱满。
(3)当电梯冲顶时,导轨不应越出导轨。
(4)两列导轨面间的距离偏差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轨0--+3mm。
(5)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告。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锚栓(如膨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砼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砼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轿厢导导和设有安全错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的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不大于150mm。
(8)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如超过应校正。
(9)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10)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上。
(四)轿厢对重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轿厢对重安装施工流程:
准备工作——安装底梁——安装立柱——安装上梁——安装桥箱底盘——安装导轨——道安装轿壁、轿顶——安装轿门装置及开门机构——安装轿厢其他装置——对重框架吊装就位——对重导轨安装调整——安装对重块并固定。
2.质量控制:
(1)轿厢组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无撞击伤痕,门缝一致。
(2)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子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锁。
(3)轿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极限开关碰铁安装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钳钳口与导轨顶面间隙不小于3mm,间隙差值不大于0.5mm。
(6)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轿厢与对重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器碰触。
(8)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五)层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层门安装施工流程。
安装地坎——安装立柱、门头、门套——安装门扇 调整厅门——安装锁具。
2、质量控制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3)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为150N。
(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电气安装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面1-5mm。
(6)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7)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质量控制
1.各种安全保护开关的固定必须可靠,且不得焊接,动作正确、灵活。
2.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5.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6.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控制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3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像。
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6.随行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3)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八)电气装置的质量控制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靠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讯。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5.电梯动力电源与电梯照明电源应分开设置。
6.供电电源的色标应正确,A相黄色B、相红色、N(零线)为谈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色。
7.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应在开关装置上标有易于识别的标记。
8.控制柜、箱安装布置应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属外壳接地可靠。控制柜内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9.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铜芯线2.5mm.
10.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保护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开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米,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用500V摇表测试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3、通电、断电试验。
(九)整机安装质量检查
1.电梯安装完毕由电梯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试运转,并对下列安全装置或功能进行检查: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阻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点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以下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部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5.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7.电梯安装后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8.噪声测试
(1)机房内噪声应不大于80dB。
(2)轿厢运行时噪声不大于55dB
(3)轿门与层门开并过程噪声不大于65dB
9.平层准确度的检验应符合
(1)额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10.行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1.观感检查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窗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像。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的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4
一、总则
目的与依据:明确细则制定的目的,列举适用的``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依据。
适用范围:明确该细则适用于哪些类型的电梯安装工程,如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职责划分: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各方在电梯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二、监理工作程序
前期准备:包括熟悉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等。
施工阶段监理:对电梯基础制作、井道土建结构、机房设施、导轨安装、曳引系统安装、轿厢与对重装置安装、门系统安装、电气控制系统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参与竣工验收,审核各类试验记录、自检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确认满足使用条件后签发验收意见。
三、监理工作内容与方法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核查设备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对实物进行外观检查和必要的性能测试。
工序质量控制:
现场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合规,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
旁站监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全程旁站监督,如导轨焊接、钢丝绳安装、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等。
见证取样送检:对重要材料、构件进行抽样送检,如混凝土强度、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等。
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前的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如井道尺寸、预埋件位置、电缆敷设等。
质量问题处理: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停工整顿、返工等措施。
四、质量验收标准
参照《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等相关标准,详细列出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基础与井道结构
导轨安装精度
曳引系统安装质量
轿厢与对重装置安装精度
门系统运行性能
电气控制系统功能与安全性
安全保护装置有效性
整机运行性能与舒适度
五、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
强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危险源识别与控制、特种作业许可等;同时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卫生、噪音、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提出文明施工要求。
六、监理工作记录与报告
明确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会议纪要、质量检查记录、问题整改通知单、验收报告等各类文档的编制、审批、归档要求。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5
一、总则
制定依据:明确本细则制定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
监理目标:阐述对电梯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总体控制目标。
职责分工: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电梯安装过程中的职责与权限。
二、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准备阶段:
设计文件审查:对电梯的.设计方案、计算书、制造图纸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使用要求。
材料设备检验:对进场的电梯设备、配件、材料进行检查,核对其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科学合理、安全可行。
施工阶段:
工程质量控制:对电梯基础制作、井道结构施工、导轨安装、机房设备安装、轿厢及对重安装、电气系统布线、调试试验等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进度计划监控: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投资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实已完成工程量,防止超付、漏付。
竣工验收阶段:
隐蔽工程验收:对电梯基础、井道结构、电缆敷设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其质量符合规定后方可封闭。
试运行与功能测试:监督电梯空载、满载、超载等不同工况下的试运行,以及急停、消防联动、五方通话等功能测试,确保电梯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核查工程质量资料完整性、合规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直至满足验收标准。
三、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采用巡视、旁站、见证、平行检验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理。
利用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实测实量。
建立质量问题台账,跟踪处理质量问题,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
对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规范、标准的行为,有权下达监理通知单,必要时可建议暂停施工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四、附则
本细则的修订、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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