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2023-12-19 细则

  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法定效力仅仅次于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党政机关依照法律运用法律的规范形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1

  一、德( 10 )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缺勤,按时上交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得5分)有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旷会者一次扣1分,笔记体会不按时上交者,一次扣0.5分,不交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考勤记载和学校政治学习笔记记载。

  2、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得 2 分。无故每缺勤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考勤日志记载

  3、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得2分,有体罚现象经查实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政教记载。

  4、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和临时性事务安排,并能积极完成工作者。得4分不能服从分配和安排的扣分3分,基本能服从分配和安排的扣分1.5分。

  考评办法:学校校委会评议。

  5、不乱收费,不挪用公款、不乱发资料等。有违纪行为经查实者,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学校财务帐。

  二、能(15分)

  能独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或其它工作

  1、计划、总结。能按要求书写(符合新课程标准)。优秀得 5 分,合格得3,基本合格得1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2、备课。各科备课要书写规范目的明确,结构完整,思路清晰,教法灵活,有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时间设计等。

  备课笔记由考评委按质量分三等:上等得 5 分,中等得 分,下等得 分,无备课记0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3、作业。各科作业按“作业批改制度”执行。所有作业整套保留,随时备查。

  符合要求得 分,基本符合得 分,不符合得0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4、各种记载。分配的各种记载要能保质保量完成得2分,基本能完成得1分,不能完成得0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值日能按要求完成值班任务得 分,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不按时打铃等一次扣0.5分。

  考核办法:查校务日志记载

  三、勤(10分)

  1、 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以考勤记录为准)

  2、 教学空堂,旷课一节扣2分。(以教务处记录为准)

  3、 教师办公、开会、集体活动迟到一次扣0。5分(以考勤记录为准)

  四、绩(40分)

  1、 教学效果(30分)

  教师教学成绩质量积分×50/全校教师最高积分=教学效果 (质量积分=及格率+优分率).

  2、 语文评比。优质课比武,学科竟赛、文章发表等(10分)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9.8分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8.7.6分

  获地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3.2分

  五、评优一票否决条件:

  1、 有摸牌赌博行为,经公安扣员查实的。

  2、 侮辱,围攻领导和教师甚至殴打领导和教师的。

  3、 乱收费,乱发资料,挪用公款的。

  4、 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实的。

  5、 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6、 违规越级上访的。

  本方案由全体教职工讨论签字认可并呈报上级审批同意后执行。本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修订一次。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2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上饶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煌固小学教师教学业绩考评细则如下:

  一、教师教学常规考评(50+10分)

  1、教学工作计划(3分)

  教师按要求认真撰写各任教学科教学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教务处审阅。计划要求做到封面的姓名与日期完整,学情分析到位,教学目标明确,教材分析详细,有教学进度安排,有研究的教学问题或课题,有培养学生的措施,学期教学任务结束后有教学总结。

  2、备课(12分)

  (1)教师必须根据计划进度提前一周备课。备课模式可以自选教学案、导学案、“四步一体”教学案、EEPO有效教育备课其中一种或几种。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备课,必须符合此模式的要求。导学案、教学案五案要齐全;“四步一体”教学案要有共案、个性修改;课时反思按篇目或章节及时撰写。倡导教师积极备教材附记。

  (2)属课备课按教务处具体安排备齐备足。

  (3)每月教师撰写至少二篇教学案例。案例要具备背景分析、事件描述、案例分析三部分内容。

  3、上课(12分)

  (1)教师必须使用经过补充、修改的共案或教学流程授课。

  (2)教师不得擅自换课或请人代课,按时上下课,上课间不做无关的事。

  (3)教师能合理运用多种教学工具辅助教学,尊重学生,不体罚学生。

  (4)积极探究教学方式的转变,对合作小组学习能恰当评价,评价记录等材料齐全。

  (5)上好音、体、美等课。音乐每学期至少教会学生10首歌;美术课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绘画能力;体育课至少要有计划地安排好20分钟以上的体育锻炼活动,不得放任自流。

  4、作业批改与辅导(8分)

  (1)作业布置依据教学目标,设计明确清晰,有活动类或纸类的作业,数量适当,体现梯度,照顾到不同学习水平层次的学生。

  (2)批改作业及时认真,实施等级制,讲评严格,错题要采取不同的形式订正;作业达到规定次数。

  (3)预习辅导作业形式可以多样,学生备有专用的预习辅导本,教师要对学生预习任务、预习方法及学习过程中的疑惑进行有效的辅导。

  (4)属课作业根据学科特点布置并批改。

  5、教学研究(15分)

  (1)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以上。听课有详细听课记录及评价。评课提倡运用经典性评价、单要素评价、项目性评价、学科性评价、流程性评价等。

  (2)教师学习笔记要按学习内容的要求撰写,每学期不少于1万字,其中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每月至少完成2000字。

  (3)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研讨及培训活动,不得无故推托或缺席学校指定的教研活动。

  (4)教师必须参加每周一次集体备课或集体讨论,查集体备课记录。

  (5)任课教师要按教务处布置认真组织单元测试,及时批改,并撰写有关试卷分析。

  6、教学行为点赞(10分)

  每月检查中发现教师有下列行为的:

  (1)非规定参加教学教研活动的教师主动参于的;

  (2)教师自主发起的能对全镇性某项教学教研工作起导向或促进作用的;

  (3)积极配合完成教务处布置额外工作的。

  以上各项教学常规请教师严格按规定执行,有以上未涉及到的常规工作教务处会进行专项布置并进行专项检查。每月下旬教师自查后中心小学教务处月底定时核查登记。并依照常规考评表(见附表)进行量化。重大违规(教学常规执行总评估分低于30分、县级及以上级别检查发现教师严重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等现象)将提交班子会进行研究和处理。

  二、学科教学质量考评(50分)

  1、考评方式:全镇性的过关验收、阶段性检测、期未检测。

  2、考评办法:教师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平均分18%+及格率26%+优秀率6%。

  该班平均分该班及格率该班优秀率

  3、学科质量考评=——————×18%+———————×26%+——————×6%

  该年级最高平均分该年级最高及格率该年级最高优秀率

  三、业绩考评奖惩办法

  教学常规考评分+学科教学质量分=业绩考评分值

  1、教师业绩考评按其所任教的年级和学科以上式计算。奖罚名数——9个班级及以上的取三个,9个班级以下的.取两个;奖罚额就高套取。

  2、业绩考评分排位第1、2、3名的分别奖励400、320、28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业绩考评末三位的,分别罚款160元、140元、100元,并通报全镇小学(若上学年排名末三位,本学年进2位及以上的不罚;新成立班级此项不列入)。

  4、进退位奖罚:业绩考评与上学年对比,每进一位奖励20元,每退一位罚10元。

  5、任教双班或双学科:如各有奖罚的则该奖就奖该罚就罚;如都被罚的则取其中罚数最高的执行。

  6、(村)完小校长可按此业绩考评也可按其负责的(村)完小在全镇学校评估的位次进行奖罚。(学校评估名列全镇前三位的按业绩考评前三位奖励,名列倒数末两位的按业绩考评末两位处罚)。

  7、专职教师按教学常规50%+班子评20%+任教班级教师评30%考评。奖励前一、二位(考核须不低于88分),奖励金额分别为200、160元(奖励人员限于三人之内)。

  8、在中心小学任教的教师业绩考评名列同年级学科教师排位倒数且被罚款的将调离中心小学。

  四、县级教学效果评比奖罚办法

  参加县级教学效果评比(质量抽测)学科的任教教师(含包干年级领导):名列全县5名前(含第5位)按镇业绩第一名奖励;名列6—8名按镇第二名奖励;名列9—10名前按镇第三名奖励;名列全县11名后,每退一位处罚20元,最高罚款不超过200元。

  五、六年级教师业绩考评

  任教六年级参加县级考试学科的教师,在其教学常规考核合格(常规考评不低于45分)前提下,采取过程教学效果考核和终端教学效果考核两条线进行业绩考评(包干年级领导只按终端考核执行)。

  1、过程考核按【学科教学质量考评】分上学期、下学期考核。上学期进行一次,下学期进行三至四次。每次只对单科前三名教师分别奖励200、180、160元。

  2、终端考核按县教体局组织的单科质量评估计算方法和数据,分别核算各班的教学质量成绩进行奖罚。奖励总额不突破1500元。

  奖励:语文以全县单科质量评估的第10位、数学以第12位为基准执行。语文达到第10位、数学达到第12位分别对两科任教教师(含包干年级领导)奖励800元;在此基础上再设进位奖:每进一位奖100元,进位到第5位(含5位)时,每进一位奖200元,奖金累计。其它学科按语文学科标准以卷面分值比例进行奖励(比值乘奖项奖金)。

  处罚:语文以全县质量评估的第10位、数学以第12位起执行退位罚款:每退一位罚任教教师(含包干年级领导)20元,退位到第20位(含20位)时,每退一位罚40元,罚金累计。其它学科按语文学科标准以卷面分值比例进行处罚(比值乘各罚项罚金)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3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建设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需要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海塘中心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标要求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全员培训

  按照新形势下不同岗位的职务要求,我校所有教师必须接受县进修学校的全员培训,使教师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我校所有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每人每年的培训任务不得少于48学时。

  2、骨干教师培训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我校依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实现教师素质结构由知识传承型向教育创造型、经验技术型向科研技术型、教育者向同时是终身受教育者的角色转换。并推选一批骨干教师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使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校级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3、新任教师培训

  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确保每一届新任教师通过一年的培训,都能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4、计算机培训

  我校所有教师均应接受以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为重点的现代教育技术学习,要求教师全都能操作计算机。培训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辅助教学骨干教师,使中青年教师能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和工作,开展教学和科研。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教导主任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寒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加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讲课,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四、奖惩措施

  1、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职务评聘、晋级、评优的必备条件。

  2、把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作为有力杠杆,推动继续教育方式和管理机制的改进,使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和学历证书一样重要,起到规范和管理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目的。

  3、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或第二学历的培训,按标准由所在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4、新任教师在试用期(一年)内,培训成绩合格者,发给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证书。

  5、我校教师在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中取得的各项成绩,如论文发表或获奖、著书立说等,视其业绩进行奖励。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4

  1、 未上班教师不作考评对象,不享受学校绩效奖。

  2、 校领导、后勤人员、门卫管理人员、保育员、工友、保洁员、幼儿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由校领导班子和教师测评,各占50%。

  3、 非语数外教师教学业绩由校领导班子和教师测评,各占50%。

  4、 测评分按德(5分)能(5分)勤(10分)绩(30分)总50分打分。

  5、 测评分低于60%的工友、幼儿教师自动解职,学期绩效奖为0。

  6、 教师学科考试:

  (1)期末统考时,学科成绩以年级为单位,按“四率”算出效益分,第一名奖100元,末名扣50元。

  (2)如果一个年级学科效益分相差不出3分,不扣该年级学科教师教学绩效奖。

  (3)如果一个年级学科效益分都在70分以上,不扣该年级学科教师教学绩效奖。

  (4)中途接手的学科绩效:主要看在同比的`基础上是否上升,凡上升的可拿回总教学绩效。

  (5)英语教师按三个班的总效率分计算。

  (6)校领导、后勤、门卫、体育、幼教按分类考评,第一名奖绩效100元,末名扣50元,考评分不出三分不扣绩效,考评分都为80分以上不扣考评绩效。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内容与类别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

  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

  第四章: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的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投入。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应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一条: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补办手续或停止其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6

  一、师德考核:(50分)

  1、师德考核每学期两次,由本校全体教师相互评议,中心小学根据评议得分的平均分进行排序,按1:1:1:1:1的比例分别记分50分、48分、46分、44分、42分。

  2、参加校级师德演讲活动获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参加县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5分、12分、10分;对于同一个师德演讲活动只记最高级别的奖次分,不累计加分,获得县级“德育先进个人”加10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影响极坏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极坏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毒品、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因违反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县教体局通报批评的,对个人在评先树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勤(200分)

  (一)每天按7课时考勤,各校在大课间时间也要考勤。

  (二)每学期考勤按200分计,每周(或月)根据考勤实际递减相应分数并及时面向全镇小学教师公布,学期末剩余分数即为本学期考勤得分。村小须于每周一8点前发送电子稿至政教处,每周一下午交上周的纸质考勤统计表,不按时上交的,责任自负,政教处不再催要,按旷工处理。

  (三)根据教体局考勤制度,丧假、婚假按教体局规定执行,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婚丧假、产假不扣分。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调好课,拿着调课单并经分管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交政教处备案方可离校。若因事情紧急,可电话请假,但回校后须补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班。

  批假权限

  中心校请假两节以内,由政教主任审批,两节课以上、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中心小学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每周一例会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事可持请假条由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校长签字后方可,否则视为旷班。

  各学区小学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填写好请假条并由学区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把存根于下周一交中小政教处,不交或者没有请假条的视为旷课,请假条不规范的视为旷课,一天以上由各学区负责人审核后交中心小学校长签字。

  学校教师或教干因公出差须填写因公出差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政教处备案,否则视为旷班。

  处罚

  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超过10分钟按旷课对待,旷课每节扣2分,请事假每节扣0、5分。若出现早晨签到后离校,课间操考勤不见人而中午又正常签退的情况,扣4分。

  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三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两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每周事假两节内不扣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奖励

  1、设月全勤奖3分,如全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本月考勤加3分。

  2、全学期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加10分,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签到

  签到时间为上午早7:40前,中午放学后20分钟内签退,下午上课前20分钟内,下班签退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20分钟内。中午和下午班主任可以提前一节课签退,但必须送路队,否则视为旷工。

  要求

  1、全镇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本制度。

  2、各学区、教学点负责人要按劳动纪律认真考勤,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弄虚作假者通报批评,全校每人扣5分。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三、工作能力(50分)

  (一)班主任工作情况。(30分)

  班主任工作情况根据班级量化排名,成绩按1:1:1比例划为3挡,分别计30分、25分20分。

  (二)奖励分(20分)(教学教科研获奖不在该范围内)

  1、学期内获省、市、县、镇综合表彰,分别加15、12、10、6分;获省、市、县、镇及学校单项表彰的分别赋予分值9、8、7、6分。

  2、等级称号:

  名师:市、县、镇分别赋予分值10、8、6分。

  学科带头人:市、县、镇分别赋予分值8、6、4分。

  骨干教师:市、县、镇分别赋予分值6、4、2分。

  3、参加市、县体育运动会获团体一等奖分别加20、15分、二等奖分别加15、10分,三等奖分别加10、5分。单项田径、足球、乒乓、篮球、排球、阳光体育等团体获市、县第一名分别加15、10分,第二名分别加10、8分,第三名分别加8、5分,其他名次加3分,无名次不加分。

  4、舞台艺术类项目(经典诵读、艺术类、素养大赛)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5分;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3分;

  备注: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获奖在同一年度以最高级别加分,同一项目竞赛团体奖和单项奖不能兼得。该项累计加分,最高分20分。

  (三)特色分(10——20分)

  教师在其他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性成果,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额外奖10——20分。

  四、教学业务(700分)

  (一)评估形式:

  1、教研室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对学校教研组工作及教师业务进行评估。检查的方式为全查、抽查。

  2、中心小学根据本细则单独量化,学区、教学点在一起量化。

  3、除考试和教科研、远程研修、附加分外,其他业务检查中心小学和教研室检查各占一半分值进行量化。

  (二)内容及标准:

  1、教研活动(20分):

  要求: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教研活动10分,各校要以课题为抓手,展开各项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专题培训、质量评价、课题研究等活动,教研室按学校自查情况赋分,取多次检查平均分为该校教师的教研活动分,弄虚作假者该项为0分;镇教研室举行教研活动10分;由教研室量化赋分。各种教研活动以考勤为准,每参加一次活动得2分,学期末进行汇总。

  2、学科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5分):

  (1)要求:每位教师制订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各科计划,并在学期末写出相应的总结。教学计划要项目齐全、内容具体、书写认真、实效性强,否则酌情扣分。总结应与学期初计划相应,重点是目标达成情况和反思等。计划总结雷同者判零分。

  (2)考核量化:计划和总结按时上交学校教务处备查并存档。按时上交教务处并入档,计5分。逾期不交者扣5分。

  说明:任多科的教师,量化加分,以全镇平均人均科数为准,每多一科加0、3分。

  3、备课(50分)

  兼多科教师,主科备详案,其余学科备简案,专职教师备详案,跨年级者选一个年级备详案,其余年级备简案;教师教龄超过五年的可实行电子备课或纸质备课,45周岁及以上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上男教师书面申请后可用书头或二次备课的形式备课,教龄未满五年的教师全部采用纸质备课;

  无论采取何种备课形式,都要用好教师用书,均需本着实用、服务于课堂教学的原则进行。

  (1)全册备课(5分):包括备课标、教材分析、教学目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力培养、思想教育等)教学重难点分析、教具准备、课时安排等。

  (2)单元备课:(5分)

  单元备课,要先周进行,自备为主。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单元教材的内容编排、教学目标、单元教材分析、单元教学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教学准备等。

  要求:要从教材和学生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讲求实效。每缺一次扣1分,

  (3)课时备课:(35分)

  评分办法:按教研室制定的电子备课修改、书面备课及书头备课书写要求进行量化赋分,达到要求的,电子备课、书面备课、书头加卡片备课按要求完成得15分,不达要求的进行扣分;备课实效检查10分(通过说课答辩或考试进行),电子备课修改、纸质备课书写质量、及策略的运用10分:电子备课修改、书写质量、及策略的运用按优、良、中、差各递扣2分。(代多科取平均值计算,电子备课在智慧云平台上操作)

  (4)集体备课(5分):集体备课次数足,材料齐全,每缺一次扣1分。

  4、单元检测(10分)

  要求:检测调研要随单元教学按时完成,认真批阅,无漏批、错批;实行卷面不同笔迹订正,检测要使用A、B、C、D进行等级质量和书写双层评价(或星级评价);检测后要有成绩单、试卷分析,补救措施、二次过关试题及成绩单、单元反思;提倡教师在试卷上对学生进行单元评价,试卷按顺序装订存档备查。(说明:代一门主课并兼任多班英语学科,只需对主科和一个班的英语进行单元检测五环节操作,英语省略二次过关环节)

  5、作业评价(60分):

  要求:根据教师任课情况,结合教研室《作业布置规范》所设置作业,提倡分层布置作业或菜单式作业。教师要指导学生按时完成作业,书写规范认真;要对学生作业及时批改,批语要认真、规范,要有针对性的鼓励性语言,日期要准确,不得出现空批或生批,严格按照《规范》中作业批改的要求批改学生作业。(科学、品社基础训练为作业,不在另设书面作业)

  (1)批阅评价(40分):实行等级评价以班级学生作业评价为基础,对学生的各科书面作业予以评价,实行过程性记录,每科取平均值,代多科者实行多科平均。操作方法实行下学校抽查和送教研室通查相结合。

  (2)作业批改记录(10分)。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7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绩校工资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对象

  腊甲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师。考核实行春秋两次,学年末汇总,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学期发放金贴的方式进行。

  三、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激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发放一次,次年元月份考核上报,并按月平均额一次性发放。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常规工作、班主任津贴、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五、分配金额及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为师德师风、工作量、平时成绩、考勤、教育质量、民主测评和加分项七部分的内容。具体为师德师风7分,工作量10分,平时成绩60分、考勤5分、教育质量10分、民主测评5分、加分项3分。

  六、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师德师风(7分)

  A、贯彻方针,思想端正,按规律办事;

  B、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C、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没有从事第二职业、有偿家教,未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乱收费用;

  D、管教管导,教育学生方法得当,与学生谈话亲切热情,及时肯定学生成绩,尊重、关心、爱护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E、教师之间,彼此尊重,团结互助,互帮互学,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F、不服从分工安排,经调解无效,影响学校集体利益的扣5分。

  以上计7分,A、B、C、项缺扣1分,D项缺扣2分,不计负分。

  (二)工作量(10分)

  教导处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师总数,得出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师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数

  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10分

  (3)平时成绩

  1、学校工作(55分)有校长具体负责

  (1)集体活动(5分);上学、放学、路队护送、一次不到扣0.5分

  (2)、政治学习(5分);例会学习、政治笔记缺一次扣1分

  (3)、师德师风(5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十项信用承诺得(5分);出现违纪一票否决。

  (4)、临时性工作(5分);服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得满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2分。

  (5)、兼职工作(10分);兼任的分工按计划开展、资料齐全得满分,出现失误一次扣2分。

  (6)、值周工作(10分);值周工作认真负责,检查仔细,学校财产无损坏得满分,出现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7)、请假(5分);病事假一天扣1分婚、丧、嫁、娶、生小孩假规定期限不扣分,超过时间一天扣一分,扣完5分为止。

  (8)、作息制度(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旷职一天扣2分,扣完5分为止。

  2、教学常规(35分),由教导处具体负责,教导主任牵头。

  (1)、教案(5分)

  坚持超周备课,坚持教案超周批阅制度,每周一检查教案。按时批改并符合要求得满分。不按时批一次扣2分,本周内没有批阅扣完为止。

  (2)、上课(10分):包括日常上课(8分)、上级临时听课(2分)。

  ①日常上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提倡课前2分钟在教师门前准备上课,不得随意迟到、早退,严禁随意旷课。发现一次无故不在教室扣1分。被上级领导发现一次,扣3分。

  ②上级临时听课:在上级检查中指定听课,出现一次失扣2分。

  (3)、作业批改(5分)

  作业批阅的基本要求:

  ①、所有作业全批全阅,学校每两周检查一次,作好详细记载。

  ②、批阅作业符号清楚,字迹工整,正确无误,严禁出现知识性错误。

  ③、有激励性评语。

  ④、写清批阅时间和等次(优、好、差或努力)。

  检查落实措施:

  达到规定的作业量、作业批改无问题得满分,查下一次一生扣0.1分。

  (4)教学反思(5分)每周两篇反思缺一次扣2分.

  (5)远教使用(5分);按电教室课表上课得5分,缺一次扣1分。

  (6)听课(5分);每周最少听课一节,工作少于5年的每周听课2节,少一课扣2分。

  3、安全工作(5分)由校长根据出勤及完成情况计分。

  学校工作、班级工作无事故的满分,所分担的工作出现事故一票否决。

  4、路队护送(5分)有值周教师负责

  放学按时到位、路队护送到指定地点,路队无事故得满分,少护送一次扣1分,护送不到位一次扣0.5分,路队出现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4)教育教学质量(10分)

  在镇中心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中,名列前5名得10分,保持上学期名次的6分,前进一个名次加一分;一年级按中间名次计算,不带主课得2分。

  (5)考勤(5分)

  1、全勤5分;病假三天以上,每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职1天扣2分。

  2、上班、会议和教研活动迟到和无故早退一次扣0.5分,

  3、国家法定假不包含在内。请假人员在请假条上注明详细原因及起止日期,经领导审批后,将其送校长、值周教师登记。三天以内假期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假期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4、学校设定每学期每人出勤分为5分,以学期为单位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六)民主测评(5分)

  通过开展教师民主测评核算得分。

  (七)加分项(3分)

  镇级发表一篇论文加0.5分,区级论文加1.5分,市级加2分,省级2.5分,有课题研究加2分,校级荣誉加1分,镇级荣誉加1.5分,市级加2分,省级的加3分。各项荣誉可累计加分。满分3分。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和岗位调整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八、考核要求

  1、考核等次:优秀(不超过本校教师数的20%)、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1)、不能认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

  (2)、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3)、不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家长投诉较多的。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严重师德失范,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

  (2)、犯法、非法诉求、擅自离岗、干扰正常工作的.;

  (3)、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或全年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

  (4)、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商业活动、群众反映较多的;

  (5)、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6)、有乱收费现象的责任人;

  (7)、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8)、根据学校管理办法,考核为不合格者。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意见,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领导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若仍然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诉,以中心学校的答复为准。

  在执行本方案中如有出现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将根据《十八连山镇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由教代会讨论决定。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8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的内容和量分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总分25分)

  根据《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中“政治思想品德”部分的评价结果。

  2、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规定学历或合格学历,同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能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的任务。本学年内至少开过一次公开课或讲座。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开课或讲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公开课或讲座二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开始加分,校级每次加0.5分,镇级每次加0.8分,市级每次加1分,地级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

  ②z市级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获z市级一等奖以上加2分,z市级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镇级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三等奖0.2;单项比武获奖按1/2标准计分。校教师基本功五项全能比武获全能奖加1分,获全能优胜奖加0.2分,单项一等奖加0.2分,(说明:五项全能此项最多加1分,综合和单项只能选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可累加)。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10分。

  4、履行职责考核(总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担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学科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负有培养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至少有培养指导一名教师(含实习生)。

  达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级集体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③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及以上领导完成岗位职责的加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25分。

  5、工作成绩考核(总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及组织教改实验活动,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其担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课题立项,市级加1分,地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级加4分;课题结题,市级加1.5分,地级加2分,省级加2.5分,全国级加4.5分,优秀结题再加一分。参与者四分之一计分,参与多项的只计其中两项。(最高加5分)

  ②自制课件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3、0.1,地级以上加倍记分。以证书等为据,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计分。(最高加2分)

  ③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根据取得成绩多少加分。凭评奖机关或单位(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公布的辅导师文件依据或证书分别记分(非教育部门评奖的按1/3记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地、县级获一等奖分别记5分、3分、2分、1分;获二等奖的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三等奖的分别记2分、1分、0.5分、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0.2、0.1分。获奖团体奖的加倍计分(计团体奖后,团体奖中的个人奖不再重复计分),班主任等支持有关教师辅导本班学生出成绩的,可按1/4计分。(最高加5分)

  ④论文,有获奖、发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镇级分别加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1.5、1、0.5分,地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3、2、1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4、3、2分;国家级获奖加6分;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加3分,地级发表加2分,县级发表加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按最高一项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得该奖项的80%,第二作者得该奖项的60%,第三作者得该奖项的30%。省级交流记2分,地市级交流1.5分,县市级交流1分,乡镇级交流0.5分。科研成果获奖,按论文获奖的1.5倍计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30分。

  二、计分办法

  1、以上量化考核五个要素得分按70%计入总分。

  2、参与评优教师向全体教师述职,全体教师对参与评优教师进行推荐打分,群众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3、考核小组对评优教师推荐打分,考核小组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是: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和带头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核量化得分90分及以上。

  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正确贯彻执行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差错。考核量化得分70分至89分(含70分)。

  ①当年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当年应交流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差错。考核量化得分60分至69分(含6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基本合格等次。

  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及以上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工作中有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的;

  ⑤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教学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比较严重违犯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后果的。考核量化得分在59分及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不合格的;

  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

  ④上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学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⑤当年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⑥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错误性质较严重的;

  ⑦当年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三)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1、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经单位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四)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对无违法违纪的,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确定等次;

  2、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工作程序

  1、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学校考核组名单,通过本《细则》。

  2、组织教师填写年度考核,提供必要证明,并作自我量分。

  3、参与评优教师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群众推荐打分和考核小组打分。

  4、分组对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并与被考核人逐一核对。

  5、领导在“组长签名栏”签名后,考核表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6、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布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汇总上报。本次年度考核结果将公示。

  五、基本注意事项

  1、本年度内取得的业绩要在考核表的相应栏目中反映出来才可计分;

  2、本《细则》由学校考核组负责解释。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同时体现“多劳多得、重责多得、优质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本校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及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学校内部活力,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良好地开展,特订以下奖励细则及实施办法。

  一、师德奖。

  学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校的各项规定要求,采取教师自评、互评、领导集体评三个步骤,参考家长民意测验意见,由校长室确定教师师德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奖挂钩。

  二、考勤奖。

  1、月出勤奖:每缺勤一天扣5%(含婚假、产假),直至扣完。月内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总数超过二次,每次10分钟内扣3元;10-20分钟每次扣5元;超过20分钟由学校酌情扣处。(根据实际,对迟到、早退暂不作经济处罚)

  2、学期出勤奖:每学期全勤奖100元。一学期缺勤累计在五天及以下者得奖100元;缺勤累计在五天半至十天者得奖50元;缺勤累计十天以上不得奖。

  3、年终奖:请假半个月以上(全年累计,含半个月,下同)不到一个月者扣1/8;一个月以上不到二个月者扣1/4;二个月以上不到三个月者扣1/3;三个月以上不到四个月者扣1/2;四个月以上不到六个月者扣2/3;六个月以上全扣。事假半个月以上不到一个月者扣1/2;一个月以上全扣。

  几点说明:

  ①以上第3条中所指的“半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即为11天;“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即为22天……

  ②因工作急需,由学校安排的教职工节假日加班,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或由学校安排调休。

  ③凡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同时视旷工天数、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等分别给予警告、记过、下岗和辞退处分。

  ④退休教师的各类奖金等发至工作结束之月。调入、分配和调到外系统等教师的年终奖,原则上按实际在本校的时间发放,区教委另有规定的则照其规定办。

  ⑤鉴于实行了“双休日”制,按上级有关要求,一般不应再请事假,有事应尽量安排在假期中处理。

  实施办法:各部门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做好教师的出缺勤记录,按月结清公布后于次月3日前报人事干部。

  缺勤天数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前、后一天都请假,则节假日要连续计算缺勤时间;节假日前一天或后一天上班,节假日可不算缺勤时间,但假日前后不能上半日班或隔日上班(如周五前请假,周五上班,下周一又请假等);寒、暑假前、后半个月都请假,则寒、暑假期间要连续计算缺勤时间;寒、暑假前半个月或后半个月上班,假期可不算缺勤时间。

  出勤由各办公室划到,每周交校长室核查、收存,按月计奖(教职工请假一天内,须事先向教导处书面请假,请假一天以上须经校长室同意,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上班后立即办好书面补假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加班奖由校长室记录,按月计奖;超量任课奖由校长室按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工作量标准》折算学期计奖;分线工作超过工作量,由校长室酌情给予计奖。

  三、学科竞赛指导奖。

  教职工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按下列标准给指导老师计奖。

  教育部门组织的:(以教委文件或通知为依据)

  镇级区级市级省级全国级

  一等奖30 50 70 100 200

  二等奖20 40 60 80 150

  三等奖10 30 50 70 100

  其它奖一般不计奖,如遇特殊情况酌情计奖。

  备注:参加人数较多或设集体奖的,则按级酌情加倍计奖。

  注:

  1、如同一竞赛逐级获奖,若再次付出较大劳动的可重复计奖。

  2、其它系统组织的:奖额参照上述标准降级折半计奖。

  3、参加报刊杂志的有奖征答,报刊杂志的其它学科类竞赛,一般参照区级标准计奖。如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4、设一、二、三等奖后的优秀奖、鼓励奖等其他奖,区级按镇三等奖计奖,市级以上的按区三等奖计奖。

  5、只设优秀奖、佳作奖等的,作同级二等奖计奖。

  6、体育竞赛按级别,名次和得分多少计奖。在北仑区比赛中,获团体前八名的,依次发给800—100元不等。所指导的运动员获个人前六名的,按40、30、25、20、15、10元发给。在市级赛中获第6名及以上的,按区级同等级加倍,省级按区级同等级3倍计奖。达不到规定名次的不予奖励。

  7、文娱节目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获给300元、150元和100元;获市级等奖的加倍发给。独奏等学生个体为单位获奖的'按学科竞赛计奖。

  8、指导学生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报道或作品,则按稿酬给指导老师计奖。(以学生稿酬汇款单为凭,无稿酬的则酌情发给)一般情况下奖10元。

  9、学生习作入选作品集而无稿酬的按区二等奖计奖。

  实施办法:获学科竞赛指导奖,教职工须向教导处提供证书原件,或获奖名单(成绩),由教导处核查、记载、收存,按学期计奖。注:①设名次的:第一名参照一等奖计奖,第二、三名参照二等奖,第四、五、六名参照三等奖计奖。②获奖等级指举办者单位所属级次,而并非指给举办形式或内容所取的名称。教师论文计奖定级要求相同。

  四、科研论文奖。

  本校教职工撰写学科论文(经验文章),科研论文(实验报告)等,在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获奖,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含出版著作、教案),按下列标准计奖。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

  区级市级省级全国级

  一等奖300 500 700 1000

  二等奖200 400 600 900

  三等奖100 300 500 800

  其它奖一般不计奖,如遇特殊情况酌情计奖。

  2、教育教学论文奖。

  校级镇级区级市级省级全国级

  一等奖25 30 50 80 120 300

  二等奖20 25 40 60 90 180

  三等奖15 20 30 50 80 120

  3、设一、二、三奖后的优秀奖、鼓励奖等,按下一级次的二等奖计奖。

  4、只设优秀奖、佳作奖等,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5、教职工撰写的论文或总结文章在各级会议上交流,则按论文奖的同级三等奖标准计奖。

  6、教职工撰写的论文或经验总结文章在各级获奖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或书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校按论文奖降级发给。无国内统一刊号或书号的按稿酬的100%陪奖或酌情计奖。

  7、教师文章入选作品集而无稿酬的按同级论文奖二等奖计奖;在各级网上交流的按区级论文奖二等奖计奖。

  实施办法:教职工获奖或发表(交流)文章后,须向校教科室核查、记载、收存,按学期计奖。同一篇论文(或文章)多处获奖(或发表),倚高发给。

  五、通讯报道奖。

  1、教职工撰写有关学校教育教学通讯报道,经校长内容审核后,在各级宣传口播出或刊出,按区级20元、市级30元、省级60元、全国级100元计奖,内部刊物折半计奖。

  2、在校自办报、刊上发表论文按15元计奖;在区教委《教育简报》上发表通讯按15元计奖。

  3、实施办法:通讯报道播出或刊载后,教职工须向校教科室提供稿酬通知单及报道文章,由校教科室记载、收存,按学期计奖。

  六、自制教具奖。

  教职工自制教具在各级教学业务部门评奖中获奖,按教委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指导奖计奖;教职工自制教具(包括幻灯片、课件)用于日常教学活动,并有保存、继续使用价值,经学校评审后,给予适当奖励。

  实施办法:教职工自制教具用于教学,每学期末向教导处申报(上报表格、教具),由校教导处收存、记载,教导处、教科室联合评奖,按学期计奖。

  七、转化后进生奖。

  本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转化了后进生,按下列标准计奖:转化一个双差生计奖100元,转化品德、语文、数学中等的其中某一后进生计奖50元。

  实施办法:学期初由班主任及语数任课老师提出后进生转化对象并填写登记表上报教导处,由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核定后进生对象,期末由班主任语数任课教师据实填写“后进生转化登记表”,上报教导处,由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通过座谈,核查作出结论并计奖。

  八、参谋建议奖。

  教职工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按建议效应酌情计奖。

  实施办法由校长室记录并计奖。

  九、学科成绩考核奖:

  1、一~五年级语数两科的合格率和优秀率均达到区定的《教学质量评估方案》标准的,语数教师各奖100元,超过较高要求标准,成绩显著的,经教导处提议、校长室批准可提高奖额。(一位数学教师任二班数学的以平均数计奖)。六年级语数毕业成绩的合格率和优秀率较高的及送入高一级学校特色班人数较多的(具体指标另定),语数教师各奖300元。

  2、其他学科的期末考试成绩,由教导处抽查一个班级或部分学生作为依据,凡合格率达到95%,且优秀率达到60%以上,奖100元,(也可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成绩,不作抽查,以教师统计的成绩为依据)。

  实施办法:如无统一考试由教导处在严格考试和阅卷的前提下根据各班成绩统计计奖。

  十、特殊贡献奖。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由校行政讨论,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一、其他奖。

  1、教职工本人参加区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相关竞赛(如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按“论文奖”同级标准计奖;演讲比赛按“成果奖”同级标准计奖。

  2、教师承担区级以上的公开观摩课,每节计奖20元。校级折半。

  3、对评为“文明办公室”的每位教师奖50元。评为示范“文明办公室”的每位教师奖100元。

  实施办法:上述第1款由教科室记录并计奖,第2款由教导处记录并计奖,第3款由校长室评定并计奖。

  凡遇特殊情况,没列入以上十一方面奖励细则的,由校长室讨论根据对影响大小及学校导向的需要,酌情计奖。

  以上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小学教师的考评细则 10

  一、课堂教学能力(60分)

  1、课标解读准确,教学目标符合浙江省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全面、科学、明确,可测性强。

  2、教学过程重视学科能力的培养,注重方法的引导,教师指导适度、适时、适当,学生学习自主性、探究性程度高、效果好。

  3、教学目标达成度高,绝大多数学生学有所获;课堂教与学朴实、真实、扎实。

  二、教育科研能力(10分)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课程建设。论文在海临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课题为海临市级及以上主持并结题;开发课程被评为省、市、县级精品课程。

  1、论文(5分)限选2篇,必须是第一作者,起评分3分。教育局(厅)、教研室获奖论文,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论文,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发表论文认定主要看邮发代码,并视主管主办单位确定级别,国家级按省一等加分,其它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加分;2000字以下的折半加分,1000字以下不加分;报纸发表折半加分;增刊、杂志评奖等论文不加分 ;如果是第一作者但多人合写的,除以合写人数。

  ③案例加相应分数的一半;学会等其他机构评奖论文加相应分数的一半;交流论文不计分。

  ④论文满分为5分。

  2、课题和精品课程(5分)起评分3分。课题每人限选一项、必须本人主持。主持研究课题并结题获奖的,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精品课程加分如下:省级加0.8分,市级加0.4分,县级加0.2分。

  说明:

  ①有无课题或精品课程,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子课题、非教科教研系统的课题降一级计分。只结题未评奖或未获奖的课题按同级三等加分。

  ③课题和精品课程满分为5分。

  三、专业引领能力(10分)

  1、积极承担公开课、讲座等任务(4分)

  评分标准:有公开课或讲座的3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市级加0.8分,县级加0.5分,教研区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公开课、讲座的,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公开课(如“领雁工程”公开课),按同级别(如台州学院视作台州市级)折半计算。

  ③多次承担公开课或讲座的,按最高一次加分。评比课、评课发言,会议讨论发言等不计分。

  2、教师自身参加各级业务比赛(6分)

  评分标准:起评分4分。省级一等加1分,省二等加0.8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6分,市二等加0.4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3分,县二等、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业务比赛获奖,起评分4分均加入。

  ②教师业务多项评比获奖的,只算最高2项。

  ③在有效期内已参加过教学大比武且获奖的'按同级别加分。

  ④教坛新秀按同级别一等加分。

  ⑤台州市高中教师解题析题比赛按同级别加分。

  ⑥说课、教案、课件等评比获奖的,折半计算。

  ⑦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教学评比,折半计算。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说课、教案、课件、录像课、自制教具等评比获奖的,按四分之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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