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班规细则

2024-07-11 细则

  总则

  为了科学的管理班级,推行制度化管理,从而制订从时间到空间、从大事到小事、从事到人、各个系统都尽可能统筹兼顾的班规、班法、计划和制度,使班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特制订本班规。

  正文第一部分:班干部名单

  一、班团委干部:

  班长:陈雪飞(男) 黄丹丹(女)

  劳动委员: 张小静纪律委员: 盛小曼

  音乐委员: 张雪梅学习委员:蔡林甫

  卫生员:曾吉文娱委员: 王 楠

  团支书: 王开明宣传委员:张艳

  后勤委员 : 段 敏 室 长: 王官强(男) 刘小艳(女)

  体育委员: 王 军 图书员:曾涛(男)吴安霜(女)

  二、课(科)代表:

  语文:赵永霞 数学:熊晓梅 历史:陈文莉 生物:任超

  英语:王东梅 政治:杨肖肖 地理:杨 波 美术:唐旭

  音乐:张雪梅 信息技术:王晓航

  三、学习小组:

  (一)语文学习小组:

  (1) 组长: 谢晓蓉 龙 杨

  熊晓梅 景莲红 杨肖肖 秦孝文 杨 波 陈雨农 李茂林 李明春 王晓航 任 超 王官强

  (2) 组长: 段保清曾涛

  王开明陈雪飞 蔡林甫 盛小曼 王 楠 张晓静 王 军 曾 吉

  (3) 组长: 李蓉王涛·小

  陈春梅张茜吴安霜唐娜娜李发刚张雪梅周红菊刘小艳段敏

  赵永霞

  (4) 组长: 牛义兰杨志斌

  许晓龙景晓伟熊文林罗红梅唐旭黄丹丹张艳王东梅陈文莉

  徐唐伟

  (二)数学学习小组:

  (1) 组长:景晓围

  徐晓龙牛义兰 熊文林 罗红梅 唐 旭 张 艳 王东梅 陈文莉 杨志斌

  (2) 组长:陈雨农

  熊晓梅 景莲红 杨肖肖 秦孝文 杨 波 李茂林 李明春 王晓航

  任超 王官强 谢晓蓉 王官亮

  (3) 组长:陈雪飞

  蔡林甫曾涛龙杨段保清王楠盛小曼王 军 张小静

  曾吉李蓉王涛·大

  (4) 组长:周红菊

  张 茜 唐娜娜 陈春梅 张雪梅毛娜赵永霞

  吴安霜王涛小李发刚段 敏 刘小艳

  (三)英语学习小组:

  (1) 组长:徐晓龙

  景晓伟罗红梅黄丹丹 王东梅 杨志斌 肖雪

  (2)组长:黄丹丹

  牛义兰 熊文林 唐 旭 张 艳 陈文莉

  (3)组长:熊晓梅

  杨肖肖 陈雨农 任 超 王官强 谢晓蓉 秦孝文

  (4)组长:任 超

  景莲红 王官亮 杨 波 李茂林 李明春 王晓航

  (5)组长:王开明

  曾涛曾吉盛小曼 张小静李蓉

  (6)组长:曾涛

  陈雪飞 蔡林甫龙杨王 楠 王 军 段保清王涛·大

  (7)组长:刘小艳

  张 茜 唐娜娜 陈春梅 张雪梅毛娜赵永霞

  (8)组长:周红菊

  吴安霜王涛小李发刚段 敏 刘小艳

  四、清洁小组:

  (1) 组长:王东梅

  王 楠 王 军 王官亮张茜杨波杨治斌张艳黄丹丹罗红梅陈文莉盛小曼刘小艳徐晓龙段敏周红菊王涛·大

  (2)组长:覃孝文

  熊晓梅 吴安霜 唐娜娜 景莲红 牛义兰 陈雨农 任 超 李明春 张小静 杨肖肖 段保清 曾 吉 张雪梅 徐唐伟 龙 杨 王涛·小

  (3)组长 :陈雪飞

  王晓航 景小围 王开明 唐 旭 熊文林 毛 娜 陈春梅 赵永霞 蔡林甫 李发刚 李茂林 曾 涛 谢朝丹 李 蓉 王官强

  五、首批团员名单:

  经过各位任课老师的严格筛选,同意以下同学成为我们班级的首批团员:

  王楠龙洋段敏曾涛陈文莉王东梅

  赵永霞黄丹丹张雪梅徐晓龙张艳张晓静

  正文第二部分:班干部职责规定

  一、班长 (陈雪飞 黄丹丹):全面负责组织和开展班集体的各项工作。

  1、负责监督和管理各位班干部;

  2、协调好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

  3、是学生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4、主持召开主题班会。

  二、劳动委员 (张小静):总体负责本班所有的清洁工作。

  1、在星期天上晚自习之前指定负责未来一周的卫生清洁小组;

  2、吩咐组长具体安排教师、公区、寝室由那些人打扫、并且要指定2名同学保洁,在清扫完毕以后留在被指定区域保洁;

  3、要求清洁小组早、中、晚三次清扫责任区域;

  4、带领组长及全组同学、男女生寝室长于上课之前早中晚三次检查所有卫生区域,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及时整改。

  三、纪律委员(盛小曼):全面负责管理本班的纪律秩序。

  1、负责收集和整理各个班委干部、各课代表、清洁小组组长和其他同学提供的学生违纪记录和违纪事件,汇编整理以后交给班主任查阅;

  2、监督各位班干部依照班规正确的行使班级管理职责;

  3、与课代表一起处理违纪事件;

  4﹑自习课时主管纪律;

  5、填写操行评定表,在每周星期二夕会统计每位同学在上周的操行得分。

  四、学习委员(蔡林甫):全面负责学校和班级下达的各项与学习任务。

  1、填写总成绩册,指导科代表填写分科成绩册(以点名册为标准);

  2、依据学校的要求及时修改课程表;

  3、中期和期末考试以后写好学业成绩分析;

  4、完成其他零时安排的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五、体育委员(王军):全面负责组织和开展班集体的体育工作。

  1、体育课前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喊口令;听从体育老师的安排;

  2、早操和课间操集合整队,清点人数,站在前排领操;

  3、眼保健操师站到讲台上面对全班学生领操;

  4、负责本班所有公开的体育活动和公开场合的集体活动的集合整队等的组织纪律,并且做好学生违纪记录。

  六、科代表:直接对所代表的学科的科任老师负责。

  1、负责按照各科老师的要求收发作业本;并做好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记录,以备科任老师和班主任查阅;

  2、如果老师缺课,则由课代表负责开展本堂课的学习活动,管理本节课的纪律,如果有人违纪,必须按照班规规定的要求做好违纪记录上交班主任。

  七、卫生员(曾吉):负责本班的健康工作。

  1、在每天上午统计学生生病人数及症状归类描述,自己备份后交到班主任手中,必要时直接向学校报告;

  2、负责清点保管本班部分药品,分发药品,监督病人按时、足量服药;观察、收集和反馈康复情况;

  3、按需收取集体医疗费用,带领学生购买指定药品;每周星期五完成医药收支结算,上报班主任并带领学生购买指定药品。

  八、图书管理员 (曾涛吴安霜):依据《2011级3班图书角管理制度》负责登记和管理本班的所有课外书籍。

  九、团支部书记(王开明)和宣传委员(张艳):

  1、负责开展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2、协助班委进行班级事务管理;培养和发展新团员。

  十、文娱委员(王楠):负责本班的文娱工作。

  1、辅导本班其他同学编排好文娱节目;

  2、负责安排每周星期三下午夕会教歌,并做好记录备查;

  3、负责和音乐委员一起检查全班学生对所学歌曲的抄写情况。

  十一、后勤委员 (段敏):负责本班的部分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每天开水供应,确保同学们在正常的情况下有足够的开水喝。

  十二﹑卫生小组长(王东梅、覃孝文、陈雪飞):负责按照劳动委员的要求安排好清洁工作,配合劳动委员一起检查清洁。

  十三、音乐委员(张雪梅):负责早上第一节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和晚自习第一节课前起歌(组织全体同学在座位上合唱)。

  正文第三部分:违纪处理和加分细则规定

  第一条:为了树立良好的班级形象,本班学生严禁拉邦结伙﹑打架斗殴、盗窃,也不能抽烟、进网吧、隔栏购物、喝酒和赌博,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的相关规定,可以通知家长或者监护人领回家,由家长配合教育一周;回到班级以后,先写500字的《心理说明书》,再打扫卫生一周;扣操行分1分。也可以酌情处理。

  第二条:不能把其他班的同学带进教室,但因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学生往来不在被约束的对象之内;否则扣操行分0.2分。

  第三条︰为了使全班同学降低得传染病的概率,不能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尤其是在教室、寝室内)。否则扣操行分0.2分。

  第四条:爱护一切公物,不能在桌椅、墙面、地板和黑板等一切公物上乱刻、乱画(在黑板上练字的情况除外),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扣操行分0.2分,限期整改;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写500字的《心理说明书》,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再酌情处理。扣操行分1分。

  第五条: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若有违犯,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再酌情处理。

  第六条:每天的作业必须在科任老师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否则由该学科代表做好违纪记录以后,与纪律委员商议当时处理方案,并通知违纪学生执行;将名单交给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备案;扣操行分0.2分。

  第七条:上课不能开小差,没有老师的允许,不能随便说与课堂无关的话;要举手回答问题,除老师特别要求的情况外。(语文课例外)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扣操行分0.2分。

  第八条:为了同学们的健康,上课不能吃零食,不准将任何零食(饮用白开水、矿泉水、方便面、水果和牛奶除外)带进教室;寝室灭灯就寝以后不能再吃零食(如果口渴,可以喝水),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马上买10袋(包)同种品牌和同种价位的零食,重犯加倍;扣操行分0.2分。有隔栏购物者,参照将零食带进教室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为了保证每一门学科的学习时间,上课不能看与本课堂无关的书,也不能做与本课堂无关的作业;如果老师没有到,则由该学科科代表负责通知老师或者安排本节课﹑本课程内容的学习任务;并且科代表必须站到讲台上组织整节课的学习活动;不听从科代表的合理安排的学生算是违犯本条班规,由科代表做好违纪记录,有权力拟定违纪处理方案,并通知违纪学生遵照执行;科代表负责在当天之内将按要求写好的违纪学生名单交给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违纪者罚跑5圈,重犯加倍﹔扣操行分0.2分。

  第十条:班干部在规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之内进行班级事务的管理,各位干部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权限规定详见《坝底初级中学2011级3班干部工作职责及范围》。

  第十一条:班干部每学期之初以民主的方式改选一次;所有班干部在工作中都不能有包庇现象,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撤销所担任的职务,扣操行分0.5分,另选贤能担任本职务;如果该生后来表现较好,可以在下次的选举中参加选举班内一切职务。

  第十二条:为了保证每一位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有事,不得擅自离校(包括家长、亲戚或者朋友等任何不假离校的情况),若需离校必须先按要求的请假条格式写好请假条,经过班主任的签字许可以后,如果班主任不在,本班的科任老师、学校领导可以代签,拿着已经批准的请假条在纪律委员处登记以后,方可离校;要求随身携带请假条备查;确保按时回校并到签字的老师处报到销假,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必将酌情从速、从重、从严处理。扣操行分1分。私事请假,每次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三条:下课不许在教室打闹就寝以后不许打闹说话,若违纪被扣分,限期一周赚回被扣分数,完不成者,按相关规定处理;扣操行分0.2分。

  第十四条: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班级开展活动的需要点兵点将、分配任务,全班同学必须服从。不服从的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五条:为了建设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劳动委员必须监督清洁小组长在收假后的当天晚上,安排好未来一周清洁工作,要求责任到人;打扫至少3次∕天、保质、准时的打扫本班所属责任区域,并要求不定期保洁。没有按时完成清洁任务的小组,重扫一周。如果不合格被扣分,责任区域的同学酌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且全组重扫一周。按照学校分数,责任区域的同学每人按照学校扣班级分数,扣除等量的操行分数。

  第十六条:劳动工具摆放。没有按照要求摆整齐,只要出现一次全组成员重扫一周;如果不按时归还劳动工具,只要出现一次全组成员重扫一周。(全组成员抄写本条班规3遍。) 两者出现一次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七条:迟到的同学,要为全班其他同学演唱一首歌,或者跳一曲舞,但是应该选择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时间段进行(比如夕会等),故意迟到或者重犯的同学需酌情从重处理;扣操行分0.2分。

  第十八条:课前唱一支歌,从“音乐委员”起歌开始,全班同学都要停止别的一切活动,在座位上坐直,目视黑板的中点(唱歌时将黑板中心想象成为歌词中的画面),手不能放在桌子上,更不准翻书和写作业,若有违犯、就要为班集体做一件好事:擦桌椅、窗户玻璃、板房墙面一遍﹔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九条:每周教一首歌,为了活跃同学们的音乐细胞,大家轮流教歌。教歌前1——2天把准备教的歌告诉“文娱委员”,文娱委员认为这首歌适合中学生唱才能教,文娱委员不批准,就得换一首。

  第二十条:为了充实本班图书角的书籍拥有量,凡是严重违犯班规的同学,除了接受惯例处罚和班规规定的处罚以外,还要为图书角无偿捐赠一本课外书籍。

  第二十一条:座位安排:本班学生的座位一律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每隔2周从1组到4组平行移动一组的位置;且前三排和后面三排互换以防止近视、左右斜视;(近视眼的同学只是左右移);只要两位当事人协商同意,经过班主任批准以后可以对换座位(正在受罚的同学无此项权利);高个子同学坐前排只能偏左或者偏右安排,以照顾矮个子同学。

  2、享受加操行分累计0.5分及以上的同学,如果被加分的同学志愿,可以选取前排的位置就坐,以资鼓励;

  3、操行分一周累计被扣0.6分及以上者,座位调整到本纵队的最后,以示惩罚。

  4、违犯班规而且情节严重的同学,除了接受学校惯例处罚和班规规定的处罚以外,课桌椅要搬到该生所在纵队的最后,其他同学依次前移;或者与最后一名同学对换;

  5、为了使课堂显得整齐而不零散,凡是请假回家的同学课桌椅一律搬到指定的地方〔比如该生所在纵队的最后等等〕按要求放好,其他同学依次前移。

  第二十二条:没有老师的允许,任何情况下(包括拿放东西和打扫卫生等等)本班学生不准翻越任何窗户,如有违犯,查证属实以后,以入室盗窃论处。扣操行分0.2分。

  第二十三条:本班所有的学生的违纪记录都必须按照如下要求书写:

  1、姓名:

  2、因为什么事情违犯纪律:(写明违纪事件)

  3、违犯纪律的时间:( 写明 年 月 日上午或者下午第几节什么课违纪)

  4、违纪时如何处理: ( 包括任课老师、纪律委员和课代表是如何处理的)

  记录人职务:(签字)

  第二十四条:以下情况可以加分奖励

  1、为班级做好事,全班半数以上认定通过,则予以加分0.2分/次

  2、受到学校(或县级)公开奖励的,按学校加分的2倍加分;

  3、班干部每学期换届选举一次,在期末评定中每位班干部加分2.5分;

  4、在半期或期末考试中综合排名名列全年级前五位的每位依次加5分。前6——15位的每位加4分。前16——25位的每位加3分;在班上考试名列前三位的按3、2、1加分(如果出现重复的按最高分加分,而不累计加分);

  5、单科成绩名列全年级第一的加4分(如果出现几科不累计加分,按所加分的最高分加分);本班单科1、2、3名按照3、2、1分加分;

  6、为班级捐赠公物的视其捐赠价值酌情加分;

  7、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取得前三等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1分。

  8、每周小算一次操行分,在一周排列第一的,以及进步最大的奖励0.2分;

  每周和每个月分别结算一次操行分,在班上排名前三名的由班干部及班主任商量给出适当奖励。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惯例或者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共同商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豁免条款。经过班主任认定需要全班同学表决决定的违纪事件处理,如果超过半数且有五票的差额同意不处罚,视作没有违犯班规,可以不予处罚。但是要扣操行分0.2分。

  第二十六条:特别条款。凡是班级管理事务,只要全班超过半数的同学表示支持,且有五票的差额,就必须贯彻执行,无特殊情况,班主任不能随便改变。

  第二十七条:为了科学管理班级、依法治班,制定了班规班法就要坚决执行,不能因为哪一个人一句话,或遇到一点特殊情况就不执行班规班法。

  附则

  第一条:本班规是“北川县坝底中学2011级3班基本法”效力范围限定为2011级3班全体学生。

  第二条:本班规议定后,提交全班学生讨论并通过后定稿,由学生代表、干部代表、逐级签字同意后,自班长宣读后正式生效。

  第三条:本班规有效期:自正式生效之日起至新修订的班规生效时终止。

  第四条:本班规保留修改和追加新条款的权力,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学生代表男生:干部代表男生:

  女生:女生:

  备注:

  1、本班规最初由每名同学拟定5条,经过汇编整理,于2008.9.17在主题班会上表决通过,由班主任宣读以后实施。

  2、针对班级管理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经过主题班会民主讨论修改定稿以后,提交全班同学表决,同意,于2008.10.6夕会,班长陈雪飞(男)宣读以后正式生效。

  3、鉴于学校内的其他班级先后开始学生操行评定制度,于2008.11.4修订,为了保持时间上的延续性,落款的时间仍然沿用2008.9.17.

  4、本次调整了班规的结构。将班歌列为正文的第一部分,干部职责规定列为第二部分,违纪处理和加分细则规定列为正文的第三部分,附则依然保留,图书角管理制度和请假条标准格式分别单列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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