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表演评分细则

2020-09-01 细则

  作为评分员,我们要遵守评分细则,以下为您整理的`是角色表演评分细则,希望对您有帮助!

  角色表演评分细则

  一、表演规则:

  1.参加对象:各授课班级全体学生。

  2.剧目要求:

  1)剧目选择范围:教师指定的剧目。

  3)表演时间:不低于5分钟。不到时倒扣分: 时间差1至2分钟扣5分。

  4)参加表演所用的音乐、道具准备都由各组成员自行准备。

  3.表演方式:分小组完成。

  4.表演地点:语音室(07商务班在教室)

  二、评分标准

  1.实行15制评分。

  2.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评价标准

评价细则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有待改进

剧目主题

(1分)

突出主题、有创意性

0.9-1分

0.8分

0.6-0.7分

 0.4-0.5分

语言水平

(3分)

发音清楚正确、语音语调自然流利

2.5-3分

2.6-2.7分

2.2-2.5分

2-2.1分

表演技巧

(3分)

大方自然、表情丰富;有戏剧(夸张)效果;有一定的创造性和发挥

2.7-3分

2.4-2.6分

1.8-2.3分

1.5-1.7分

舞台效果

(3分)

运用一定的服装和道具、配音效果好

2.7-3分

2.4-2.6分

1.8-2.3分

1.5-1.7分

综合效果

(5分)

演员相互配合性、默契性;观众的反应效果

3.5-5分

3-4分

2.5-3.7分

1分

  3.评委:由任课教师承担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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