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

2022-03-24 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通知 篇1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xx、xx市交通委员会,xx市市政工程局,xx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依据《公路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现将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严格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10号)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第14号)的规定执行,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申请人(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填写《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报相应的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审批。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并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的有关格式实施。

  三、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实施工作,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通过实施施工许可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实现依法建设。此前实行的公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同时废止。2 附件: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2。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年六月十四日

工程通知 篇2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书

  ****高速公路养护责任有限公司

  *******站以南、***以北有多处整修路面的施工现场,我单位在民警巡逻、领导督察及上级部门检查时均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全等,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此,******带领有关人员专门约见了施工方负责人,实地察看了施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如何整改等。为确保施工区域安全畅通、避免因路面因施工造成交通事故和堵塞,特向贵公司下发此整改通知书:

  一、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作业,要严格做到白天施工,天黑之前撤出施工现场。

  二、施工点布局不合理,要科学设置具体的施工地点,要么靠近路边护栏一侧,要么靠近中央隔离带一侧,不得忽左忽右,让过往司机捉摸不透,左冲右突。应在一侧完工后再统一调换到另一侧。

  三、警示设施残缺不全。施工区域缺乏提前告之的警示牌、导向标志、更没有减速标志等。要在来车方向距施工点2km、lkm、500m、lOOm处分别设置“前方施工、谨慎驾驶”等警示牌,进入渠化区前要有必要的导向标志、减速标志等,让司机提前做到心中有数、减速慢行。

  四、施工现场夜间无人值守。由于夜间不施工,又没人

  值班,一些锥筒被风刮倒、被行驶的车辆挂到后横七竖八的。躺在路面上,高速行驶的车辆如果躲闪不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要派出专人看守,及时将倒地的锥筒扶正摆好。

  五、值班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要有专门的`保通人员,无论白天还是夜间,都要认真履行责任,施工时,要在前方(来车方向)挥动旗帜等警示司机减速通行;夜间不施工时,要不间断巡视整个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自身安全事故,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正常情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保通工作。

  望贵公司根据以上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施工区域安全畅通。

  特此通知

  *******

工程通知 篇3

  国道214线临沧(博尚)至双江(小黑江桥)二级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临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临双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临双二级公路总监办施工单位:金光道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整 改 通 知 书

  TJ01)

  中国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TJ02) 云南路建宏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TJ03)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TJ04) 广东省佛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TJ05)

  整改通知单

  项目名称:国道214线临沧(博尚)至双江(小黑江桥)二级公路 编号:TJ01-05

  TJ01合同段具体整改内容:

  

工程通知 篇4

  有效期三年内,参加完规定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各省安监局会安排这种培训,要留意各省安监局网站,这种培训是必须的,要保持注册有效性必须接受这种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xx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19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24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23日,专业考试为23日、24日。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同时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7月4日至7月19日

  网上交费:7月4日至7月20日

  准考证打印:9月18日至9月21日

  票据领取:9月25日至2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各市城建部门领取(具体地址见《报考手册》)。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名及报考信息查询网址:

  山西省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pqrc.org.cn

  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xx年1月2日至1月11日(双休除外)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见《报考手册》。

  联系电话: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及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联系方式见附件1。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0351-7339662(成绩复核)

工程通知 篇6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七)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免一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达到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的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八)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1111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12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及要求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 在网上进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1日至3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科学实验室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2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3990052),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399005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1月3日至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缉功能的计算器。

  四、教材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0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5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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