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通知

2022-03-09 通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发布的通知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发布的通知 篇1

尊敬的E花园业户:

  您们好!

  E花园目前入住率已达近78%,整体装修也已进入尾声。为迎接元旦、春节等佳节,给广大业户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乘梯环境,我服务中心将于12月26日-29日陆续拆除各栋客用电梯轿厢内的防护板,届时客梯将停运,防护板拆除后请广大业户注意以下事项:

  1、搬货、装修材料请使用货梯搬运,严禁使用客梯搬运;

  2、请勿在电梯轿厢内涂写,勿用尖锐的物品划电梯内的壁板;

  3、请文明乘梯,勿在电梯内跳跃、打闹,若遇电梯困人,请保持冷静,使用电梯警铃求救,耐心等候救援,切勿盲目掰门等自救。

  另:E花园首批业主卡将在20xx年12月31日门禁功能将失效,请各业户在12月31日-20--年1月4日将所持业主卡拿回物业服务中心更新,未更新的业主卡将无法使用开门功能。

  因此而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大家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大力支持!

  E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O**年十二月**日

发布的通知 篇2

  各位考生:

  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将于x月xx日下午在本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凭考生编号和姓名在网上查询,研招办不接受其他查询方式。

  成绩查询请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10.42.241.55/chafen.asp 在打开的页面中,正确输入考生编号和姓名,成绩类别选择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然后点击请你查询按钮即可。

  根据省招办的安排,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者,请写出书面申请,于x月x日上午x:00前交到研招办,由研招办组织专人复查,复查后需变动者报省招办批准。复查科目限于除201英语之外的所有科目。复查项目仅限于漏评、登分或合计错误,不复查评卷宽严。

  特别说明,目前公布的成绩为初步成绩,研招办将做进一步的核对(包括成绩的复核、作弊的确定等),x月x日之后为最终成绩。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xx年x月x日

发布的通知 篇3

  订制方式:

  1、中国移动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8306

  2、中国联通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6000168

  3、中国电信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9280168

  高考后各项工作时间表

  6月10日开始估分、20xx年高招咨询大会

  6月16日~23日高考填报志愿

  6月26日查分(预计时间,以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7月6日高考录取(预计整个高考录取工作将于8月中旬结束)

  7月10日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18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3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B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9日 普通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4日 普通类三批本科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11日 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补报征集志愿地点由各市招办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补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发布的通知 篇4

  摘要: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从3089元调整为2940元,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去年上浮了457元和5484元。

  针对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据悉,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则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记者 郭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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