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的通知

2022-01-11 通知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培训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培训的通知1

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xx】第9号文件精神,我院被授予国家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为保证我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的开展,使安全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培训部,机构名称:培训部,并授权纪委书记陈君丽同志主抓各种培训工作,任培训部主任,陈跃兵同志任培训部副主任,负责协调培训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组成:

  主 任:陈君丽

  副主任:陈跃兵

  培训班成员:乔晓娜 周 伟 王瑞娟 任 娟 陶 然 吴建波

  二○XX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2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蚌埠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xx]6号),现将20xx年度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及有关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20xx年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总学时为30个学时;报名人员须在指定的网络平台,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时间为20xx年4-10月。

  三、培训方式及费用

  市区及三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主要依托“蚌埠市人力资源考试培训网”(网址www.bbrspx.org)远程教育平台,采用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三县部分人员暂时没有条件参加远程教育的,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能参加网络培训的单位及人员名单统一报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待审批后采用观看光盘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参加培训,其考核由市军转培训中心组织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用为60元/人。

  蚌埠市教育局

  20xx年6月7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3

**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四进四信”活动深入开展,深入落实《**大学素质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德智体美四育融合,学院决定举办第一期**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学生干部培训班。

  本次培训将安排理论授课、主题研讨、参观实践、素质拓展、学生活动主题立项等内容,以期通过培训的实施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不同年级学生活动的沟通交流,提高学院团学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现通知如下:

  本次培训班时间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培训内容详见培训手册,培训名单见附表。开班仪式暨第一次课程定于3月23日(周三)晚上7:00在三教**举行,请以下同学参加,若不能参加本次开班仪式课程或培训,请本人持书面请假说明于3月23日上午11:30前,交至院团委(**109)并说明情况。

  联系人:**

  电话:********。

  **学院团委

  20xx年3月22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4

  根据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年度培训工作安排,加快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高新区中小企业局与“天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平台(国资)”邀请多位知名专家共同开展主题为“创新能力+规范发展”的系列培训活动。在首场培训活动后,将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各类国家级园区持续开展多场专题培训活动。首场培训会将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发明专利审查员、复审员专家通过实际案例对专利和专利的应用进行讲解,包括如何申请一篇高质量专利、如何保护专利及如何应对愈加严格的专利审查等。同时,本次培训还邀请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科技发展研究专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更多企业深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规范和流程。

  一、首场培训活动时间

关于培训的通知5

各监察分局、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从严理财意识,切实提升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推进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近期举办财务集中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9日至20日,两天。驻济以外人员,于18日下午报道。地点:省局办公楼B706室。

  二、培训人员

  各监察分局、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全体财务人员。

  三、培训内容

  聘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务司、财政专员办及相关专业老师授课,重点为财经法律法规、财务预决算、内控建设等。

  四、注意事项

  此次财务培训是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前期财务检查的一项重要整改措施而决定举办的。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及时、按要求派员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16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6

各科室:

  为了使新入职的员工尽快适应、熟悉我院环境,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对我院有一个细致、全面的了解,对我院文化尽快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我院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各科室积极组织新员工按时参加培训。

  一、岗前培训内容

  1、医院发展愿景及学科建设

  2、医院文化建设

  3、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职业道德规范

  4、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5、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及个人安全防护

  6、医院规章制度;工资结构、福利待遇

  7、院感及手卫生

  8、医保合疗政策

  9、医患关系中服务意识的树立及沟通能力的培养和风险防范

  10、医院信息化建设

  11、健康教育;疫情及死亡病例报告知识

  12、医疗法规知识,医疗专业知识,十五项核心制度

  13、护理规章制度、职责、应急预案,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二: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xx年8月26日---9月5日2:30—6:00

  (星期六、星期日不培训)

  报到时间:xx年8月26日上午9时—12时

  四、参加培训人员

  五、培训要求:

  为了确保培训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培训质量,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和要求,培训时准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必须外出时需要请假,培训时请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将延长试用期。

  二0xx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7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关于培训的通知8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xx﹞16号)和《商丘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通知》,20xx年全市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20xx年继续教育培训以网上培训的形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商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按照培训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上学习。个人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后打印合格证书,连同继续教育证交由所在部门。

  2. 各部门收齐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证和打印的合格证书后,连同加盖部门公章的《20xx年完成继续教育网络学习人员名单(部门名称)》(见附件2)报送学院人事处,同版电子表发送至******6@126.com。

  名单中姓名与个人身份证务必保持一致,按照姓氏拼音升序排序,如有特殊情况(如:继续教育证书丢失、新申领继续教育证号),请放在名单最后,并在备注栏中注释。

  收齐的继续教育证和打印的合格证书分开报送,继续教育证书翻开至20xx年度学习记录后一页,以便注册盖章,顺序与《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中保持一致)。

  报送时间:20xx年9月11日-13日。

  3. 没有申领证书管理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附件3,直接发送至*****66@126.com,与人事处林xx(13*******0)老师联系,统一申领证书管理号。截至时间:7月2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4. 继续教育工作仅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无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人事处联系电话:318xxx99。

  人事处

  20xx年6月6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9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采集、编写、报送政务信息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指导管理,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

  2、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员。

  3、各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3月12—13日

  地 点: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信息采集、编写的要求及技巧;新闻稿件组稿的把握;网络信息的写作与报送;新闻的摄像技术与写作等知识。

  信息采集编写实际操作。

  两院两部最新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培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服从管理,住宿自理,统一就餐。

  2、各司法所信息员参加3月12日和3月13日上午的课程,各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参加3月13日下午的课程,两天课程各所长均参加。

  3、培训其间必须遵守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请假。

  请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安排好工作,保证人数,准时参加培训。

  二○**年三月五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0

  关于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我中心将于20xx年7月举办一次仅针对需要培训的应试者参加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需要通过培训提升普通话水平者;

  (二)需要通过培训达到所需等级者;

  (三)其他愿意或需要参加培训、测试者。

  二、报到

  (一)时间:20xx年7月14日。

  (二)地点:广元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广元电大综合楼3楼)。

  (三)程序:

  1.报名,应试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清晰准确正楷填写个人信息。

  2.交费,交培训费、测试费、资料费等。

  3.数码照片采集:现场采集应试人脱帽半身数码照片。

  4.购买培训教材,需要者自愿购买。

  二、时间

  (一)培训时间:20xx年7月15—19日。

  (二)测试时间:20xx年7月20日。

  (三)授课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晚上19:00-21:00。

  三、地点

  广元广播电视大学(利州区文化路125号)。

  四、收费

  按照省、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测试费:50元/人/次;

  (二)培训费:300元/人;

  (三)资料费10元/人;

  (四)教材费按实收取,自愿购买;

  (五)数码照片采集费按市场价由采集人另外收取。

  五、注意事项:

  (一)应试者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到填写个人信息、采集数码照片。

  (二)测试手段: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

  (三)单独的测试预计在20xx年9月份举行。

  (四)培训测试通知不定期在广元教育网(http://www.gyedu.gov.cn/)和广元市继续教育网(http://www.gysjxjy.com:81/)发布。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网址: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

  六、咨询电话:3264503。

  市普通话测试中心

  20xx年5月31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1

各初中、小学:

  根据宁教高师[xxxx]xx号文件《关于开展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xxxx年职初教师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xxx年xx月xx日下午x:xx

  二、培训地点:翠屏山小学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义务教育段xxxx年入职的.在编在职的全体教师(包括xxxx年因故没有参加考核的xxxx年入职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教育教学理论专题讲座

  请各义务教育段学校通知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xxxx、xx、xx

关于培训的通知12

各有关单位:

  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从编制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完善配套制度标准,构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对于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促进招标采购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各级管理部门、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及时解决传统招投标项目操作的疑难问题,掌握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PPP采购技巧、政府购买服务操作实践,做好项目方案策划、全面了解招标文件编制的主体、形式要件、程序要求、商务技术要求及评审因素的编制方法及原则等内容,合理解决招标采购争议事宜,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督执法及行政监督人员的管理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周刊社决定举办“招标采购全流程指导与案例分析及运作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课程针对我国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结合从业人员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案例分析。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中国招标》周刊社

  二0**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3

各部门、各院(系),全体新进职工:

  为促进新进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学校文化,了解学校规程,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现就做好xx年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的对象为学校xx年新进专任教师、辅导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校情校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与学校制度、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采取学校集中培训、院系自主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期三个月(xx年9月-12月),其中学校集中培训安排两天(xx年9月28日-29日),其他时间为各院系培训和个人自学。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

  (一)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专任教师必须参加,其它人员自愿参加,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个人自学栏中必修课视频”。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 至3 年的处罚。

  (二)参加所在院系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考核具体内容、形式由各院系自行决定。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成果汇报会。汇报会以“教学沙龙”和“讨论汇报”的形式开展。新职工随机分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教学沙龙”活动,各小组选定讨论内容,确定小组成员具体分工,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学习汇报材料,并选出一名代表在学习成果汇报会上交流。讨论汇报内容见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新职工岗前培训工作,要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加强对新教师的培训,提高新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岗前培训是新任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培训学员要积极参加,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要在现代教学理念把握、专业培养方案理解、课堂教学教案撰写、说课、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使用等方面下功夫。并就如何做一名“四有 ”好教师,如何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做好人生职业规划,进行认真思考和积极实践。

  (三)严肃培训纪律。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培训安排,加强管理,严肃考核。各培训学员要做好学习计划,科学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加强自学,确保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各院系于10月15 日前将本院系xx年新进职工培训计划安排表(附件4)、新进教师导师配备情况表(附件5)、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附件6)报人事处532房间,电子版发。

  联系人:xx,电话:xx10。

  人事处

  xx年9月28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4

各镇、处经贸办、各企业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竞争力,我局特邀请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16日举办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政策解读及贯标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16日(周四)9:00-11:00(请提前十分钟入场)。

  二、培训地点

  胶州市行政服务东楼一楼105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各类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青岛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四、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免费参加,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办,青岛诚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承办。

  请参加会议的企业将《报名回执表》于11月15日上午11点前传回市科工信局知识产权科(jz8228823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xxx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xx年11月13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5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 12月2日下午 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 (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 12月1日 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 12月2日 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xx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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