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整通知

2021-11-20 通知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调整通知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调整通知 篇1

全体教职员工及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临近深秋,夜长昼短。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及让大家能够保持更好的精力工作与学习,学校从20___年10月1日起,将启动秋冬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调整为:

  早晨、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中午以后作息有所调整;

  12:00—12:30 午餐;

  7月6日(星期三)是开斋节,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关于开斋节及暑假放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30—13:25 午休、书法写字;

  下午课程学习从13:30开始:

  13:30-14:10 第一节课

  14:20-15:00 第二节课

  15:10-15:50 第三节课

  15:50-16:05 加餐

  16:05-17:00 选修课

  17:00 放学

  (周五 15:00学生放学,全校教师开会,学习。)

  17:00-18:10 晚餐

  18:10-19:00 第一节晚自习

  19:10-20:00 第二节晚自习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工作调整通知 篇2

  鉴于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本公司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自20xx年11月1日起,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办公室及后勤: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生产车间:

  上午:7:30—12:00 下午:13:30—17:30

  2、各部门员工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考勤、值班、值日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xx年10月31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3

  根据省府办公厅有关调整省级机关办公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自20xx年9月17日(周一)起,杭州海关总关大楼内各部门的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 5:30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xx年9月14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出国留学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明确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含本科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原工作单位应加强与他们的联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排他们回国后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因某种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予以调整。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二、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可根据国家建设的急需,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亟待开发建设的'边远、艰苦地区去工作;也可以应聘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或直接到国际组织和我国驻外公司工作;或者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创办独立的研究机构,技术开发和咨询公司或技工贸一体的企业公司。

  三、对于调整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留学人员,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四、各单位对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留学人员,只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不受地区、行业限制予以接收,需要追加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并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五、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均可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向国内有关人事(科技干部)部门提出调整工作单位的申请,并填写《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登记表》。留学人员与国内有关单位可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接收单位。并由接收单位填写《申请接收留学人员单位情况登记表》。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域内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负责办理。跨省市、跨部门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和原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协商办理;发生争议的,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报人事部协调、审批。

  七、经人事部审核批准调整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由人事部办理调整手续。有关单位应在接到人事部调整工作通知的一个月内,将被调整留学人员的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接收单位。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公安、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出国护照办理恢复户口、粮食关系及户口、粮食关系迁移手续。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公安、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户口、粮食关系迁移证件,办理落户、粮食供应手续。

  八、留学人员随调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其工作单位应由本人联系落实,留学人员接收单位积极协助。

  九、留学人员调整工作单位后,其工资标准及工龄计算,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实施办法。

  十一、本通知由国家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调整通知 篇5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2日(星期三)起,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不变;

  2、下班时间由17:00时调整至16:30时;

  特此通知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综合部

  xxx年十月十二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6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

  上班打卡时间:7:30――8:30

  下班打卡时间:11:30――12:30

  下午上班时间:15:00――18:00

  上班打卡时间:14:00――15:15

  下班打卡时间:17:50――19:00

  注:

  1、每周一晚上安排1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2、场部大院大门23:00关闭,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允许停放。

  3、各管理区、单位参照此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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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调整通知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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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调整通知3篇

5.工作调整通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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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调整通知九篇

8.工作时间调整通知

9.电价调整通知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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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 通知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调整通知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调整通知 篇1

全体教职员工及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临近深秋,夜长昼短。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及让大家能够保持更好的精力工作与学习,学校从20___年10月1日起,将启动秋冬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调整为:

  早晨、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中午以后作息有所调整;

  12:00—12:30 午餐;

  7月6日(星期三)是开斋节,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关于开斋节及暑假放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30—13:25 午休、书法写字;

  下午课程学习从13:30开始:

  13:30-14:10 第一节课

  14:20-15:00 第二节课

  15:10-15:50 第三节课

  15:50-16:05 加餐

  16:05-17:00 选修课

  17:00 放学

  (周五 15:00学生放学,全校教师开会,学习。)

  17:00-18:10 晚餐

  18:10-19:00 第一节晚自习

  19:10-20:00 第二节晚自习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工作调整通知 篇2

  鉴于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本公司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自20xx年11月1日起,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办公室及后勤: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生产车间:

  上午:7:30—12:00 下午:13:30—17:30

  2、各部门员工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考勤、值班、值日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xx年10月31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3

  根据省府办公厅有关调整省级机关办公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自20xx年9月17日(周一)起,杭州海关总关大楼内各部门的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 5:30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xx年9月14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出国留学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明确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含本科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原工作单位应加强与他们的联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排他们回国后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因某种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予以调整。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二、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可根据国家建设的急需,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亟待开发建设的'边远、艰苦地区去工作;也可以应聘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或直接到国际组织和我国驻外公司工作;或者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创办独立的研究机构,技术开发和咨询公司或技工贸一体的企业公司。

  三、对于调整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留学人员,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四、各单位对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留学人员,只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不受地区、行业限制予以接收,需要追加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并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五、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均可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向国内有关人事(科技干部)部门提出调整工作单位的申请,并填写《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登记表》。留学人员与国内有关单位可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接收单位。并由接收单位填写《申请接收留学人员单位情况登记表》。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域内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负责办理。跨省市、跨部门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和原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协商办理;发生争议的,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报人事部协调、审批。

  七、经人事部审核批准调整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由人事部办理调整手续。有关单位应在接到人事部调整工作通知的一个月内,将被调整留学人员的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接收单位。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公安、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出国护照办理恢复户口、粮食关系及户口、粮食关系迁移手续。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公安、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户口、粮食关系迁移证件,办理落户、粮食供应手续。

  八、留学人员随调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其工作单位应由本人联系落实,留学人员接收单位积极协助。

  九、留学人员调整工作单位后,其工资标准及工龄计算,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实施办法。

  十一、本通知由国家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调整通知 篇5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2日(星期三)起,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不变;

  2、下班时间由17:00时调整至16:30时;

  特此通知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综合部

  xxx年十月十二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6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

  上班打卡时间:7:30――8:30

  下班打卡时间:11:30――12:30

  下午上班时间:15:00――18:00

  上班打卡时间:14:00――15:15

  下班打卡时间:17:50――19:00

  注:

  1、每周一晚上安排1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2、场部大院大门23:00关闭,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允许停放。

  3、各管理区、单位参照此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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