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强降雨通知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强降雨通知 篇1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预计5月31日夜间至6月2日夜间,我市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东北部70~90毫米,局部120毫米以上,东南部和中西部偏北地区40~70毫米,中西部偏南地区20~4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可达50毫米以上。31日夜间到6月1日白天部分地区伴有雷电和阵性大风。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信息发布。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基层单位、城市社区、农村村社,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大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强降雨期间的人员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单位要督促在建施工企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暴雨期间作业;加强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含水电站)及设施的巡查值守、确保不发生水利工程险情。及时对接水电气、通信部门,加强设施和管网检查,有效排查故障,确保安全。
三、加强防范应对。针对局地可能出现的暴雨,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等灾害。
四、加强重要交通干线监测。要加强对高速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情,要迅速有序有效处置。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信息保障服务。
六、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2名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第一时间收集情况如实上报。
强降雨通知 篇2
一、要继续做好工程巡查值守
经过长时间的雨水浸泡,水库塘坝砂土处于相对松软状态,容易发生工程险情。街道办事处包河道、包塘坝人员自即日起至25日每天到所包塘坝、河段进行现场检查,会同村级负责人员现场填写《塘坝、河道检查表》并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每天下班前上交到党政办。村级负责人员每天早中晚三次现场查看水情,重点查看河道是否通畅,有无淤积堵塞;水库塘坝水位是否正常,放水洞、溢洪道是否正常泄水溢洪。并填写《塘坝、河道汛情记录表》并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每天工作片带回,上交党政办。
二、合理调度,泄水腾库
对病险库塘、头顶库塘、流域面积大的库塘,要提闸或抽水泄洪,降低库水位,增加调洪库容。塘坝所在村要准备好排水软袋和抽水水泵,需要时强制排水。
三、继续做好危旧房排查
对全街道所有村庄进行一次彻底危房排查,填写《危房统计表>,并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工作片签字签字,上交党政办备案。对确实存在危险且有群众居住的危房,立刻由村两委安排转移安置;对潜在存在危险且有群众居住的房屋,由村两委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并做好预案,当降雨过大造成危险时,按照转移方案进行妥善处理。确保汛期群众住房安全不出任何问题。村两委在汛期要做好值班工作,发生降雨时保证办公场所有值班人员,发生险情时有抢险队员。另外,对村内低洼地势和交通主要道路要做好排水准备,保证排水沟通畅,地下管道畅通,防止发生内涝,影响群众生活。
四、对群众转移方案进行再落实
要明确受库塘溃坝、山洪灾害威胁及低洼地带的群众范围、转移组织、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方式,在交通枢纽附近设置指示标志,在村委张贴转移路线图。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要划分区域,确保所有区域都能覆盖。
要采取广播、电话、手持扩音器、铜锣、人工等多种报警方式,确保不漏一人。
五、落实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
每个村做好防汛抢险队及防汛物资准备工作。800以下村庄准备50人防汛抢险队。麻袋编织袋20xx条;800人以上村100人,麻袋编织袋3000条;要求抢险队所有人员年龄埠超过55周岁,填写《村级抢险队名单》,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六、加强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继续落实大雨以上停产撤人规定,防止出现人员伤亡。
强降雨通知 篇3
各县(市、区)、三清山、集中营旅游局(委),各大景区、旅游企业:
根据省气象预报,我省自23曰至29曰有连续暴雨降水过程,局部有大暴雨,累计雨量大,持续时间长,省防总于6月24日上午9时召开紧急会议,调度全省域防汛工作。
根据会议精神和目前強降雨带来抗洪的严峻形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要求全省各地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景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暴发和地质灾害及旅游组织实施全过程的安全工作。
特别是赣北地区(九江,景德镇,上饶)出现大面积降雨,今晚下半夜至明天上午在这些区域还将有强降雨过程。并且受强降雨影响,乐安河上游已出现有水文资料记录以来的最大洪水。
为进一步做好主汛期我市旅游安全工作,根据市旅发委领导要求,现向全市涉旅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强降雨防汛应对和灾害防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立足早准备、早行动、早落实。
在认真总结以往应对暴雨天气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汛期有关防范工作。
要按照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安排,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结合天气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要加强督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开展一次景区防汛大检查。要做好各项基础设施、游览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点进行加固或拆除,确保索道、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正常运作。
要做好游览设施、景区道路、坡道、台阶的防滑、防摔措施。
要加强山岳游览、探险旅游、水利风景区等旅游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管理,对景区重点路段和区域要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防范泥石流、塌方等次生灾害发生,必要时采取坚决措施关闭景区。
三、 要加强风险提示,规避风险
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监测预报信息,实时监控景区内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
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现场广播、电子显示屏、导览指示牌等多种方式,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出游提示,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
要强化旅游行业应对雷雨天气的信息交流,及时将雷雨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范应对等有关信息上报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当地政府,传递告知到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加强防范,及时避险。
四、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沟通。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值班,做好风险提示,遇有情况要及时向市旅发委报告各类险情。全市旅游安全工作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确保能紧急行动,快速处置。
6月24曰开始,每天下午17时前实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强降雨通知 篇4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受黄淮气旋影响,19日下午开始到20日夜间,我省将有一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鲁西北、鲁中和鲁南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半岛地区有大雨局部暴雨,全省平均累计降雨量50~70毫米,其中聊城、德州、滨州、东营、菏泽、济宁、枣庄、济南、泰安、莱芜、淄博、潍坊等市降雨量60~90毫米,部分地区100~150毫米,局地可超过200毫米,最大1小时降雨量50~80毫米;临沂、日照、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降雨量20~40毫米,局地50毫米以上。本次降雨过程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中西部地区可能出现城市内涝,为此省防总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赵润田副省长到会讲话。各级城市防汛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汛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城市防汛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各地要立即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增强敏锐性,出现重大汛情和险情,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处理;各级城市防汛队伍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待命,严密监控各类城市防汛工程、设施运转情况,针对积水路段和地区,加大强排措施,及时清理行洪河道阻水障碍和垃圾污物,确保排水通畅。对立交桥、低洼地区、河道、危旧房屋、旧城区、旧住宅区、城中村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对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要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警示标志,临时安置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人防措施。要将雨情、汛情迅速通知到厂矿、学校、地下商业服务等重点防汛单位,遇有重大险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力度,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各地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停止施工并安排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对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要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防止倒伏坠落伤人。各风景名胜区、公园等景点要立即关闭,加强对园区内山体陡坡、假山、水景、游乐设施的维护和观测,并做好临时避险、人员疏散等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单位要落实好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水淹、防雷击,储备防汛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路灯管理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整路灯启闭时间,防止因大风大雨造成线路损坏,导致漏电、短路和大面积熄灯事故。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地要坚持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城市防汛办事机构要24小时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重要雨情、汛情、灾情要按程序立即上报。
城市防汛值班电话:
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0531-87xxxxxx,87xxxxxx(传真)(工作日上班时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办公室 0531-87xxxxxx,87xxxxxx(传真)(夜间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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