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考试通知 篇1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具体要求如下:
1.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6.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考试服务部
20xx年7月22日
考试通知 篇2
__________教师:
您所带的.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课程,根据教务安排,定于___月___日,进行_________考试.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考试地点:_____________监考教师:_____________请安排好学生考试准备工作,特此通知。
监考教师留存
____年___月___日
考试通知 篇3
一.考试要求:
请各位同学务必根据个人情况,写出真实感受,严禁上网抄袭,若发现雷同试卷,试卷作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1)以《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为题,内容如下:
1.自我分析(包括基本资料,综合素质分析,自己的梦想);
2.大一的自我盘点;
3.确立在校期间的目标;
4.具体行动计划,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2)请谈谈你对本学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感悟与收获。
二.格式要求:
(1)正文使用16开常规信纸,蓝黑或黑色笔书写,不得打印。要求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内容完整,杜绝千篇一律。
(2)考试要求:
1.论证有据,分析到位;
2.言简意赅,结构紧凑,重点突出,逻辑严密;
3.目标名确,合理适中;
4.分析合理,组织科学,措施具体;
5.第一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第二题字数不少于500字‘
(3)封面用白纸打印,模板见附件。
三.考试成绩标准:
卷面成绩的70%与平时成绩(30分)的综合。卷面第一题80分,第二题20分。
四.提交时间:
6月25日16: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班主任处,逾期不交按0分处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治办发[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普治办决定组织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领导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五五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提供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二)领卷:各单位在11月19日上午9:00以前到区普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11月19日上午9:00——11:30(采取集中、限时、闭卷形式进行)。
(四)交卷:11月22日下午各考试单位务必把试卷交到区普治办。
四、组织形式:
考试办公室设在区普治办,在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下、以各考试单位为单位,统一做好报名、领卷、考试、交卷等项工作。z时间安排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取得预期效果。
2、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入普法登记证。普治办按照管部管理权限将考试成绩单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将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纳入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各种表彰奖励评选资格。报名地点:治办(区政府大楼538、532房间)
考试通知 篇5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xx年考生
(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
(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xx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xx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xx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xx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7、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 篇6
各位员工:
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堂引导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工商银行对外的整体形象,经领导决定:每月举行一次大堂引导员培训。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 服务礼仪
2、 业务知识
3、 员工心态
4、 素质技能
二、 培训时间地点
暂定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
三、 培训要求
1、所有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培训是算考勤的,当天上班的自行调休)
2、参加时,自行带笔和本子,做好笔记。
3、培训时着正装。
部分业务不熟者,需自我加强业务知识。
望各位引导员对培训工作引起重视!
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考试通知 篇7
一、考试时间:
xxxx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8:00——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
二、考试题型:
考试满分100分,包括单选题30分(2分x15题)、判断题30分(2分x15题)、多选题40分(4分x10题,多选、漏选或错选均不得分)。考试占期末成绩60%。
三、考试说明:
1、考试通过超星学习通网络平台在线进行,请确保在网络信号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考试,手机端、电脑端都可,但不能同时多端登录。手机端考试前建议把学习通更新到最新版本。
2、考试系统只能打开一次,第一次点开试卷后系统即开始自动计时,中途不得离开或关闭窗口,如再次打开将显示考试结束。
3、考试时长60分钟,开考xx分钟后可交卷,60分钟后系统自动交卷。
4、特别提醒:12月9日下午17:00,考试系统关闭、任务点课程关闭,成绩确定。最终成绩将直接录入教务系统,如不及格将进行补考或重修。请大家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考试。
5、如出现系统问题请立即和负责老师联系,负责老师会在工作时间处理。考试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考试通知 篇8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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