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2021-10-21 通知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委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全区消防安全夏季行动和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督导组到各镇办、派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检查督导消防安全工作。

  一、组织领导

  抽调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区消防办人员组成督导组,分别督导各镇办、派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开展。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调度、协调及情况汇总。

  二、督导时间

  自xx年8月22日开始,到年9月30日结束。

  三、督导内容及考评标准

  1.各镇办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是否领导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夏季行动;是否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是否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2.各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夏季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是否建立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台帐;是否掌握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是否将排查整治的火灾隐患及时通报了公安消防部门。

  3.各公安派出所是否对辖区内的所有“九小场所”进行了排查;是否掌握辖区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是否依法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是否完成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达标,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网上办案及文书录入工作;消防协管员是否全职参加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的开展。

  四、督导形式及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辖区派出所,全面汇报辖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派出所等单位专题汇报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督导采取以下形式:

  1.听取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3.随机抽查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农村、社区,抽查派出所辖区“九小场所”。

  督导组要认真做好督导记录,建立督导台帐,及时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各单位对督导组的意见、建议要扎实整改,建立整改台帐。

  五、总结考核

  督导组要按照全区消防安全夏季行动的要求,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确保各镇、街道办办事处、派出所及有关单位防火安全工作措施到位。在督导工作中,督导小组工作人员因措施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本着“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致使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各单位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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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全区消防安全夏季行动和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督导组到各镇办、派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检查督导消防安全工作。

  一、组织领导

  抽调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区消防办人员组成督导组,分别督导各镇办、派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开展。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调度、协调及情况汇总。

  二、督导时间

  自xx年8月22日开始,到年9月30日结束。

  三、督导内容及考评标准

  1.各镇办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是否领导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夏季行动;是否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是否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2.各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夏季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是否建立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台帐;是否掌握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是否将排查整治的火灾隐患及时通报了公安消防部门。

  3.各公安派出所是否对辖区内的所有“九小场所”进行了排查;是否掌握辖区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是否依法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是否完成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达标,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网上办案及文书录入工作;消防协管员是否全职参加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的开展。

  四、督导形式及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辖区派出所,全面汇报辖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派出所等单位专题汇报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督导采取以下形式:

  1.听取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3.随机抽查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农村、社区,抽查派出所辖区“九小场所”。

  督导组要认真做好督导记录,建立督导台帐,及时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各单位对督导组的意见、建议要扎实整改,建立整改台帐。

  五、总结考核

  督导组要按照全区消防安全夏季行动的要求,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确保各镇、街道办办事处、派出所及有关单位防火安全工作措施到位。在督导工作中,督导小组工作人员因措施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本着“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致使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各单位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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