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知

2022-06-12 通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为确保我乡教育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改善教育环境,经研究,特制定本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望各校遵照执行。

  一、目标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做到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教育办公会议,及时了解和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及时排查和处理校园周围不稳定因素,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周边环境良好,给师生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教育学习的环境。

  3、确保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以上;小学适龄儿童100%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阶段学习;初三年级保留率达95%以上,巩固率达91%以上;小学辍学率、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3%以内;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

  4、学校年度安全教育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学校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和执行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年要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结案;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和消防设施审查工作。

  5、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自身建设,促使素质教育年年上台阶,切实端正教学态度,认真开展教学活动,充分发挥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模范作用。

  二、责任追究制

  校长是学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工作负总责;学校分管领导是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落实;中层干部、班主任为工作具体责任人;教职员工具体负责各自岗位的工作的管理,为各自岗位的工作责任人。年终,乡政府将对各学校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与评优、受奖挂钩,对未实现教育工作管理目标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1)责任人对上级有关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教学工作要求,未能认真贯彻、布置、落实的。

  (2)未能做好“保学控流”工作,下达的各类比率有一项以上未能达标的。

  (3)因责任人不重视而引发秩序混乱的;未及时处理、制止、报告,以致发生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工作不负责任,所在岗位发生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得力,发生火灾、水灾、失窃等治安事故,使学校遭受损失的。

  (4)教学不负责,未能很好开展教学活动的。

  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认真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使教育教学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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