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贷款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贷款通知 篇1
近期,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今后,公积金贷款实行自动差额扣款,即每月按照当期应还款额进行扣划,先扣划个人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从个人的银行卡中补扣。
记者了解到,“差额扣款”是新系统的最大特色。当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自己每月还要掏出一部分钱用于还贷。在老系统中,公积金中心是将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卡上,贷款人补足相应的还款差额后整划整扣,也就是说还款卡如果余额不足,系统是不进行实时扣划还贷的。而系统升级后,公积金中心实施“自动差额扣款”,即如果贷款人还款卡的余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小于实际月还款额,系统将自动扣除其还款卡的实时账户余额,对于所欠差额,将会在当月再次自动扣款时进行补扣。比如贷款人每月还款额为20xx元,当月贷款人银行卡金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只有1800元,差额扣款就是先扣下这1800元还贷,还有未扣到的200元在当月补扣,贷款人必须在当月将差额补上。这种扣款方式更加人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贷款人因还款卡余额不足造成逾期的利息损失。
但此新系统逐月还贷业务正常办理须满足3个条件,即:单位公积金不欠款、个人贷款不欠还、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超过两个月的月缴存额。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东管理部主任顾建平提醒,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月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人要在还款账户上及时、足额地存入还款金额,以免产生连续或累计逾期状况,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此外,新系统上线后,每名贷款人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直接自动扣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再将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划转到贷款人还款卡上,再进行抵扣贷款本息。比如贷款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00元,每月归还公积金贷款20xx元,这1200元由公积金中心直接扣划还款,不再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账户,贷款人每月只需按时存入800元,银行会扣划这800元用于还贷。这种方式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业务流程,方便了缴存职工。
贷款通知 篇2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贷款通知 篇3
营业部、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11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房金委〔20xx〕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一、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全市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顺昌、松溪、政和、光泽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二、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
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需留存一年以内缴存额。
三、以上调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贷款通知 篇4
各学院:
为了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xx-20xx学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如果需要申请20xx-20xx学年国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助学贷款所需的《家庭困难证明》和《家长承诺书》,利用“五一”假期把《家庭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准备好,于20xx年5月15日前递交给所在学院审核;(注:如果学生在“五一”假期没能准备好申请贷款材料的,请务必在暑假办理齐全,待下学期开学时交回所属学院)
二、学院对申请20xx-20xx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明细表样表格式统计填写,并于20xx年6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发至xxx@xxx.edu.cn。
三、由于部分学生可能因网络问题无法看到网上通知,请学院及时通知各班班长做好与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的组织工作,详情可登陆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指引了解具体的操作。
备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要求:
1、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家庭困难证明》:乡、镇(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贷款通知 篇5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前日宣布,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利率的执行时间为20xx年3月1日,利率执行的时间以贷款发放日为准。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并未明确说明新公积金利率执行时间。但关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时间及方式,均可参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记者发现,该合同第二章第八条解释:“贷款利率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浮动。实际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日的执行利率为准。”该负责人默认,佛山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时间也遵循央行降息的时间,从3月1日开始。根据合同,已申请或即将申请佛山公积金贷款,只要贷款在今年3月1日以后发放,均可享受最新利率。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九条也有规定: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该负责人解释,如果市民正在按揭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为明年1月1日。倘若今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再变动,次年将以今年的最新利率为准。
贷款通知 篇6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20xx年12月30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xx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xx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贷款通知 篇7
致:
贵公司与我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贷款合同,约定我行向贵公司发放贷款 万元,期限 月,我行于 年 月 日业已履行了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照贷款合同的规定,贵公司应在每月/每季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向我行支付利息。但贵公司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未支付上期利息。现我行通知贵公司立即向我行支付已累欠利息共计 元。若贵公司未能立即支付贷款利息,我行将随时采取要求包括担保人代偿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特此通知!
贷款通知 篇8
根据XXX公司委托,就贵司所欠XXX公司款事宜函告如下:
根据贵司和XXX公司于年月日订立的《合同》之规定,XXX公司已全部完成项下义务,双方并于年月日验收合格,根据《合同》第条第款规定,贵司应于年月日结算支付所欠的XXX公司款,共计元(其中包括),期间经XXX公司多次催要,贵司至今未予支付(截至目前已逾期天)。
鉴于以上事实,特向贵司具函催告:
请贵司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支付应付给XXX公司的上述欠款,否则将诉诸于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贵司承担。
特此函告
XXXX股份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通知 篇9
一、工作流程
(一)毕业生信息采集(xxxx年1月22日—3月30日)
(二)学生登入系统毕业确认(xxxx年4月1日—6月1日)
(1)各二级学院根据xxxx年贷款毕业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学生进行以下手续办理:贷款毕业生在xxxx年5月1日—xxxx年7月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xxx更新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网页说明;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开行系统上对学生提交的“贷款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初审工作;
(3)请二级学院将附件3中的学生个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电子版由学生核实修改后打(一式两份,由学生签字盖章后,一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由二级学院留存)。
《xxxxxxx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均统一在6月10日前按二级学院分类排序后上交。
二、注意事项
(1)因入伍、休学或者留级的贷款毕业生,变更个人信息时需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若不能按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工作,期间的贷款利息或提前还款将由个人承担。
(2)正常还款: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毕业当年(第一年)及第二年只需自付利息,第三年开始还本付息,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还清本息。每年11月21日起可登录学生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和还款账号,并于12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还款账号,12月20日进行扣收。
提前还款:每年1—10月均可申请提前还款。必须于当月10日前进行申请,申请方式一:登录学生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方式二:致电贷款所在县资助中心老师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相应还款账号,当月20日进行扣收。当月提前还款失败的,下次提前还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及充值。毕业当年8月前,按提前还款约定时间申请并成功清偿所有合同本金的,无需自付利息。逾期还款: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即逾期还款。逾期还款将影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诚信记录。发生逾期的借款学生,请及时将款项存入相应还款账号,以免产生更多的罚息,除11月外,每月20日都进行逾期还款的资金扣收。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
政策,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严格依照工作程序和填写要求。督促贷款毕业生于xxxx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和个人信息变更工作,督促学生信守承诺,及时还本付息。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2、xxx学院xxxx年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3、毕业确认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x月x日
贷款通知 篇10
_____________:
根据我公司______年汇信借字第____号保证合同,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 元,并与我公司签订担保承诺书。现所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利息 元未归还,请抓紧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归还贷款利息,如不能归还,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50%作为罚息。
请你接到本通知书后对该笔贷款予以确认,敬请配合我公司要求借款人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我公司贷款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否则我公司将采取包含要求你应履行代偿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保证我公司合法权益。
保证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签收人: 经办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通知书,保证方签收后,保、贷方各留存一份。
贷款通知 篇11
公司:
依据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述款项已逾期未支付,望贵公司尽快支付。
如对本传真内容存有任何异议,请于年月日前书面通知本传真发件人,我公司将从速派人与贵公司友好协商解决。
如届时未获答复,我公司将不得不遗憾地引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处置。
如蒙尽快回复,将不胜感谢!
XXXX股份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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