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2024-07-24 通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防暑降温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正值夏季,天气炎热、气温增高、雷雨增多,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开发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主要领导要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高温时段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紧密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防暑降温等防范措施,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预防,狠抓落实,尽量减少夏季高温、多雷雨等气候对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认真组织安全检查。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测,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抓好关键生产装置和储备设施区的应急措施,加强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桶装化学品的监管,防止因高温、雷雨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露及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自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而酿成重大事故的.,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防暑、防雷电等是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要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同时要关心职工尤其是从事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露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落实好防暑降温物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高强度作业。各企业要加强对自身用工的检查,杜绝因高温室外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特殊时段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协调,妥善处理,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法制意识。特别是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要加大对职工夏季安全生产、规范操作、防暑降温等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确保安全过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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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各直机关各单位:

  自7月10日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高温天气,目前已持续14天。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省内高温范围扩大、强度增强,局部地区可达40摄氏度。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

  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

  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一旦发现问题或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求。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

  近期高温天气已导致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取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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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高等学校: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高温天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4号)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沪府办明电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高温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结合暑期工作特点和高温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各类实验室、学生生活设施、水电泵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消防器材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检查。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相关规定,暑期有绿化、保洁、基建、安保等室外作业以及餐饮、修缮等室内高温作业的学校和单位,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做好高温期间相应保障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暑期高温极端天气对后勤保障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相应管理与服务应急预案,保证留校师生正常就餐、用水、用电、空调等基本生活需求。宿舍尚未安装空调的高校,要根据留校学生员工生活和学习需要,及时开放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等有空调设施的公共场所。有集体活动的学校和单位,要制订高温气候下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暑期食堂安全监管,加强原材料索证索票、冰箱或冷库温度检测、剩菜剩饭规范处置等工作。要做好夏季高温期间通勤校车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和教育警示,确保逃生锤、灭火器等设备齐全。

  三、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各学校和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带队慰问暑期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认真解决师生员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学校、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要针对高温期间干部职工到岗作业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劳保用品,并及时发放给干部职工。要关心本单位高龄、独居、困难老人和生活困难干部职工家庭,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做好高温期间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密切与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校内基础设施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极端高温天气和高负荷条件下水电气管线、设施设备平稳运行。有条件的学校医务部门要做好处置中暑病人的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医护力量,配足配齐防暑药品。学生部门和宿管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有疑似中暑状况要及时帮助救治。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紧急状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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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区政府各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本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往年偏多,未来一段时间本市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8℃以上。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区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监管、建设、消防、绿化市容、环保等部门要重点关注项目工地、管线设施及市政保洁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高温慰问。走访慰问重大项目在建工地以及市政工程建设、“五违四必”整治等一线人员。加强露天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协调区域内水、电、煤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应急抢修,确保正常供应。调整保洁作业方式,尽可能增加机扫冲洗作业班次,加强上门收集和机械巡回保洁力度,为环卫工人配齐防暑降温用品。

  三、民政、城管执法、残联等部门要快速启动高温应急救助机制,组织力量加强高龄、独居、困难、纯老家庭老人结对关爱服务频率,以及其他老、弱、病、残等救济对象进行全覆盖走访。不间断开展街面巡查,加强对高架、桥洞、公园、绿地、车站等夏季重点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在区救助管理站内设立避暑室,满足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避暑需求。

  四、国资、旅游、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重点针对企业、旅游集散中心以及各教育、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督促各级企业严格贯彻执行高温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职工夏天医疗保健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要求区内旅行社、景区点及星级饭店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游客和职工的身体健康。要求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爱心暑托班等相关单位做好防暑预案,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建立中暑病例日报告制度,畅通各医疗机构中暑患者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加强一线医疗救护力量,增加中暑抢救药品储备。

  五、各街道、镇要加强宣传,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的众号等平台向社区居民和园区企业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提醒居民在高温天尽量避免进行户外活动。加强巡查走访,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居委干部和社工等要加强一线走访,密切关注各类人群生产生活安全,全面掌握社区高温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情况,对重点人群落实关爱措施。

  六、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突发情况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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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5

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级工会要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作业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期间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实、做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和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充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一)调整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当日最高气温为40℃以上的强高温天气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温天气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时,露天作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各项措施。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高温季节来临前要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政策落实

  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大力推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情况,检查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和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高温高湿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因素较大企业的防暑降温情况。

  四、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特点,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落实整改或提请政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要结合“安康杯”活动,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努力推动解决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清凉驿站”建设力度

  “清凉驿站”建设是工会精准服务户外作业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亮点。各级工会在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中,要继续关注户外作业职工的饮水困难问题,在发挥好已建站点作用的基础上,推动政府进一步挖掘“清凉驿站”建设资源,认真分析建设潜力与户外劳动者需求的关系,合理安排站点布局,争取使“清凉驿站”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为烈日下的劳动者“编织绿荫”,实现就地、就近为环卫工人等户外作业劳动者提供遮风避雨、休息饮水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的“清凉驿站”要统一标识标志,设立明显的提示牌,不断提升“清凉驿站”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清凉驿站”的建设中来。

  六、认真抓好防暑降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康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普及防暑降温基本知识,让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职工、关注防暑降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教育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增强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各类工伤事故发生。

  七、广泛开展“夏送清凉”活动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根据本地天气变化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一定经费,由领导带队,深入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要创新高温慰问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结合“夏送清凉”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宣传咨询活动,不仅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健康。要加强“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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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6

各单位:

  现已进入盛夏高温时节,为预防中暑、中毒等各类夏季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的认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制定防暑降温计划,认真落实夏季高温酷暑各项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作业面,严防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贯彻高温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工作休息环境

  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做好“抓两头、歇中间”的.同时,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重点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机司机,要与作业工人作息时间一致,防止无证人员随意开机。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民工宿舍闷热为由,随意将民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供给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四、加大高温季节安全检查工作力度由于夏季高温、干燥天气

  且高负荷用电,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务必做好夏季防火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配电房、木工加工区、工具库房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检查,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前应严格履行有关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配足灭火器材,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宿舍区用电必须配备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负载识别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同时,各单位应加强门卫值班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工地,严禁穿拖鞋、凉鞋进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入现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企业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和通知,督促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做好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高温季节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响应。此外,还要加强对工地的防暑降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施工现场隐患严重,或整改不及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职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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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7

各单位:

  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保障劳动者相关权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就做好2019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将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确保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

  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防暑降温主体职责意识。

  一是要合理调整高温天气工作休息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是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是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签订团体合同时,异常是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条款中,应当明确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相关资料,切实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一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四、统筹安排好职工带薪年休假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用人单位要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进取性,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五、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景,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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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8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学校决定近发放20xx年度教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和时间参照陕人社发[2011]7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西安地区6月15日至9月15日(共93天)。

  二、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天以上)每人每一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一天6元。

  三、发放范围

  1、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6月15日前出国,9月15日后返校人员;不包括年薪制人员)

  2、离退休人员;

  3、已办理提前离岗手续的.人员(在原单位造册);

  4、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调入人员及新参加工作者,从报到之日起按实际在岗天数发放;

  5、博士后的降温费从博士后的日常经费中支出。

  四、发放办法

  采用银行转存方式。请各单位按附表格式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一式二份纸质文档在6月2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教学主楼1408室),将附表的电子文档发至信箱:,经审核汇总后由财务处发放。

  校内实行企业化管理、工资返还学校的单位,参照本通知标准列入成本自行发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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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9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进入高温天气,施工已进入高温作业期。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高温时期内安全生产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给予一线作业人员异常的关心,并按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制定防暑应急预案,完善、落实职责制。加强防暑降温宣传教育,使员工掌握高温时期的卫生防疫知识和中暑急救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确保高温时期生产的安全和员工身体的健康。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合理调整高温时期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当室外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一切室外工作。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3.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与高温津贴的发放。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的供给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饮用品(如:开水、凉茶、矿泉水等),并确保按质按量,发放到位,禁止以现金或各类代金券的形式代替实物发放。6-9月份公司机关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100月,分公司、项目部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200月。

  4.做好卫生防疫和后勤工作。

  各施工现场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保障安全供电、供水,经过有效方式改善一线职工的工作、饮食以及居住环境,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洗浴条件,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和身体不适的职工,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加强安全生产的落实力度。

  异常是增强作业区和生活区通风和降温的条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中暑、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防雷击,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景。遇有突发事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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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引发的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高温中暑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和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职责主体,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一是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进取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供给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供给防暑降温饮料。

  三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加强培训教育。要专门组织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本事。

  五是制订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景,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突出重点人群,加强监管执法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和单位的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要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快递员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景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避免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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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员工防暑降温通知 篇11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单位:

  近日来,气温快速上升,高温炎热提前来临,中央气象台也连续发布高温预警报告,全国多地出现35度以上高温天气,南通地区也受其影响,气温比往年同期都有不一样程度的提高,所以,今年的防暑降温形势尤为严峻。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职责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职责

  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职责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供给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作业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做好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三、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景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本事。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本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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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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