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研究生通知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研究生通知 篇1
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xx]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xx]7号)文件精神,20xx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1.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政策
1.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的文件,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20xx年各招生单位实际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规模为基数(我校为2600名左右),最终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2.招生专业: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外,学校拟对其他所有专业进行招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都可以招生(包括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专业),但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专业学位的相关专业为主。
3.学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均为3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4.招生报名:同全日制招生报名方式和报名条件。
5.入学考试:同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6.培养模式: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但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7.学费标准:执行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但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8.证书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认真领会教育部20xx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2.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有意向报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认真做好政策的解释和咨询工作,引导考生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做好报考、考试的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年9月18日
研究生通知 篇2
一、考核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主要为20xx级硕士研究生、20xx级博士研究生以及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高年级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于6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商定。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分组情况与日程安排于5月10日前报送培养科备案。少数在第5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学科点,请学院提前在培养科做好登记,以便20xx年下半年布置。
三、考核办法
1、研究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导师审查。
2、由学院领导、学科点指导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该学科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3、研究生按中期考核的要求,向考核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学研究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4、考核小组对该学科点的每个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作出考核结论,并写出考核组评语。
5、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报送研究生院(部)审定。
四、中期考核结果与分流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
1、中期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要求的研究生,正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确定为“优秀”的,在评优助奖、提前毕业、硕博连读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中期考核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研究生,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给予半学期的整改时间。若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学校发给研究生肄业证明。
4、中期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5、延期考核:原则上不允许延期考核,如有特殊情况(生病、出国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部)审批。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特别是对于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确定,要逐个慎重地作出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还须提出处理意见。
2、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表》。
研究生院(部)
20xx年xx月xx日
研究生通知 篇3
各学院:
本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顺利有序地完成。现就该项工作中需要强调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手续应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1. 从5月20日起,各学院如果是集中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的,应于答辩前3天将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统一报送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如果是分批安排答辩的,应将每批“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于答辩前3天报送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 对于学位论文被抽查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待其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返回后再确定答辩时间。
3. 答辩时间安排一经确定即遵照执行,学校将派出工作人员巡视答辩工作。如答辩时间因故更改,应提前2天通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4. 在5月20日前已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必须补报“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
对于未经过学院报送“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就先行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其答辩无效,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事宜。
二、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办理答辩手续。
三、学位论文答辩应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个小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2个小时。论文答辩过程的提问、答辩记录必须真实、详尽。
四、由于我办日前正在对研究生“学位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更新调试,新的系统自5月20日起正式开通,学位申请人必须于答辩前3天录入学位信息。5月20日前已经提交学位信息的学位申请人,请重新提交。
五、我校20xx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同此次学位申请工作同时进行。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通知 篇4
各位考生:
我校XX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经开始发放。大连市外的考生已经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大连市内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XX年1月27日8:00-17:00到研招办领取,我校应届生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招办领取。
自筹经费的考生中有部分人因为证件原因无法办理缴费卡,名单如下:国际商务英语,芮xx、李xx;社会学,杨xx;信息经济,程xx;财务管理,史xx;行政管理,贾xx、孟xx。请这几位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再缴费。
xx财经大学研招办
XX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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