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调整的通知【一】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xx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xx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关于工资调整的通知【二】
各部门:
7月份工资中将对以下项目作调整:
一、考核优秀奖励
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考核优秀发放标准: 嘉奖为500元,记功为800元。
二、职称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20xx年取得高校系列正高级、副高级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8月起算,从20xx年9月起调整工资;取得高校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7月起算,从20xx年8月起调整工资;初定职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9月起算,从20xx年10月起调整工资。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正高级xx20元、副高级930元、中级680元,初级590元)。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三、岗位变更人员工资调整
20xx年9月岗位变更人员分别调整。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四、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资单中第二项工资)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教职工,凡20xx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从20xx年1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20xx年度参加考核未定等次(见习期人员)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五、岗位津贴调整
部分人员工龄、学龄之和正好达到10、20、30、40年,岗位津贴分别进行调整(提高100元),从20xx年1月起执行。
7月份将执行新工资(包含补发工资),请各位教职工到时注意查收(农行卡)。下学期开学后财务处将通知领取工资单,请工资变动人员仔细核对。若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咨询。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人事处
20xx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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