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09-01 通知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办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渔业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要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要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近期,各乡镇办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船”的工作标准,对辖区“三无”渔船进行清查和登记,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三无”船舶指定监管地点停泊。对辖区发生的“三无”渔船违规出海航行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辖区渔船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和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养殖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力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及其停泊渔船的安全。

  (二)明确渔业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船舶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渔船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等管理秩序,对于非法买卖渔船证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于擅自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改变船舶作业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验部门不予检验,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严格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杜绝船员无证上岗,不断提高在职船员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和养殖渔船管理,保证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加强对养殖渔船海上航行作业的监管,禁止养殖渔船超船舶证书核定航区航行作业,坚决杜绝养殖渔船非法捕捞。对于非法捕捞作业的养殖渔船和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渔船,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扣发燃油补贴,吊扣船舶、船员证书证件,责令其禁止离港并到辖区指定停泊点停泊,并委托相关乡镇办具体监管。加强海上航行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密切监控辖区航道船舶动态,加强大风、大雾和夜间等恶劣条件下的交通管制;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注意提醒渔业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安监、交通、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属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类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船长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四)明确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工作职责。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分别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纠,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船长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在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和非法从事运输、载客等活动;严禁以渔业辅助船名义购买、新建捕捞渔船;严禁养殖渔船非法捕捞;涉外作业渔船要严格遵守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严禁进入涉外争议水域作业。

  (五)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制。建立乡镇办和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较大安全事故质询和问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因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负全部责任。对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创新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以渔船编队生产为基础,以自律管理、网格管理为手段,创新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化管理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渔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二是完善县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联系网络,建立乡、村渔业安全联络员制度;

  三是推行《县渔船诚信守法信誉等级考核机制》,提高广大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渔业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册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保证设备随船携带并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其燃油补贴。构建以CDMA网络、AIS网络和卫星网络“三网”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与渔港视频监控“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对海洋渔船和渔港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三、切实提高渔业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报告县政府、有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收到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传达到渔区、渔船和渔民,同时发布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等事项,为渔业防灾减灾和渔民渔船避险做好服务工作。

  (二)加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办要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水(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业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鼓励渔船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搜救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建立渔船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各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引导鼓励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推行互助保险保费补助激励政策,不断提高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各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xx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各地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实施总体比较顺利,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法规标准、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总体较低,不同地区、行业以及企业之间差异较大,安全生产的体制性障碍尚未破除,深层次的历史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同时,矿山产能增加,大量化工企业投产,农业机械、交通运输等需求增加,职业危害范围扩大等,都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压力。

  二、全面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1.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有序安排专项规划各阶段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要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安全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评估相结合、系统内部与聘请专家评估相结合等多元评估方法,对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2.深化重大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是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也是专项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的重中之重。要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研究。重大研究课题的遴选与研究,要正确把握“十二五”期间国际与国内的时代背景,全面掌握本地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有利于提高事故灾难防范能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研究提出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基本思路要立足于坚持安全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力争在促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方面有所提高;要立足于增强安全生产公益性、保障性和基础性作用,提高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力争在推动建立安全保障型社会方面有所创新;要立足于当前国情和安全生产实际,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力争在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上实现突破。

  4.精心组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突出重点和抓住主要矛盾,针对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安全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宏观调控、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考核、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参与、安全监管和应急体制等方面,研究提出一系列对策及保障措施。同时,继续推行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经济政策,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通过改革发展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长治久安。力争使专项规划能够在转变理念、创新模式、破解难题、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强化专项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围绕增强专项规划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深做实。一方面要力争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本地区“十二五”专项规划领域。

  2.加强重大工程的研究和论证。重大工程是落实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专项规划要坚持以政府为主体,研究纳入政府投资范围的重点领域,着力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在编制规划的同时,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争取与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实施。

  3.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的方法,除了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4.加强各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要站在全局立场上考虑规划内容,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安全生产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一方面,要做好与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与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统一衔接的基础上,力求专项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

  5.切实做好组织保障。要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机构,研究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及早启动专项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尽快研究提出基本思路。同时,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铁路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发扬“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精神和作风,突出强化高铁安全管理、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2.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高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站段结构优化、自控型班组建设、主要行车工种队伍“三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严格现场作业控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3.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铁路各单位在制定铁路发展规划时,首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在年度生产经营预算中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安全运输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年中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每旬召开一次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交班会,及时处置安全问题。

  4.进一步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合理设置站段职能机构,优化车间班组设置,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调整技术站作业分工,推进货运装卸站点整合,推进机型分线集中统一配置,整合机辆、工电和供电检修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基层生产岗位、定员和班制,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实施兼职并岗,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

  5.深入推进自控型班组建设。按照思想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标准,选好、用好班组长;按照满足生产、科学规范、实用实效的原则,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按照作业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质量有保证、考核有奖惩的要求,完善班组安全自控机制。

  6.加强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发展、科学配置、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分期分类的原则,各铁路局要根据《铁路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完善本单位主要行车工种规划,分年度、分线路、分工种提出主要行车工种建设目标。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整体提升、动态适应的基本思路,以既有人力资源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抓好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推进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素质升级。

  7.加强铁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在铁路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培育“十百千万”人才。提高铁路运输主专业大学毕业生接收比例,到2012年末,把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强专业人才源头培养,引导相关高校加强铁路特色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发铁路特色专业本科教材,培养高铁发展急需的动车组、铁道工程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持续培养,每年优选1300名左右在现场工作3年以上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校企合作,继续做好新接收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8.强化职工安全培训。认真分析培训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驾驭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铁路行车职工的安全培训要求,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动态优化制度,达不到岗位标准的,一律不得上岗。因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培训、无证上岗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参加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规范规章制度管理。以《技规》、《行规》、《站细》、《段细》等基本规章为依据,分系统、分层次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各专业、各层面的专业规章、技术文件、作业标准、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达到规范作业行为和设备标准的目的。

  三、重点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

  10.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高铁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实践,涉及高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固定设备、高速列车、调度指挥、人员素质、治安环境、灾害防范、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必须比提速和普速铁路有更高的要求,必须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探索和遵循高铁安全的内在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11.健全高速铁路源头质量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高速铁路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追溯制,形成严密的设备质量源头保障体系。更新设计理念,规范设计标准,优化设计方案,改进和创新设计审查方式,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定期总结分析设计问题,落实设计责任,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验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严格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考核;加强动车组主机以及高速铁路运用的各种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监督,严格验收合格证管理,严把产品出厂、上车关口,实施质量索赔和召回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高铁产品准入条件,实行最严格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运营管理企业必须提前介入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熟悉项目建设标准,把握各专业技术方案,了解各系统和设备功能,抓好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对设备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建设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认真搞好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工作。安监部门严格按程序对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估。

  12.加强高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铁管理干部队伍培养,明确高铁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注重在高铁主要行车岗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培养一线管理干部,细化高铁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强化高铁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规范高铁主要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任用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加大新职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规定;规范在岗人员的岗中培训,落实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实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处理技术难题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提高自主检修水平;健全在岗人员考核晋升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高铁主要岗位人员动态优化。

  13.研发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高速铁路所有技术装备安全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技术产品的国际标准。设计制造过程中严格落实工艺标准、严格关键零部件质量检查、严格运行试验,全面落实造修标准。大力推进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应用新一代高速列车,推动时速400公里级以上的高速列车和智能化列车项目。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地段全部采用无砟轨道,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地段采用无砟或有砟轨道,有砟轨道全部采用特级或一级水洗道砟。在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上积极推进CTCS-2级、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建设。加快铁路供电远动控制系统建设。

  14.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检测监控手段,对高速铁路设备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静态监测。在静态监测方面,利用三维精测网、探地雷达、微机监测和网管、视频监控等网络监控手段,实现对工务、电务、供电、安全防护等主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在动态检测方面,利用高速综合检测列车、轨检车、车载装置、探伤车、网检车、电务检查车等检测装备,实现对高铁设备质量状况的不间断检查监测。发展高速铁路便捷移动检测技术,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检测、预警及分析评估能力。完善高速动车组车载诊断技术,提高动车组运行高可靠性。积极研发高速动车组车载接触网在线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健全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置风、雨、异物侵限、地震等监测装置。

  15.不断深化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管理。继续深入探索高速铁路设备变化规律,健全高铁设备养护维修机制。牢固树立“检重于修、慎修精修”的理念,切实强化线路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项目确定、作业精度、质量确认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行高速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设备“三合一”养修管理和动车组一体化检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标准,逐步完善三级修等高级修程的检修标准和作业流程。适应跨局调度指挥的全新行车组织模式,在规章制度、行车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跨局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

  16.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高铁反恐防爆防破坏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所有进站通道一律封闭,必要时派人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铁道部关于加强防护栅栏、监控设施、基站围墙、电缆电线等防护设施和警务区建设有关要求,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沿线行车设施的巡查。要把高铁安检查危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充实安检查危机构和力量,加大安检设备、经费投入,规范安检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对所有进站旅客及行李,进行人人、件件安全检查,坚持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下。

  17.提高高铁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高铁救援网络,加快救援基地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快速救援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无砟轨道、高大桥梁、长大隧道情况下的动车组起复救援技术、装备和方案,细化紧急情况下旅客疏散办法。定期进行高速铁路应急救援实作演练,不断提高高铁应急指挥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18.健全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和重点问题攻关机制。进一步完善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细化信息等级、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快速反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果断处置危及安全的各类信息。加强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问题。定期检查分析高铁运营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影响高铁安全的倾向性问题。加强对影响高铁安全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形成高铁重点问题攻关长效机制。

  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抓好“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各方责权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强化领导负责制,按照“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部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强化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级组织和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干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整体合力;强化专业负责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强化岗位负责,按照“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健全和规范各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严格落实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铁道部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铁路局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要求添乘机车检查。各铁路运输企业要细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添乘机车检查和深入现场检查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和现场检查等制度,明确工作范围、重点,量化检查频次。各级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现场跟班作业制度,认真落实营业线等级施工把关、穿越正线调车、重点列车添乘等有关规定,实现对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分级带班制度,隧道施工必须实行带班作业,施工企业项目班子成员对重大风险隧道施工等要按规定在一线跟班作业。因未按规定检查、监控和跟班作业而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1.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以规范职工“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标准化)为重点,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的卡控措施,切实增强关键时段、关键作业、关键岗位的控制能力。

  22.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铁路运输企业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全面开展以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生产安全可控。

  23.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关系,建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多发、安全严重滑坡的单位进行全面剖析、重点帮促制度。针对干部管理、人员素质、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形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的工作机制。

  24.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季节性安全、春检、秋鉴和重点运输任务,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闭环管理制度,分轻重缓急建立排查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5.坚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专项整治。计划、财务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保证专项整治资金;专业管理部门全面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明确整治目标、标准和范围,细化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费用管理,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五、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26.优先保证安全专项投入。铁路企业年度投资、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必需的各项开支,在年度预算中优先保证。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鼓励采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加快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

  27.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装备。铁道部负责制定各专业安全技术装备政策和安全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各系统按照人机结合、机控为主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按照“十必须”要求,补齐完善提速区段和客运专线的安全防护设备,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28.强制推行完善的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快铁路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监测、检测、监控系统,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完善铁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规范系统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监测检测监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检测监控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安全生产问题。

  29.逐步淘汰落后的铁路技术产品。在制定铁路产品标准过程中,注重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对落后技术装备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强制淘汰。铁道部建立和完善铁路落后技术产品淘汰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

  30.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到位。严格执行现行铁路安全设施有关标准,加快制定铁路工程防灾系统设计等有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完善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的制度,对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方案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审查,未能通过安全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复初步设计。对安全设施未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交投入使用,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1.严格产品准入前置条件。进一步修订完善铁路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尽快规范和确定产品进入铁路市场的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在产品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予准入。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铁路运输企业成立技术委员会,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其技术决策权限,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问题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进一步落实专业部门对系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强化规章制度管理、技术标准管理、设备标准管理、作业标准管理为重点,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卡控安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专业管理安全责任制。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产生重大隐患的,追究主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部门负责人责任。

  六、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34.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依托高铁和大型铁路运输枢纽建设规划,结合基础设施综合维修基地布局,加快国家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组建6个国家铁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套应急指挥车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功能,满足快速救援需要。

  35.完善铁路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铁路行业各级、各部门、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到应急有备,启动有效。铁路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建立与当地驻军、医疗、大型企业、工程等单位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

  七、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36.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履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和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关系,建立专门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健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标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细化检查评议考核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创新安全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和落实驻厂验收工作制度,规范铁路局驻段验收人员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严格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7.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任职条件和配备数量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完善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通报、评估和预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确保质量达标。检查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8.依法加强铁路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和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铁道部要制定对准入的铁路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造修企业和维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价办法。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铁路产品造修企业进行检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抽查,严禁质量不合格产品进入铁路市常

  39.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铁路运输、建设安全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铁路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危险品运输、消防、铁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建设施工等重点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地方安监、工商、税务、质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和处置非法违法河道挖砂、采矿爆破、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为。

  40.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提高铁路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措施,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实行食品统一进货,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把住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关,重点加强站、车、职工食堂自制食品、动车组快餐供应等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加强站车给、供水安全监督,保证饮水安全。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1.加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和治安工作。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加强铁路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铁路要害、重点目标、治安复杂区段的巡守,构建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铁路站车查危防爆“五道防线”建设,加强铁路辖区和车站周边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铁路安全防控能力。

  42.加强合资、地方铁路的安全监管。铁路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指导合资、地方铁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行业标准,强化设备基础,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运输安全。实行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必须明确界定各自的安全职责,受托方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委托方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必要投入,并有权对委托业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还应明确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43.加强多经企业安全管理。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投资主体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强化对所属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铁路多元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44.加强对部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必须明确并落实对所属境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抓紧完善进一步加强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境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从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输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支持、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事故定损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46.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标准。铁路企业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及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责任和标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7.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职工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服务保证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者查实后予以奖励。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铁路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客观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一经查实,积极整改。

  八、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4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和《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铁路建设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路外安全各项指标以及建设施工质量和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铁路企业,实行从严考核。各铁路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持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9.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突出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工作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加大安全生产业绩在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中的权重,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解决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0.加大对事故铁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和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站段和专业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专业站段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其它铁路企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加大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修订完善《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加大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实行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与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挂钩。按照《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按规定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常建立工程质量索赔机制,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要求限期整改。

  53.加大对生产制造铁路产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要制定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源头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定期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明确给予产品召回、经济处罚、暂停生产、撤销许可等处理的规定。严格限制对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零配件制造企业、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整机造修企业进入铁路市常

  54.依法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因非法生产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不仅严厉处罚非法生产企业,而且建议地方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查处实行安监部门层层挂牌督办,一般事故查处由铁路安全管理机构挂牌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铁道部安监司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

各二级机构、各在建项目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水务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各单位负责人要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要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做好水、电、气安全使用及防火、防盗工作,安排人员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在建项目工地确保正常交通秩序。

  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必须认真落实监控责任和措施。要求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责任。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严防事故发生。要按照通知要求,就本部门本单位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和查摆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并于本月6日前将落实情况及春节期间值班表报区水务局备查。

长xx岳x区水务局

  20xx年2月4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加强农村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农村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的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等工作必须引起村两委的高度重视。村主任是本辖区农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体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履行相应的职责,日常工作要在镇安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办。农村安全工作一定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农村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各村委农村安全工作年初要有安排,年底要有书面总结。在召开村组会议、村民议事会议、村民大会等会议上必须讲安全。要开展经常性的深入到农户、院落、集中居住点、种养殖基地、经营场所开展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消除情况必须有文字记载,重特大隐患消除情况要报镇安办备案。如遇紧急情况,各村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先行果断处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住重点、搞好预防性工作

  农村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指那些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方面,主要包括:农户住房安全管理;鼠药、农药的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举行宴会时防食物中毒;预防沼气、煤气中毒;农村防火。特别是油库、液化气库、酒库、酒精库、烟花爆竹门市及仓库、粮油库、竹木市场等易燃易爆仓库周围的农田,必须严格禁止火种。林区必须搞好森林防火、预防山体滑坡;各村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善本辖区内灾后重建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公路沿线各村必须教育农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拖拉机、收割机械、货三轮、农用汽车等各类行走机械,严禁违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机动车无牌无证的,要清理出名单,劝其完善手续,拒不办理的.,要向相关部门报告。搞好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固定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农村及场镇旧房拆、建和修建,维修塘、库、堰、机沉井等水利设施时,必须按安全要求,搞好防护,在作业中要预防垮塌、摔伤、物体打击和高空坠物事故;龙蟒河沿岸各村和水库周边村在汛期要预防洪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中小学校舍、食堂要预防垮塌;学生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好农村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的拆、装、架设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范操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建设,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力度。在高压电线、电杆、水源、道路交通设施附近建房必须依法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农村(含场镇)的大型集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集会期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民兵搞好安全值勤和防护。

  三、搞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标语、公示栏、广播、会议等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广播宣传的安全稿件或内容,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注明播出时间次数;在有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

  四、按照农村村民自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小组的管理作用,让其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要编制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科学、有效的组织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6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属及外地进温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台风、雷电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xx〕15号)、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xx〕60号)精神,省建管局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用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针对高温特点,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改善施工人员的作息环境,同时开展高温慰问活动。

  1、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特点,及时向工人宣讲高温施工的注意事项、防止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要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气温在37℃以上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3、抓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工作。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从食物采购、制作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改善食堂的就餐环境,保证饭菜可口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搞好蚊蝇易生场所的卫生,如厕所、食堂、民工宿舍、排水沟等地方应有防蚊蝇、灭蚊蝇的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清理,从源头灭杀蚊蝇的`孳生地;要准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药品,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名专职医护人员,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救助。

  4、改善职工住宿条件。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每个宿舍必须配备电扇等,确保职工的正常休息。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内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切实抓好防汛防洪防台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有关防汛防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整治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地下室施工、基坑开挖和处于低洼地带、江河边等在建工程的管理,切实将防汛防洪防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并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深基坑工程应加强监控,保证应急救援材料的现场储备和应急电源的配备,组织有效的排水,避免基坑坍塌或因施工对周边建筑物和城市地下管线的破坏。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应确保基础不积水和非工作状态下的稳定,超过六级风力不得施工作业,台风来临时要采取防台加固措施。

  三、做好夏季施工的值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制定各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我局的值班电话:88869119,传真:88824593。

  温州市建设局

  二〇一X年七月二十七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就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全过程记录的通知》(食药监办〔20xx〕73号)要求,全面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如实记录,记录是否保存完整,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二)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企业要从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包括关键点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和运输、产品销售、不合格品召回以及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方面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所有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厂房、设备、设施、仪器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及使用;对主要原料供应商是否进行了现场核查;原辅料是否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原辅料验收、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产品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中间产品检验是否符合要求;每批产品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并合格;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产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行为。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三)标签标识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宣传品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有宣称疗效等广告用语;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情况。

  (四)信用管理情况。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产品抽检、风险监测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舆情的处置情况进行自查。

  二、企业自查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自查制度和自查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并将自查资料建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企业分别于每年5月30日、10月30日之前向辖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若企业发生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县(区)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风险等级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应自行增加自查频次。企业自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提交的自查报告内容应真实。自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期内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包括人员、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变化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评价及工作意见和建议。企业的自查记录及自查报告,监管部门应当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强化责任落实

  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质量自查工作,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地州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将企业自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要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确定对该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和频次,有针对性地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管;要制定落实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积极推进实施,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请各地州市局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辖区企业自查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栗娥云韵

  联系电话:0991—2627215 2631252(传真)

  电子邮箱:xjspjgc@sohu.com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9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8

  夏季是每一年施工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如何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呢?结合在现场施工工作中的体会,以及各个项目自身特点,总结出以下7个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

  1、安全用电

  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地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成为电气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抓好电气安全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雨季要注意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箱的防雨措施要落实好。

  2、防暑降温

  夏季天气干燥,对于施工来说是个好季节。许多工人为了赶工期,连续超负荷地工作容易造成中暑事故的发生,项目部要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只有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才能消除季节性的安全隐患。同时,要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3、压力容器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气焊、气割已经成为施工的经常性操作。将气瓶直接放置于施工现场,这是一些施工项目的一贯做法。夏天气温比较高,高压气体在烈日的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严重的会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爆炸还会带来二次事故(比如说火灾),使损失变大。可见,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

  4、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比较厚实的,比如说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等。天气炎热穿上这些东西会让人觉得更热,于是一些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放弃了穿戴。一旦危险来临连最基本的防护都没有了,使得原本不是伤害很大的事故变得比较严重。

  5、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

  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等一定要注意做好基础排水工作,保证基础排水畅通,无积水。大雨后,要及时检查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的基础是否变形,一旦发现变形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整改,经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6、自然灾害的预防

  本季节为夏季,高温、多雷暴雨是这一季节的气候特点,要切实做好防雷电、暴雨,沿海地区施工项目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雷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汛情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各种施工船舶遇有台风时要及时入港避风,对特大型设备、设施要进行有效加固,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项目,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

  7、季节性检查、教育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季节性全面检查和教育工作,并留好记录。雨季施工工地注意现场防滑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做好对机械驾驶人员包括小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当然,暑雨季施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上只是其中的几个方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我们要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只要我们牢记安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际,为施工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9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国庆长假临近,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庆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期间,旅游、走亲访友等出行人员多,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精力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现场隐患严重、生产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积极发动本单位职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场所、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交警、路政、公管要加强路面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配足配全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查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城乡公交、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外省籍在本市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贸办、旅游办、安监所、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卫监所、药监所等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对相关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商场、卫生院、敬老院、农家乐饭店、宾馆、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工贸办、安监所要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假日期间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监所、派出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建办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其它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救援措施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xx

日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0

  当前已进入高温施工旺季,夏季是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夏季雨天较多,空气潮湿,因此,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加强用电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

  2、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盛夏期间各施工企业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3、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夏秋季节是各类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工地要加强管理,保证饮食卫生,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工作。

  4、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的检查。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坍塌及其对工地生产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

  5、加强大型设备检查。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及塔吊起重臂遇大风自由旋转情况的检查,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大风、暴雨、雷击、倒塌的基本性能。

  6、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工程检查。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稳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脚手板、安全网固定牢靠,确保脚手架和支模体系稳定。

  杭集镇建管站

  20xx年7月20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1

  各镇(街道)农机推广站、局机关各股室:

  **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检查,排查隐患。检查有关货物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监管情况,排查专合社、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农机维修点、提灌设施隐患,检查办公用房及其他建筑设施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结合“打非治违”,针对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违法载人,擅自拼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重点;二是对拖拉机未参加年检、超限超载、无牌无证行驶、准驾不符和酒后驾驶等行为查处。

  三、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要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值守、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各镇(街道)、各组将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报县农机局安监股。

  **农机管理局

  **年9月25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2

  各部、中心:

  8月30日,XXXX在XXXX发生XXXX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此次事故,给国家财产带来了损失,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反映了XX在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因此,XX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1日-9月30日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全基地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督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落实;研究拟定对有关部门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工作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安全是永恒主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促进生产,保持稳定,实现基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深刻认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执行国家、XX和XX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

  三、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治理效果的“四查”为主要内容,从“巩固基础、规范运行、完善系统、消除隐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入手,重点排查XXXXXXX等XXXX单位的工作薄弱环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眼睛向内,立足岗位,立足个人,从系统上、管理上查找安全隐患,要对照《运行手册》的要求,重点解决XX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整改的`“三定”原则,限期予以消除。

  四、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明确防范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和监控。

  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基地备案;在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中发现隐患的,要立即予以排除,在排除时无法

  保证安全的,应将情况立即报告基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组织事故处理,做好工作,尽最大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防范事故的发生。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对没有履行职责的主要负责人,虽未发生事故,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管。按照《运行手册》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时间安排:

  安全整顿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落实。

  第一阶段:9月1日-9月5日,为学习教育,思想动员阶段。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的文件,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第二阶段:9月6日-9月10日,为组织调研阶段。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安全调研,广泛征求职工中的好建议、好想法。

  第三阶段:9月11日-9月20日,为查摆问题,找隐患阶段。重点从安全管理、系统完善、业务研讨和培训上入手。安全管理上,查领导干部是否到位,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是否真正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系统完善上,查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机制是否健全,信息是否畅通,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协调是否有力,监控是否到位;业务研讨和培训上,查干部职工对《运行手册》和有关规章了解多少,是否有研讨和培训制度,学习培训是否有计划、有针对性,按要求进行,培训是否有记录,研讨实际解决了什么问题。

  第四阶段:9月21日-9月30日,为全面整改阶段。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实际存在的影响安全运行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其期限。

  要求:各单位在9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安全整改方案;9月20日之前上报隐患排查报告;9月30日前上报安全整顿措施及总结报告。

  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指导和情况汇总工作。

  此通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3

  园区各部门、企业单位、在建工地:

  今年以来,园区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尽管火灾事故损失不大,也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的大小很多蕴含着运气的成分,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也给园区乃至整个江北区造成了负面的影响。特别是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的到来,暴雨、雷电、高温、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趋向频繁,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的夏季高温可能会猛又长,所以季节性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为确保广大职工在高温期间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工业区管委会就做好夏季高温期间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园区各企业单位、在建工地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夏季暴雨、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定严密防范措施,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要与总工会正在开展的以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强意识 “三送一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高温季节的特点,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扎实做好防汛、防洪、防火灾、防暑降温、防雷电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各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其中,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遇水、高温、潮湿、雷电等易发生事故或发生化学反应物质的`妥善保管、保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严禁违章操作。建筑施工企业要把露天作业现场、高温高湿作业现场、高空作业作为防暑降温和安全监管的重点,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要把脚手架防滑防坠、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以及塔吊、提升机等设备的安全运行作为安全监控的重要内容。其他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强化责任,确保平安度夏。

  各单位要针对夏季温度高,作业易疲劳,生产设备易出问题等安全现状,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现场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品仓储、设备检测维修等关键环节管理,尤其是要加强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岗位防暑降温工作,及时调整作息时间,适当减少或避开高温、高热条件下的工作时间,采取隔热、散热、通风、喷淋等各种方法,降低环境温度;连续生产型的企业要结合实际调整好班次,尽可能减少员工的作业时间,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园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管理行业和片区的划分,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在积极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及时解决处理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企业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夏季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对危化、建设工程、人员密集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决进行停产停业整顿,隐患不消除,不得生产经营。

  四、强化值守,严格巡检制度,全力保障高温季节的生产安全

  园区各部门及企业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严格巡检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结合自身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时掌握情况,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畅通。同时,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重大情况和事故隐患,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五、立即行动、认真自查,重点企业严格监管

  安全生产每天都是“零”起点,因此各企业要立即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坚决消除“三合一”现象,即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栋建筑物内。若有此类现象,必须无条件搬离,并恢复原状。

  2、 对本企业的用电、电器、机械设备开展一次检查。

  检查设备是否按规范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开关、电器有没有老化、有没有接地装置、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配电房、值班电工有没有配备了必要的防护设备和装置等。

  3、 对厂房(仓库)、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坚决解决在厂房、集体寝室内设置电瓶车充电装置等问题。

  4、 对有除尘装置、喷漆房、食堂的企业,要定期开展烟道、管线的清理,并建立台账,认真检查清理后的效果。

  5、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充装、储存等问题。在使用过程中,要着重解决未按规定领用、清退,在生产车间内随意堆放,使用、储存场所不符合规范,未使用防爆开关、电器等。对易制毒、剧毒物品更是要加强管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落实双人双锁制度,绝不能走过场。

  6、 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非” 特种设备流入企业(即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

  安监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重点的企业、重点的部位进行严格的监管,对责任心不强、自查不力的企业要发挥“蚂蟥精神”,要有抓铁有痕的毅力和功夫,抓住不放。要做好与上级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上报,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以保障整个园区的和谐和平安。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4

xx公司及各xx企业:

  根据xx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文件精神及社分管领导安排,结合我社防汛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

  二、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xx企业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切实加强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一旦发生灾情,要靠前指挥,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系统安全。

  三、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沟渠排水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加强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险措施,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企业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供销系统的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随时待命,做好救灾准备。各企业要及时掌握和报送水情、灾情信息,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带班,并做好防范应急准备和值班记录,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能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xx市供销社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5

各渔业村、公司:

  春季是海上的多雾季节,天气情况复杂多变,渔船在海上能见度极低的大雾天气中极易发生事故,危及渔民生命安全。为加强雾季渔船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渔区社会稳定,事关渔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渔业村、公司要坚决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努力抓好雾季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

  各渔业村、公司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所属渔船船员及家属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广大渔民群众克服麻痹思想,使广大渔民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具体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各渔业村、公司的实际,要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1)各渔业村、公司要进一步落实“编组生产,结伴航行”,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提高渔船的自救能力。

  (2)要求各渔船船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本船的航行设备和信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确保AIS防碰撞系统和北斗终端保持正常开机状态。

  (3)各渔业船只应严格执行值班瞭望制度,在大雾、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船长要亲自值班,在航行时按规定正确显示使用雾航信号,密切关注自身和周围的情况;各渔业村、公司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本村、公司渔船的监控,带班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渔船和岸台的通讯畅通。

  (4)各渔业船只应当按照边防、渔政、渔监等部门规定,切实做好进出港签证工作,按规定配置救生衣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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