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考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考期间禁止鸣笛通知1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高考期间“禁噪”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高考时间为20xx年6月7日至8日;禁噪主要区域古蔺中学、蔺阳中学、古蔺职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县招生考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现就高考期间“禁噪”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噪规定
(一)噪声“严控期”(6月1日至6月5日)。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含装饰装修、商业门市、娱乐场所等)环境噪声排放,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排放限值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喇叭进行广播宣传;严格限制广场集体活动时间、控制音响音量;暂停审批游行集会活动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
(二)噪声“禁止期”(6月6日至6月8日)。实行24小时禁噪。禁止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含装饰装修、商业门市等)产生影响考生学习和考试的环境噪声污染。机动车进入考点150米范围内禁止鸣笛;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二、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公安、综合执法、文旅、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禁噪期间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20xx年5月27日
高考期间禁止鸣笛通知2
20xx年高考、学考将于6月7日—9日及6月12日—15日进行。为确保高考学考期间各考点考生通行安全、顺畅,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驶入洪江区1915路口至创业路、中山路、南岳路交叉口;创业路至艺香园路段,无论遇到何种情形,一律禁止鸣笛。
二、6月7日至9日及6月12日至15日上午7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期间,洪江区第一中学考点门前路段实行分时段交通管制,所有通行车辆,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安全有序通行。
三、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或拒绝、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洪江区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xx年5月31日
高考期间禁止鸣笛通知3
2022年6月我市将相继举行多项重要考试,6月7日至9日举行普通高考,6月26日至28日举行中考和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中、高考期间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对噪声污染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高考备考以及考试期间(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民住宅区)周围直线距离3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二、在6月7日至9日和6月26日至28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三、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7:00)时段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准许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
四、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全市应严格管控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各类产生噪声的活动,除需严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外,其余时段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特别管控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69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0日
高考期间禁止鸣笛通知4
20xx年高考和中考将分别于6月7、8日和6月13、14日进行。为维护各考点和考生食宿场所的良好秩序,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在规定时段对有关区域内的交通、噪声和商业摊点经营活动实行管制。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实行考点门前道路交通管制。6月7日、8日高考考试期间,6月13日、14日中考考试期间,以下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莱阳一中高考考点:每科开考前1小时至考试结束,电影院至干休所门口之间旌阳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莱阳九中北校高考考点:6月8日下午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五龙南路至九中北校南大门路段,禁止车辆通行。
莱阳市实验中学、实验二中、府前中学、文峰学校四个中考考点,6月13日、14日中考考试期间,考点周围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二、实行噪声管制。从6月1日至6月14日每晚8时至早晨7时、中午12时至14时,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经营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商家,此间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噪声污染。6月7日至8日、6月13日至14日,各考点500米以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
三、实行商业摊点经营管制。6月7日至8日、6月13日至14日,各考点门前200米以内,禁止商业摊点经营活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上述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希望各单位及从业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希望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管理工作,积极举报违规行为。交通管制违规举报电话:7212131;噪声管制违规举报电话:7263092、7225197;商业摊点经营管制违规举报电话:7334450。对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禁止鸣笛通知5
为确保资阳市学子在20xx年中、高考等时期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资阳市城区内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范围
市中心城区(含老城区、沱东新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二、禁噪时间
严禁时段:6月5日至6月8日全天;6月14日至6月18日全天。
三、禁噪内容
(一)城区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严禁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街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宣传。
(三)严禁各类机动车在城区街道和居民区鸣笛;严禁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声器和声响装置。
(四)歌舞娱乐场所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格遵守营业时间规定。
(五)中高考期间严禁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会、广场舞、坝坝舞等娱乐活动。
(六)中高考期间严禁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作业。
(七)在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噪声,应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禁施工噪声扰民、禁止夜间施工。
四、责任追究
(一)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对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20x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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