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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目前,我镇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人数众多。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5〕21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为此我镇成立以镇长谯锋为组长,副镇长何开立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及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领导工作;成立检查工作督导组(附件1),负责督导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朱成芳、刘存建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各村(社区)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进村入户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对象、散户“五保”、留守病残老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等各类群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切实做到底数准、对象明。
(二)各村(社区)制定完善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危旧住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住房确实不能居住的帮助解决临时安置场所,加强重点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补贴政策,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在春节前将2016年第一季度低保金发放到位。
(四)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各村(社区)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城乡困难群众、军烈属和老党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将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检查,台账电子档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社事办。
(二)镇督导小组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人员严格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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