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限行通告

2024-03-20 通告

安阳市限行通告1

  根据河南省区域环境质量预报,我市还将持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一级应急管控措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日继续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彰德路至华祥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包围内的城市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xx年11月13日0时开始,至20xx年11月20日24时结束。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大中型货车不分单双号严禁驶入限行区域。

  (三)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外地号牌小型客车。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限行期间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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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11月11日

安阳市限行通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安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

  二、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

  光明路:长江大道向北至光明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邺城大道:光明桥向西至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东环岛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道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入市或过境,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绕行路线

  根据安阳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1.北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向西—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向北—S301省道向东—内黄、濮阳、河北方向

  2.东来过境货车

  向北:(1)通过S301省道—S212省道向北—邯郸、河北方向

  (2)通过S301省道—S219省道向南—南林高速—文明大道向西—G107国道向北—董王度立交桥向北—G107国道向北—邯郸方向

  3.西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S301省道—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S301省道—内黄、濮阳方向

  四、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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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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