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共设施通告1
尊敬的租住户:
前期,区房管局在对我小区进行工作检查时发现,整个柳岸银洲小区公共设施遭人为肆意破坏情况严重。5月初,我司协助区房管局、派出所在对本小区肆意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通过监控视频及其它渠道初步掌握了部分人员名单。在此,区房管局希望广大住户配合物业的同志共同抵制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重点审核肆意破坏公共设施人员的'入住资格,并提醒破坏者,如再次发现肆意破坏,我司将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清除入住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如实上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希望那些故意搞破坏的人到此为止,还大家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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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损坏公共设施通告2
各系(部)、各班级:
20xx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请该寝室的相关责任系部、班级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认真查处、批评,责成当事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赔偿,核定赔偿额为100元,并及时收交学院财务。
从此次损坏公物事件来看,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缺乏。为了加强校园财产安全工作管理,遏制公共财产人为故意破坏事件再次发生,请各系部、处室,尤其是班主任、宿舍辅导员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爱护校园公物的意识,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加强对公共财产的.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三、加大对人为损坏公物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公共财产缺损赔偿的制度,对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和事,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追责,及时赔偿,问题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要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报。
财工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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