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通告

2023-02-15 通告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1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xx年x月x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2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

  因温州市水心片区污水整治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20xx年3月14日对该路段道路混凝土路面修复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大家将车辆停放到施工区域外,以免给施工带来影响及延误。若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月x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3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xx市政府应急办

  12月30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4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年5月5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5

  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都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由浙江华元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69号 9#商务楼 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 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由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8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 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余杭区环境保护局临平环境保护监察所

  20xx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6

  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玉屏至黄雷段)改扩建工程于20xx年6月25日已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涉及的`道路实施封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K2 940至K4 060段(野鸡坪至黄雷交界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共计2个月。

  封闭时间禁止行人及机动车通行,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按照交通指示牌绕行。违反本公告强行通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期间,由此给沿线广大群众和过往车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公告!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7

  为了使齐扎公路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确保质量如期完工,以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经齐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申请,对齐扎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实施封闭交通,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施工路段:将对K0+000~K7+607和K7+607~K20+930两个路段实施封闭施工;

  二、封闭交通时间: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6月20日;

  三、封闭交通期间除工程车辆外将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施工路段通行,社会车辆及行人须按照规定的绕行路线和设置的'临时通道减速慢行,超载超限车辆禁止通行,绕行路线全程限速20公里/小时。

  四、绕行线路:

  1、去往卢屯村、边屯村的车辆按以下路线行驶,即由曙光岗——曙光大街——前进村——老头社——卢屯村——边屯村。

  2、去往查罕诺村、东关地村、哈拉乌苏村、扎龙村和扎龙自然保护区的车辆按以下线路行驶,即由曙光岗——曙光大街——查罕诺村——边屯村——东官地村——翁海村——哈拉乌苏村——八支干堤坝——扎龙村——扎龙自然保护区。

  特此通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齐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xx年4月13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8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xx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20xx年5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xx市城市管理局

  xx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xx年5月10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9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20xx年x月x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xx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10

  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将在哈屯高勒路和新修站北路交叉口处进行给水管线连接工程。为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自20xx年11月22日—20xx年11月28日,临时占用部分道路进行施工作业。由于车道变窄,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提前减速慢行或绕行其他道路通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11月22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1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道路施工工程进度安排,5月22日起,对综合办公楼北门至滨水大路段(学院院内)进行道路施工,施工期间此路段禁止行车、停车。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校园建设指挥部

  年5月22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12

  因横江综合治理文昌桥工程梁板架设施工,施工期间(20xx年5月17日至20xx年6月30日)在滨江路与书院路交叉口至滨江路与黄山南路交叉口全路段实行交通全封闭,因受空间位置限制,且为确保行人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进度,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通行。请车辆绕行,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谢谢合作。

  xx县横江综合治理文昌桥项目部

  xx镇人民政府

  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休宁县住建委

  年5月17号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13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晋中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锦纶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上跨桥建设工程将于近期开展施工建设。为保证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锦纶路与文苑街交叉口北口、中都路与龙湖街交叉口东口道路封闭,施工区域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施工期间,途经上述路段车辆请绕行文苑街、中都路、安宁街、新建街通行。

  道路交通分流管控期间,车辆和驾驶员需按照交通标志和交通民警的指挥有序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工程整体进展情况,相关交通管控措施另行提示通告。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年9月29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14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就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建设工程施工、待建筑物(构筑物)维修以及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经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批准后,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三、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防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四、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或未经批准施工导致交通设施被移动、损毁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道路施工通告15

  因路景观路交叉口下穿隧道工程施工需要,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定于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对路景观路路口两侧200米范围实施封闭施工。届时该路口路保留双向四车道行驶,双向禁止左转,景观路方向禁止通行,车辆、行人需绕道通行。

  请广大驾驶员知照,提前选择出行路线,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xx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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