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寝室火灾通告

2024-11-12 通告

大学寝室火灾通告1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通告近来天气转冷,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现象突出。在寝室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学生使用吹风机等违规电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再次提醒广大同学:

  1、提高警惕,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功率转换器;

  3、不得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灯熄;

  4、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吸烟,蚊香使用时远离其他易燃物。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消灭火灾隐患,杜绝火灾发生,让我们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

  xx工业大学轻工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大学寝室火灾通告2

  近来天气转冷,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现象突出。在寝室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学生使用吹风机等违规电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再次提醒广大同学:

  1、提高警惕,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功率转换器;

  3、不得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灯熄;

  4、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吸烟,蚊香使用时远离其他易燃物。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消灭火灾隐患,杜绝火灾发生,让我们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

  工业大学轻工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xx年十月二十一日

大学寝室火灾通告3

  20xx年9月21日上午,我校第二学生公寓11楼1106房引发一起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该宿舍学生林志祥中秋节放假期间在宿舍吸烟,把烟头顺手从窗口扔下,导致雨篷着火,致使10楼1006房、806房学生衣服烧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此次事故完全是因林志祥乱丢烟头造成的.。

  根据广东博雅学院学生处管理实施细则(院办字[20xx]24号)第九条和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林志祥同学处以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另对于此次火灾造成的损失由该生负全责。希望各办公室和广大师生不断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广东xx学院学生处

  二○xx年九月二十三日

大学寝室火灾通告4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通告近来天气转冷,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现象突出。在寝室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学生使用吹风机等违规电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再次提醒广大同学: 1.提高警惕,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功率转换器; 3.不得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灯熄; 4.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吸烟,蚊香使用时远离其他易燃物。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消灭火灾隐患,杜绝火灾发生,让我们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

  工业大学轻工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xx年十月二十一日

大学寝室火灾通告5

  一、情况通告

  1、8月14日下午,北校区2号宿舍楼某院宿舍发生火灾,莱山消防支队出警扑灭。初步查明是该院学生在宿舍楼内违规使用酒精炉,酒精炉发生爆燃引发火情。造成一间宿舍全部烧毁,经济损失仍在统计中,2人烧伤,其中一人伤势较重,至今仍未脱离危险期。明火扑灭后,于夜间发生复燃,经校保卫处和宿管中心人员合力扑灭。

  2、8月17日凌晨,北校区13号宿舍楼某院宿舍发生火灾,莱山消防支队出警扑灭。初步查明是该院学生在宿舍内点燃蚊香后外出上网,用鞋盒做铺垫,蚊香灰引燃鞋盒及鞋盒附近衣物,从而引发火情。造成一间宿舍全部烧毁,该宿舍阳台以上4层的阳台全部熏黑,该宿舍内铁床被烧变形,相近几个宿舍的玻璃全部爆裂,该宿舍所在区走廊的水管、电线、网线等被熔化,造成断水断电断网,走廊墙壁被熏黑,至今全楼弥漫烟熏味。涉事2名学生现已被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控制,并进行必要的'讯问。虽无人伤亡,但初步估计经济损失较大,等待2位学生的不仅仅是经济赔偿,还有校纪处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明火扑灭后,于17日早晨复燃,经保卫处和宿管中心人员合力扑灭。

  二、具体要求

  1、为了自身和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再次重申并强调“七个不准、两个必须”,所有同学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请同学们务必重视,模范遵章守规。

  2、同学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内要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外出时注意交通、人身、财产等安全,珍惜生命,防患于未然。

  3、新学期第一次班会,各班要以“安全从我做起”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学习学校相关安全制度,以及公共场所避难、逃生、自救、求助方法等,请各班委准备好素材并提醒相关班级导师。

  4、本通知除了在群内发布外,请各班委通过各种方式,务必通知到班级每位同学。

  5、今天下午5点,学院将再进行一次宿舍安全检查,重点是有无违反“七个不准、两个必须”现象,有无重大安全隐患等。

  6、夏天宿舍防蚊还是以蚊帐为主,不要使用可燃性蚊香等。

  xx年xx月xx日

大学寝室火灾通告6

  20xx年9月21日上午,我校第二学生公寓11楼1106房引发一起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该宿舍学生林志祥中秋节放假期间在宿舍吸烟,把烟头顺手从窗口扔下,导致雨篷着火,致使10楼1006房、806房学生衣服烧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此次事故完全是因xxx乱丢烟头造成的`。

  根据广东xx学院学生处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学处以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另对于此次火灾造成的损失由该生负全责。希望各办公室和广大师生不断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广东xx学院学生处

  二○xx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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