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通告荐1
校内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学校桥头堡(沱江河2号桥头老浴室和老区6舍间)以及西侧门至三食堂、锦地苑西门区域道路破损,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学校决定对该两片区道路进行改造。由于该两片区域车辆、人员密集,通道较多,为做好施工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区域
1、桥头堡(沱江河2号桥头老浴室和老区6舍间)区域道路
2、西侧门至三食堂、锦地苑西门区域道路
二、施工时间:
共28天,20xx年10月18日——11月14日
三、施工期间注意事项:
1、为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施工期间该两片区域实行交通管制,车辆不能进入施工区域,行人尽可能不要进入施工区域。到该区域及附近的'车辆请远离施工区域停放,行人请尽量绕行。
2、沥青铺筑尽可能集中安排、尽早完工。沥青铺筑期间车辆和行人不能通行,一旦具备通行条件将及时放行。
3、施工单位将分片施工,施工时设置上课、上班、就餐等临时通行便道,以最大可能减少对师生到三食堂、总公司办公区和西侧门、家属区等教学、生活区的干扰。
施工期间请大家注意安全,请各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和解释工作。学校对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大家对学校建设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告。
xxx
xx年十月十六日
道路施工通告荐2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就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建设工程施工、待建筑物(构筑物)维修以及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经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批准后,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三、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防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四、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或未经批准施工导致交通设施被移动、损毁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一月二十八日
道路施工通告荐3
为保证土龙路、温彭路、温黄路、芙蓉大道等部分公路大修工程项目安全、顺利实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将对各道路实施双向半封闭施工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龙路半封闭范围:双流县九江镇场镇限高牌位置至温江界区域青羊区界木材加工场旁加气补胎门面处。
芙蓉大道半封闭范围:芙蓉大道下穿绕城高速通道。
温彭路半封闭范围:温江区寿安镇与生态大道相接处至普兴桥头郫县界处。
温黄路全封闭范围:温泉大道温黄路路口至温江与双流黄水镇交界处柑梓树桥尾处。
二、施工时间: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如该时间段内工程未完工,则封闭时间顺延至该工程完工之日)。
三、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减速慢行、注意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通行,并服从现场安全人员指挥。
请过往车辆和沿路居民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在此对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xx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9日
道路施工通告荐4
为了保证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及渭河人防隧道北出口提升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交通安全,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渭河人防隧道及其引道进行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
渭河人防隧道及其南北引道(分东西两侧先后半幅封闭施工)。
二、封闭时间
西半幅:10月15日至11月20日;
东半幅:11月21日至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道路封闭期间,人防隧道及其南北向引道双向半幅通行,限速每小时40公里,禁止2。5米(含)以上所有大中型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辆通行。
2、禁行车辆及行人由金渭大桥或蟠龙大桥绕行。
3、经由人防隧道通行的公交车线路调整方案由公交公司另行通告。
xx市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指挥部
20xx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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