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2-11-24 书信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书信吧,书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工具之一。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精选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时光匆匆而过,一学期结束拉,回顾一学期的耕耘与收获,我们满怀欣喜无限感激,感激您对我园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请您继续关注并协助孩子:

  一、确保孩子安康,尽量少带孩子去各种公共场所,杜绝接触传染病源,游泳时注意安全。

  二、合理安排孩子的作息时间,督促孩子早睡早起、坚持每天午睡,提醒孩子饭前便后洗手,协助孩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的持续养成。

  三、每天抽取一定时间陪孩子玩耍、尽量多与孩子交流,倾听孩子的心声,合理满足孩子的需求,享受天伦之乐,增进亲子间美好的感情。四、走亲访友时,鼓励孩子在亲友面前敢于说话、乐于表演,学会礼貌用语,增强孩子与他人交往的自信心。

  五、坚持让孩子自己独立进餐,耐心引导孩子学会穿衣、穿鞋等,多给孩子一些动手的机会,协助孩子提高自我服务能力。

  六、鼓励孩子为家人整理鞋袜、分发餐具、收拾碗筷,给客人端茶递水送点心等,学会关注生活、关爱他人,增强为他人服务的意识和社会交往的技能。

  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满足孩子学习的需要,多给孩子讲故事、做手工等,广泛培养孩子的兴趣,提高孩子的动手操作能力。祝:暑假生活愉快!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2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孩子们的平安和进步是老师与家长的最大心愿,让他们快乐的生活和健康成长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便于您和孩子学习和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童年,现将一些注意事项告知与您:

  1、请配合学校告知孩子初浅的安全知识及简单的自救方法(不玩火、电及易爆易燃物品等);教育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外出游玩注意交通安全,不让孩子单独外出,并告知与亲人走散后的联系方法;对孩子进行交通、用火、用电、用气、防毒、防盗、防身等安全常识教育,以防发生意外。

  2、在家长的指导下,孩子可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增强自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注意文明礼貌教育:倡导文明过节;学会有礼待人、做客;

  3、教育孩子不乱花钱,用好零钱,以免孩子乱花钱而染上坏习惯,培养孩子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和合理理财的好习惯。

  4、关注孩子的群体活动,孩子外出,家长应知道去向,提醒孩子做事要守信守法。

  5、抽出一些时间与孩子进行沟通,以便深入了解孩子的心理,确保孩子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6、合理安排孩子的作息时间,保证孩子的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中小学、幼儿园的接送车辆也随着大量增加,与之有关的各类安全事故也明显增多。很多事故教训极其惨痛,说明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生的接送车辆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特呼吁幼儿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不具备接送孩子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坚决拒绝乘坐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不安全车辆上学、放学。

  2、建议您不要让孩子乘坐小面的等小型车辆上学、放学。

  3、假如您家离学校不远,建议您鼓励孩子自行上学、放学。

  4、要经常教育孩子

  ①自觉遵守纪律

  ②不在车内打闹

  ③严禁在车辆行驶中将身体探出车外

  ④在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

  5、家长必须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6、发现有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幼儿,真诚地请您及时告知,有责任要求该车辆停止违法行为,不听劝阻的,要立即报警。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为孩子的安全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平安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确保您的孩子安全,敬请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特向您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夏季是多发台风暴雨季节,远离危房、危墙;不强行私自过易发洪水的险桥、河道,若遇突发台风暴雨,不强行让子女外出。

  二、家长要教育子女有事外出,须向家长打招呼,子女外出,家长要确定往返时间,亲自接送,严格监督子女的外出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三、雷雨天时要教育子女远离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拨打或接听电话,不使用电话线上网,最好拔掉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以免引雷入室,发生危险。

  四、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叮嘱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步行要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乘坐无安全保障的“三无”车辆,确保子女的出行安全。

  五、夏季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家长必须高度重视预防夏季肠道传染病,教育子女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卫生习惯。同时要教育子女不随意外出闲游,不摘食性不明的野果,以防食物中毒。

  平安是福,安全第一。敬请各位家长务必在百忙之中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督力度,时时提醒子女注意安全事项,一切以安全为重,确保子女平平安安,快乐成长。

  顺祝各位家长全家欢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合作!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5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按照国家、省、市、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县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广大学生、幼儿健康成长。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家长对子女的期盼!寒假期间,很多家长在纠结是否给自己的孩子报名参加校外培训。孩子学业的成长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平时课堂听讲的效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满足中小学生、幼儿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如若确有需要在寒假期间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切不可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尽量减少孩子的学业负担。同时,为了保障孩子参加假期校外培训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家长应谨慎挑选培训机构,做到一看、二试、三存。

  一看,即看培训机构是否合法。要选择持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培训场所宽敞明亮、通风、光照度符合学生健康成长要求,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选择收费有公示,教师有公示,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收费跨度不超过3个月的培训机构。

  二试,即不轻信广告宣传,先让孩子试听一两节培训教师的课,若满意再签订合同、付费。要抵制诱惑,量力而行,不跨学期付费或一次性支付高额学费。

  三存,即保存好维权证据,包括写明退款承诺的合同或协议,培训机构盖章或负责人签名的招生宣传资料、交费凭证等。

  关爱每一位孩子,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寒假生活而共同努力吧!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6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在炎炎夏日里,游泳是孩子最喜爱的活动之一,可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每一起溺水事故的发生、每一个正处于花季的少年儿童溺水身亡,都会给多个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我校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十分重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希望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把自己的孩子看好、管好,确保自己的孩子生命安全。

  首先,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要充分认识到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家长要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孩子切实认识溺水的危害,避免事故的发生。

  其次,家长要做好预防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家庭教育。孩子在家里的自由活动时间长,要切实把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要经常教育,时时提醒孩子,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再次,家长要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和方法,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救自护能力。有条件的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技能。家长一旦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要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各位家长,“安全重于泰山”。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他们的生命,进而影响家庭的美满和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增强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的自觉性,提高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切实担负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确保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7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自1996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幼儿园借此契机,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努力把幼儿园安全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家长自觉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服从门卫的管理,确保全园幼儿安全。

  2、家长应按时接送幼儿,放学后请不要在幼儿园内长时间逗留,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3、要注意季节病的预防和饮食卫生。时值春季,气温多变,是流感、流脑、麻疹、水痘、手足口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不带或少带孩子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对面咳嗽、打喷嚏,不随地吐痰等。当孩子患传染病时应及时通知幼儿园,并配合我们做好消毒及隔离工作。

  4、不给孩子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日常生活中教育孩子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不生吃海鲜等水产品。

  5、注意防范不良分子的侵害。教育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认识的人不要轻易让他们进门,要防范不良分子通过诱惑欺骗手段进入家里抢劫或绑架。

  6、请您和您的孩子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警句。家长到园接送孩子,要自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好表率,确保安全。

  7、孩子入园时衣着整洁,不佩戴任何首饰及危险品(如:小刀、小珠子及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用具等)。

  8、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好防雷击、防台风、防暴雨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自我防范与自护自救能力。

  9、教育幼儿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教给幼儿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的知识,牢记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以及监护人的号码。

  家长朋友,您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一生的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您家庭的幸福,是幼儿园的欣慰,更是祖国的期望。请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的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让孩子健康、快乐生活每一天!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8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寒假即将来临,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的生活和学习,成为家长们操心之事。家长因为工作原因把孩子“托管”给社会上的“托管中心”,或者在课余时间根据自己孩子学习的需要,寻找一些培训机构进行知识补习或者参加各类兴趣班培训。但是,由于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托管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种类繁多,我们担心您把孩子送到一些无证、违规、非法办学的培训机构(或托管中心)、乐器行、书画班、舞蹈室、补习社里去,孩子的安全、学习的质量得不到保障。且我们发现无证、非法办学的机构普遍存在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聘请的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出现打骂孩子的现象,个别“机构”还非法将宗教思想、信念潜移默化地传授给孩子。

  家长朋友们,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和学习质量,建议您送孩子走进培训机构的时候,请认准该机构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机构门口有否悬挂由我局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统一印制的标示牌,(后附番禺区内持有区教育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称、办学范围、地址、联系电话),请您慎重考虑我们的建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祝学生、家长们寒假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9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家长对子女的期盼!每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赢在起跑线上,为了让孩子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拳拳之心、殷殷之情令人动容。但如果对孩子“学科类培训”加码,提前学、超纲学,不仅增加了沉重的额外课业负担,也违背了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在此,我们向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

  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重视发展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必备的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基础技能,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课外负担。

  二、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并不意味着要减掉所有的课业内容,更不意味着要降低对学生的要求、弱化基本能力的锻炼。对于孩子来说,在校的学习和活动是最重要的,是排在第一位的。作为家长,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孩子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进行高效学习,提高校内学习质量。

  三、理性对待校外培训

  1、校外培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部分学生的补充性需求,但不宜盲目跟风参与,要综合孩子的特点、兴趣、特长、学业水平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孩子的自身特点参加校外培训班,不要强迫孩子去参加培训班。

  2、要选择证照齐全手续完备、培训行为规范、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好培训的项目、内容、时间,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培训质量,避免课外负担过重而影响课内的学习任务,校外培训仅仅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

  3、不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单纯应试教育培训;

  4、不让孩子参加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校外学科类培训、知识类学前班等。

  四、科学规划孩子的假期校外生活

  1、鼓励孩子参加力所能及地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培养孩子的爱心、社会责任感、社会交往能力。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发展孩子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改善孩子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3、制定锻炼身体计划,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体育运动项目,增强体质,养成终身锻炼的好习惯。

  4、培养孩子阅读习惯的养成,积极读书、做好读书笔记、写好读书心得,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5、适度对知识薄弱点进行复习,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实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五、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春节将至,返乡人员逐渐增加,疫情防控形式变得严峻复杂。在此,我们向各位家长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个人防护。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多通风。

  2、减少非必要的聚集,不要带着自己的孩子参加人员密集的聚集性活动。

  3、入校时,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

  4、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告知相关教师,症状没有好转之前不得参加任何机构的任何培训。

  六、积极参与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我县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教育行政部门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讲等违纪行为;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现象。良好的教育氛围,需要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及时向南华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进行举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成效。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切实减轻课外负担,快乐健康成长尽我们共同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养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培训,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群众反应强烈。近期,我市正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在此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孩子学业的成长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平时课堂听讲的效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查漏补缺、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如若确有需要安排校外培训,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兴趣培养、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切不可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尽量减少孩子的学业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查询”板块查询培训机构合法性、经营范围等信息,理性选择经审批且合法经营的培训机构,交费的同时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收退费办法。未经审批经营的非法培训机构较普遍存在场地安全不达标、无教师从业资格等问题,且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将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非法培训机构。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请家长们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现场察看培训机构是否主动将办学资质等信息进行公示,是否落实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如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不得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成绩排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无资格证教师,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请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家庭的未来。教育好您的孩子,保证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位家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切实减轻课外负担,为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尽我们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11

各位学生及家长:

  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大量涌现,在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需求方面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培训机构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有些培训和托管机构在学生安全和饮食卫生管理上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学生生命和健康安全隐患风险增加,社会反响强烈。

  为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我区于20xx年11月开始对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当前,区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联合执法组正在对所有无证无照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停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进行关停整改,希望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理解支持。

  学生学业的成长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平时课堂听讲的效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查漏补缺、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同时,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发展离不开家庭的关注关爱。如若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或托管机构,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盲目跟风选择,为了保障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应谨慎挑选证照齐全、规范安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或安全卫生的托管机构。

  关爱每一位孩子,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和托管的作用,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各位学生和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吧!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12

亲爱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丽水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暑假是广大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的佳期,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我们衷心希望家长朋友们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暑假家长们都会给孩子报名参加校外辅导培训班,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切不可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课程。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跟风从众,应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如果孩子确实有培训的需求,请您选择时要仔细了解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做到“三要:

  一要辨清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具备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民政(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且机构实际开设的培训内容必须和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办学内容一致。凡是注册为文化传播公司、教育咨询公司以及打着“全国连锁”“考级考试定点单位”等旗号的机构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

  二要实地查看。看一看办学场所的安全状况,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不轻信不实宣传,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须在教育部门备案;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当具备教师资格证,聘用的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须将师资信息公布在机构公示栏内。

  三要弄清合同收费是否合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摊派费用、强行集资或非法集资。家长在签订培训服务规范合同前,须仔细阅读培训合同内容,缴费后向机构索要合法票据并妥善保管。

  自觉抵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

  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和发展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不变追求。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祝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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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1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百日攻坚行动”的统一安排,红岗区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辖区各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组,于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实地排查、征集线索、核实举报,以及对以往“黑名单”机构回头看等方式方法,重点对证照不全、师资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违规办学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从而达到“保障家长学生权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根本目标。

  我们建议家长朋友为孩子合理安排校外培训,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能盲目跟风从众。

  二、正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部分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往往根据其他家长口口相传,对培训机构的要求只限于对学生成绩的提高幅度上,对培训机构的资质、教师素质、教学方式以及孩子人身安全问题缺少关注。

  建议家长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时,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盲目选择非法培训机构,既没有安全保障,也没有质量保证,还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我们建议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重点核实以下7点:

  1、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

  2、培训教师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场地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5、收费标准是否公示,一次性收费是否超过3个月;

  6、培训结束时间是否晚于20:30;

  7、培训内容是否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三、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目前存在的非法培训机构:

  一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

  二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

  三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或未登记的课后托管机构开设的学科辅导;

  四是以自习室名义开设的学科辅导。

  这些非法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有的机构地点隐秘,流动性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困难,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因此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四、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各级教育部门都有对师德行为的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推荐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若家长发现在职教师存在有偿家教或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行为,请及时举报。

  五、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缴费参加学习前,一定要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的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注意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以防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也希望广大家长在遇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办学机构无资质,在职教师补课办班等问题时及时举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课外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孩子的安全牵动着每位家长的心,让孩子在平安的环境中接受符合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教育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纠正县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我县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精神,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要求,对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治。目前,我县证照齐全的合格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无问题机构、通过整改达标机构)22所;取缔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自行不再营业的机构)19所;责令停业整改机构(已下发停办整改通知,但是未完成整改的机构)25所。现将《黑白名单》予以公布,该《黑白名单》具有动态变化性,将根据情况实时更新,欢迎广大家长、学生进行监督。

  寒假将临,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精神要求,严禁给学生“增负”,进一步优化校外培训环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请各位家长为学生选择经过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正式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接受符合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教育,让我们一起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屏障。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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