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电梯使用安全守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电梯使用安全守则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电梯使用安全守则范本
(一)电梯相关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相关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保证电梯必要的资金,确保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1.2.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
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3电梯作业人员负责电梯驾驶和电梯日常检查工作。
2、职责
2.1单位主要负责人
2.1.1建立、健全电梯安全使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考核培训班,保证电梯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2.1.2根据电梯使用特点和安全需要,配备电梯司机,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2.1.3组织制定实施电梯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4组织制定实施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对于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
2.1.5保证电梯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2.1.6督促、检查电梯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1.7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2.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2.1负责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2.2.2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2.2.3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2.2.4监督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落实情况和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召修的执行情况,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定期维护保养质量,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2.2.5做好电梯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工作,编制和落实年度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并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确保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齐全清晰。
2.2.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2.2.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日常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2.2.8负责组织实施电梯应急预案的演习,参加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2.2.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
2.3电梯作业人员(电梯司机)
2.3.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遵守电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3.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了解电梯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掌握性能,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3.4爱护设备,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3.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电梯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3.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4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
2.4.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4.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4.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4.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4.5保管电梯层门开锁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换开关的钥匙、操纵箱钥匙以及机房门锁的钥匙。
2.4.6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4.7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4.8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记录以及事故记录。
2.4.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二)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司机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电梯司机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4.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5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电梯应开离基站。
(三)电梯日常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