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宗旨:
本手册是根据中国政府法律、法规中有关劳动管理、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工作特性及特点所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使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益,成为“金碧辉煌”的一名真正优秀的员工。
2、执行:
本手册为公司劳动合约的重要补充和具体执行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本手册中的各款条文。
3、管理目标
金碧辉煌的管理目标是:
(1)向来宾提供最优秀的服务;
(2)培育和造就现代化企业管理的专业人才,引进先进的专业技术,全面发展公司的业务;
(3)以优质的服务和高效的管理使本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的地位。
4、管理理念:
管理理念:严谨、高效率、准确;让公司成为同行业的领导者。
服务理念:微笑、真诚、礼貌;无论何时保证客人受到亲切专业服务。
5、工作精神:
团队精神;服务精神;创新精神;节约精神;
6、员工品德:
为达到上述目标,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具有下列品德;
态度――以愉快及欢欣的态度对待工作,不断拓展公司业务;
笑容――对同事及客户表示真诚的欢迎,对来宾应常常面带微笑;
仪表――一个人的仪表、仪容要整洁大方,精神饱满;
自觉――乐意助人。同事、来宾有任何困难或疑问应自觉尽力地帮助解决、解答或提供可行的建议;
忠诚――对上级、同事应以诚相待,对公司应忠心不二,对命令应绝对服从。
7、公司用人政策:留强汰弱。
二、劳动条例
8、体格检查:
员工在被录用前,必须经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公司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费用自付),以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
9、录用:员工自签订劳动合约之日起,即被公司录用,成为本公司员工,享有劳动合约和本手册中所规定的权力及承担相应之义务,受法律保护,不被剥夺和推卸。
10、试用期:
录用的新员工自签订劳动合约之日起,前1个月为试用期,期满经所在部门及总经理室审定合格后,即予转正。试用期内,公司和员工任何一方认为不合适的,双方随时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退或辞职,但须提前七天,七天后生效,生效后须办理离职手续。
11、解雇: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劳动合约和本公司有关规章以及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刑事处分的将被立即解雇。
(2)因公司业务或经营方式有变动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裁减员工人数,但须提前十五天通知有关员工,同时给予有关员工下列之补偿:
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本人现领基本工资作为补偿金。
12、辞职:员工合约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必须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公司总经理室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员工未按此规定离职或擅自离职,公司将扣回员工一个月现领工资及所有信用保证金作为补偿。对辞职员工,公司不给补偿费。
13、离职手续:
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离职,都必须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交还公司所发给的全部财务。如办公用品、用具、工具、制服、钥匙、工作名牌等。领回个人物品及应领薪金,如未能交还公司财物的,按公司定价赔偿,否则公司有权扣压薪金和所有保证金,并有权予以追索。
14、升职和调动: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表现、品德、及学位提升优秀员工担任比现职较高的职务或调往其它部门同组岗位工作,员工应予服从,并在二天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到新岗位报到。提升职务的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实绩,正式委任新职或降回原职。
15、工作时间: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路途和拖班时间。公司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下班后或正常休息日加班工作,并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补贴(公司另有规定除外)。
三、公司规章
16、人事登记:
员工受聘前,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学位和待业证明(外地员工凭务工证和暂住证)等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由办公室存档,所有员工记录必须准确完整。员工住址、通讯、婚姻或家庭状况一有改变,就在一周内通知人事部门变更。
17、考勤: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批准,不得任意早退及擅离职守。
(2)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者,除扣全勤奖外,按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员工必须依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若需调休、调班或请假,必须用书面形式向直属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否则以旷工处理。
(4)员工应该留充分的时间作上岗前的准备工作,以使准时上岗。
(5)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非工作需要,不得串岗闲聊。
18、仪表:
所有员工必须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干净整洁,男员工头发应常修剪,发鬓长度不盖耳朵及衣领,女员工应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沫,头发梳理整齐不得蓬头散发。
19、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营业用具和工具的分配,由人事部门全权办理;
(2)办公用品、办公桌、工具箱、更衣柜一经分配,不利擅自转让,不准私装其它锁具;
(3)所有办公用品、工具箱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办公桌及工具箱内不得放食物、或其它危险品;
(4)公司各项设施及用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被窃,照价赔偿;
(5)公司有权随时委派人员不定期检查员工办公桌工具箱及文件柜。
20、员工制服:
(1)制服由公司统一提供,领用时须按规定登记入册;
(2)员工应小以保管自己的制服,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修复;
(3)员工离职时,必须把所发制服交回人事部,如有遗失或损坏,公司有权扣除有关制服押金作为赔偿;
(4)名牌是公司员工在公司的身份证明,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交还人事部门。
22、电话使用:
(1)员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公司高精密设施,如传真、电脑、电脑打字机、复印机、程控交换机等,如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专人处理;
(2)员工未经许可不得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必要的通话应在经理室进行并且简单明了,不得长期占线闲聊;
(3)接电话时应按公司统一规定之礼貌用语,嗓音优美,禁止高声喊叫。
23、私人物品: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不得带进公司,若有损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4、保安检查:
(1)公司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带出公司的所有物品,若有疑问,有权要求员工出示随身物品;
(2)凡需携带公司物品及贵重私人物品离开公司,须持有经理室签发的出门单。
25、维护公司声誉及财务:
(1)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物,不得肆意破坏及据为己有;
(2)未经公司许可,员工不利擅自以公司名义从事其它任何一切活动;
(3)所有员工必须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免损害公司声誉。
四、员工福利
26、公休假及年休假:
员工每工作满十二个月后(包括试用期)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十五天,年假期间的法定假日及公休日与年假自然相抵,年假应以连续方式享受,员工应提前十五天由本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总经理室有权因工作需要更改年休申请休假之日期以及天数,直至取消,年假除总经理室特别批准外,不能累积和预提。
27、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有以下法定有薪假期或另定的补假;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一天),十一国庆节(二天),如法定假期需要加班,公司按每人的基本月薪发给双倍的薪水或补休。
28、病假:(无薪)
员工病假必须持有区级以上的医院的病历及病假证明,并在病假的当天(连续病假为第一天)书面或电话通知直属部门主管得到许可后方可执行,病假结束后立即上交病假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
29、事假:(无薪)
员工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缺勤或请假,如有特殊原因而必须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直属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一天以内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二天以上由直属主管报总经理室审批,擅自休假作旷工处理,事假扣发当日工资,并影响全勤奖、年终奖金及福利。
30、工伤或死亡:
员工若有工伤事故,应立即通知直属主管和人事部,同时应紧急送往附近医院,工伤治疗期间底薪照发,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办理。
31、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上岗培训,凡公司出资外送或特别培训者,须另签培训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员工单方面违约,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辞退者,均须按培训协议赔偿公司有关培训费用。
五、奖励条例
32、奖励:
员工如有下列优秀行为和突出表现的,公司将根据实际业绩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所有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发后执行。
(1)开源节流,成绩显著者;
(2)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者;
(3)努力工作,为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
(4)为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技术革新,经营改革有成效者;
(7)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措施,挽回重大损失者;
(8)积极参加公司、社会活动、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设备、设施保养、维修、管理成绩显著者。
六、处罚条例
每位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罚,处罚分为四类: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和开除。
30、口头警告
员工因犯下列过失,将被处以口头警告,记录在案,同时可处以扣发10-30元的当月薪金。
(1)工作态度不认真负责(如工作时间闲逛、闲聊、喧哗、吃零食等);
(2)上班时间衣衫不整者;
(3)不修饰仪表仪容者;
(4)上下班没有签到或签出者;
(5)工作中不与同事友好合作者;
(6)工作中高声喧哗、粗言秽语者;
(7)随地吐痰者;
(8)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者;
(9)无意损坏或遗失公司用品和设施造成轻微损失者(经济损失另行赔偿);
(10)未经许可打与工作无关电话及长期占线闲聊者;
(11)擅自使用公司高精密设施、设备者;
(12)在工作场所存放私人食物、饮品或异物和危险品者;
(13)上班时间内未佩戴工作名牌者;
(14)收银员不及时送缴营业日报和现金者;
(15)吧员不及时上报营业日报者。
31、书面警告
员工因犯有下列过失,或因同类过失重复三次受到口头警告的,将被处以书面警告,同时可以扣发30-50元的当月薪金。
(1)对上级不礼貌,违背或不服人上司和经理的工作分配及指令者;
(2)旷工一天内者;
(3)未经许可撤离工作岗位者;
(4)上班时间打嗑睡、无精打采者;
(5)对同事、客户粗暴无礼或被客户投诉者;
(6)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同事,妨碍公司业务者;
(7)请别人签到或签出及代签者;
(8)在公司里乱写、乱画,破坏公司环境者;
(9)携物出门,拒绝保安部检查(包括公物、私物)。
32、严重警告
员工犯有下列过失或因本人过失连续受到三次书面警告,将被处以严重警告,并处以扣发50-200元的当月薪金,记录在案,在三个月内不得撤销。员工被处以严重警告后三个月内,如再次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将被立即开除。
(1)连续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下者;
(2)无理取闹,顶撞上司,拒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指令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损失者;
(4)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者;
(5)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者;
(6)挑拨煽动,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7)擅自挪用营业款及备用金者。
33、立即开除
员工如触犯下列过失,将会被立即开除,公司不予任何补偿,并没收所有押金。
(1)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2)工作时间内醉酒或服用麻醉物品者;
(3)在公司内争吵斗殴者;
(4)在公司恐吓、威胁他人者;
(5)做不道德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者;
(6)偷取公司、同事财务者;
(7)收受贿赂、侵吞公司财物者;
(8)泄露公司机密者;
(9)伪造证明,涂改记录,图谋不轨者;
(10)连续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工作标准,屡教不改者;
(1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34、接受过失处罚
员工必须在24小时内签收过失单或提出书面异议,超过24小时拒不签单者,将视为默认,不妨碍过失单的有效性。
35、无薪停职
员工多次违章或犯严重过失有充分认识者,在开除前,可采取不超过14天的无薪停职处分,如员工涉及刑事案件中,公司可延长该员工的停职期至处理结束为上。
36、上诉
员工有上诉的权利,对公司的处罚和处理意见不服时,可口头或书面逐级向上级领导上诉,直至公司最高管理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
七、卫生与安全
37、环境卫生
每位员工均有责任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及公共卫生,例如:不乱丢废物,不乱吐口水,用厕后冲水等,各部门须订相关的卫生值日制度,确保工作环境的优美。
38、火警
当发生火警时,不论程度大小,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
(2)按动最近的火警钟;
(3)报告消防部门,清楚告知火警地点;
(4)尽可能切断火警现场的一切电源,紧闭所有门窗;
(5)切勿搭乘电梯等升降设备,利用安全通道;
(6)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的灭火设备灭火或控制火势;
(7)切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来灭因漏电造成的火警;
(8)火势蔓延应及时帮助其他人员撤离现场;
(9)参加防火演习者,应熟记火警讯号、安全通道及灭火机的使用方法。
39、意外情况
如有意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抢救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
(2)立即寻求专职医生(在安全情况下,不要移动伤员),在发生意外的地方,加设标记防上他人进入;
(3)如果伤员急需抢救必须移动前,应在原地留下正确的位置图型,以供今后处理事故中作依据。
八、修订与解释
40、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修订本手册条款,本手册的解释权照公司总经理室所有。
如果您能遵守、执行本手册各项规定,本公司热诚欢迎您加入我们的行列,成为公司一员。
公司的效益就是您和我们的成功,我们的成功就是您的业绩和利益,愿您我以此手册规定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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