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

2022-06-22 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申请人曾于年月日对第类第号商标向你委提出申请,商标评审编号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撤回该商标评审申请。具体理由如下: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须知

  1。此申请书适用于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的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2。本案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3。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申请人提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须有申请人的书面授权。

  4。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当事人所指定的代表人提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须一并提交被代表的当事人的书面授权书5。具体理由较多书写不下的,可续页书写,并标明页码。

  • 相关推荐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相关文章:

撤回申请书04-28

撤回仲裁申请书08-10

撤回被告申请书09-22

撤回处分的申请书08-25

撤回仲裁申请书02-11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12-19

关于撤回诉讼的申请书01-03

撤回执行申请书03-10

仲裁申请撤回申请书02-27

刑事撤回上诉申请书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