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中国银行沈阳分行领导:
您好,我是沈阳xxx学院,xxx班的一名学生,汉(民族)、共青团员 (政治面貌)、河北xxx(籍贯)。
我家有五口人,具体情况如下:父母农民,在外务工;弟弟上高中;家中还有一位83岁的祖母,患有骨质增生症,生活勉强能够自理。父母两人的月均九百元的收入是我们家的唯一经济来源,维持我们兄弟的读书费用,且他们也都渐渐衰老,各种病症接踵而至。我本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实在难以支付高额学费,维持正常学业,只好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对国家助学贷款的了解: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助学到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则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一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利息,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人保证在校期间一定刻苦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时刻想到助学贷款的鞭策,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取得一份满意的工作,并保证一定按时偿还助学贷款的本息。不延迟还款时间,不违约。如若不按还款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保证不逃脱贷款。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一、申请贷款对象
户籍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湖潮乡(含中八片区六村一居)、党武乡、高峰镇、马场镇)高校录取新生及在校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共同借款人年龄需在25岁以上60岁以下,若共同借款人低于25岁或超过了60岁,请另选择其他直系亲属。
按照国家规定预科班学生一律不办理助学贷款。
二、贷款申请材料
(一)续贷(复印件2份)
1.需提交审核的材料: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原件,并填写系统续贷声明;②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两人的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③已注册的《学生证》;④《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⑤网络诚信答题成绩单;
(二)新贷(复印件2份)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学生家庭所在地村(社区)须在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贷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或法定监护人)两人的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必须到场;③《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收费说明单》;④网络诚信答题成绩单;
三、特别提醒
(一)学生请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n/,)进行贷款申请。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先注册,再登录;续贷学生可直接登录。登陆后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提交贷款申请(须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就学信息、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同时严格按标准地址填写: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导出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二份。首次办理贷款的申请表须送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或高中学校)审核盖章。
(二)贷款学生在登陆“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答题系统”网站(http://222.85.149.6:99/login.aspx)进行答题,答题成功后导出成绩单连同其他贷款资料一并提交资助中心进行贷款审核。没有进行网络答题的学生且答题分数在90分以上,否则我资助中心不受理贷款申请。
(三)为减少学生及家长排队等候的压力,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分镇(乡)办理的方式,请广大学生和家长登录申请序号系统,(网址为:https://jinshuju.net/f/dshyav),获得排序号码,也可微信扫描二维码获得申请牌号顺序。
新区2016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30日,早上9:30-12:00,下午2:00-17:30,周末整理档案,不办理。详细内容可浏览“贵安教育网”(gajyw)通知公告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受理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 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答: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具体办理时间可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要填写哪里?
答: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即可。详情可咨询当地资助中心老师。
4.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果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 两个学生可以用一个共同借款人吗?
答:可以。但是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 如何打印贷款申请表?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sls.cdb.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7. 为什么网站无法正常登陆,部分信息无法显示?
答:目前,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与ie10和非ie内核的浏览器不兼容,可能出现无法登录或报错现象。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8.如何进行提前还款?
答: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9.如何偿还已经发生逾期的助学贷款?
答: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还款日。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时,学生自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明细及金额,建议当月15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本月20日的罚息。
10. 如何查询还款账户?
答: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开贷款合同或者在贷款及应还款明细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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