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支出审计报告

2020-09-18 审计报告

  支出(payment),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获得另一项资产、为清偿债务所发生的资产的流出。如企业为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支付或预付的款项;为偿还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及支付账款或支付股利所发生的资产的流出;为购置固定资产、支付长期工程费用所发生的支出和生活中的消费支出。

  公务支出审计报告范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83号)的规定,以及省审计厅同步审计计划要求,黄岩区审计局组织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自20XX年1月至4月,对全区20XX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根据自查,175家预算单位20XX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3081.8万元,比2013年下降 17.78% ;会议费支出 821.80万元,比2013年下降 52.04% ;培训费支出381.57 万元,比2013年下降 44.33%。

  实地核查的68家预算单位20XX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597.43万元,比2013年下降35.83%;会议费支出 147.24万元,比2013年下降63.54%;培训费支出414.37万元,比2013年下降3.36%。

  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度黄岩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省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28条办法等规定,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加强了管理和控制,支出数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批复有待进一步细化

  对全区出国境经费预算资金由区财政统留,由外事办和对台办控制管理,财政部门按《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经费预算审核;对全区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由区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

  (二)“三公”经费支出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列入决算。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未定点维修,保险未办理政府采购。审计核实的43家预算单位未定点维修14家,占32.25%;部分未定点维修2家,占4.65%。

  (2)公车管理台账不健全,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13个单位20XX年公车运行费超过预算,总计25.71万元。部分单位燃油费报销时未附石油公司的充值登记单,加油未定点。

  (3)部分单位存在借用外单位车辆和超编制配车现象。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陪客人数超标准。

  (2)公务接待未定点。对43家本级预算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实,其中23家单位没有签订公务接待定点协议;6家单位部分在定点单位接待。内部(社会)审计核实的34家下属单位大部分未建立公务接待定点制度。

  (3)普遍存在接待费支出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现象。

  (4)少数单位超预算超范围列支公务接待费和存在跨年结算现象。

  (四)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会议费支出无签到册。

  2.培训费支出超范围及列支宣传费。

  3.会议餐费签单挂账未及时报销。

  (五)收入管理不规范

  区永宁江管理局20XX年未及时收取土地租金30万元、水电费2.63万元;区行政执法局20XX年未将停车位承包费19.18万元上交财政;区军干所房租费收入7.26万元未上交财政、未缴纳相关税费。

  (六)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1.经费支出手续不规范。4家单位存在大额采购支出未附合同、协议或清单。

  2.区永宁江管理局购入库存材料未入库管理。

  3.明细分类不准确。区黄埔同学会等4个民主党派会议费招待费明细分类不准确,存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的情况;区民主建国会培训费和专项业务活动费用没有准确分类。

  4.专项经费在往来款核算。区少体校往来款列收列支各类经费121.11万元;区妇联部分专项经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年末专项经费结余数8.44万元。

  (七)普遍未实行公务卡制度

  对43家预算单位进行统计, 38家单位招待费等公务支出均未实行公务卡制度;内部(社会)审计核实的34家下属单位没有实行公务卡制度。

  (八)部分单位未建立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相关制度

  43家预算单位有公务接待制度的单位26家(占60.46%),无制度的单位17家(占39.54%);有会议制度的单位17家(占39.53%),无会议制度的单位26家(占60.46%);有公车管理制度的单位23家(占53.48%),无制度的单位20家(占46.51%)。内部(社会)审计审核的.34家下属单位大部分没有建立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黄岩区审计局建议:要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的预算编制、批复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和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三公”经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综合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陈伟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相关单位都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出台整改措施。如农办已将无预算安排的1.78万元出国费用列入20XX年预算;区行政执法局、区永宁江管理局将非税收入补缴相关税费3.03万元后的53.41万元上交财政;区民政局等单位从20XX年开始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对借用外单位车辆立即清退归还;有关单位对未定点接待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接待费支出基础资料,在会议培训结束后及时规范办理会议培训费报销手续;区妇联、区少体校已改进专项经费核算,对结余8.44万元进行了清理。区纪委下发了《关于重申接待费季报制度的通知》,实行接待费逐笔季报制度;区财政局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等预算指标进行量化压缩,下发了《关于印发〈黄岩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黄岩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

  公务支出审计报告范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83号)精神,自20XX年1月29日起,萧山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XX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本次纳入审计对象为74家一级预算单位、117家下属单位,审计重点抽查了24家一级预算单位。经审计,24家单位20XX年度出国(境)经费7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5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4.63万元、公务接待费259.01万元、会议费134.39万元、培训费361.49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分别下降了49.91%、13.81%、11.29%、71.76%、47.85%和41.57%。

  审计情况表明,20XX年度区级机关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日趋规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各项工作,成立了萧山区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明确了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汇总报告、情况通报、调查问责等七大工作机制;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职责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度日益完善,提升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水平。20XX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萧山区区级机关会议、活动和培训管理规定》、《萧山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逐步建立完善了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体系。

  三是管控监督有力,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执行到位。财政部门强化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管控力度,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大力推行公务卡使用;区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对“三公”经费情况也加大了明查暗访和查处问责力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执行尚有一定偏差。

  部分单位对会议研讨、学习交流等差旅活动报销费用的标准把握不准,公杂费、伙食补助费等存在可报销未报销情况。

  (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部分支出手续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缺少派出单位公函现象;部分单位接待费支出未附明细清单;部分租车发票存在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人不一致、时间不一致等情况。

  二是部分费用支出存在超标准情况。部分单位存在会议费支出超预算现象;有2家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超区财政核定指标。

  三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存在费用支出未用公务卡支付情况;部分单位存在专项经费及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情况。

  (三)房产出租管理有待规范。

  一是1家单位由于通惠路、火车南站改造等原因,截止审计日尚未收缴房产出租租金557.25万元。

  二是1家下属单位20XX年收取租金收入34.69万元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

  三、审计建议

  审计从制度有待完善、单位内部控制有待加强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加强监督问责。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督查、信息共享和传递预警机制,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二)健全完善制度。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务支出相关管理制度,尽快出台车辆定点维修等管理办法;财政局、机关事务局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经营性用房的管理,健全完善办公用房配置、维修等管理和经营性用房出租管理等制度。

  (三)加强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公务支出管理规定,严肃规章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完整。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资产管理等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也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各单位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萧山区审计局向15家单位下发了审计整改意见函,目前,15家单位均及时上报了整改报告,相关问题在区级层面及有关单位得到了整改。

  一是出台相关制度。20XX年区委区政府办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用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萧委办〔20XX〕5号)和《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萧委办〔20XX〕6号),规范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用房管理,建立健全了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管理、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规范使用、统一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制度;20XX年7月萧山区招管办、萧山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公布20XX-2016年度萧山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萧招管办[20XX]17号),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上缴财政房租收入。两家单位已经将房产出租收入予以催缴并上缴财政。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公务接待支出未附公函或支出未附明细清单已经补充完整,并明确推行公务卡使用全覆盖;相关单位针对公务用车费用较大问题更新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审核和分配管理,并实行了单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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