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成绩优异学生的表彰奖励决定

2022-06-04 决定

         导语:下面这篇是关于学校对成绩优异学生的表彰奖励决定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关于对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习成绩优异学生的表彰奖励决定

  作为我校开局之年的第二学期,我校在区教育局、校委会的带领下,全体师生团结进取,努力工作学习,锐意改革,努力践行“五高五新”的办学理念,正向着我校美好的明天进发。

  为了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全体同学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现校委会研究决定分别对以下期中考试成绩优异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总奖金21800元。

  给予七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优秀奖学金的:04李奥、冯玉升、07白怡男、苗源、王诗妤、08石悦等6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100元;给予七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三等奖学金的:01刘立歌 、06米诗雨、01马童雨、01刘文朔、05刘硕文、08刘新园、01赵帅峰、06李媛媛、01张月莹等9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200元;给予七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二等奖学金的:01李木子、01温嘉诚、02苗鑫宇、03 郝晋雪、05梁莺馨、01王雪帆、05景国丽、04万家乐、05霍京凤、02刘畅、01魏佳、01吴启宁、08南欣宇、06刘静、03李翰东等15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300元;给予七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一等奖学金的:03周思琪、03尤湘淑、01高也钦、02 张嘉琳、03康昭昭、01任依然等6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给予高一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优秀奖学金的:01王亚茹、高璇璇、吴梦;02朱笑、谢莹、辛欢;05刘晓庆、李磊;06苏雅妮、马浩媛、陈思妮;07梁瑜芯、曹顺、高虎;08刘梦晓、王娟娟、曹子贤;09刘东、刘昭阳、高长天;10魏鑫淼、折宇、姜欣言;11董若涵、蔡逸静、李钟仪等26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100元;给予高一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三等奖学金,文科:03刘恺源、吴文文、高秀秀;理科:04李奇祥、李政卓、白杨、张新宇、卜星元、05张祺祺等9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200元;给予高一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二等奖学金的,文科:03高雅、雒婷、刘宁、贺苗苗、苗雨;理科 04 屈鹏鑫、冯毅、屈沛凡、田宇、赵文涛、雷雨、冯帅帅、韩利飞、杨春、白浪浪等15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300元;给予高一年级期中考试成绩优异、荣获一等奖学金的,文科:03 樊逸静、白杨(女);理科:04 白丽蓉、刘语嫣、李垄、王丰等6名同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学校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同学能够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老师、家长和社会;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以受奖励同学为榜样,不甘落后,奋起直追,后来居上,以骄人的成绩向学校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榆林**完全中学

  20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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