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理决定1
由于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及大区总监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跨区销售到其他区域,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公司和客户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以后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一致决定:对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xx1000元人民币处罚、大区总监xx500元人民币处罚以示警告,将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资扣除。
特此通知!
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员工处理决定2
司属各部门:
处长楼物业服务站站长,20xx年1月28日上午,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该员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影响。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邢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依据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第四节六十一条“工作时间擅自离岗,造成影响者或工作时间做无关事情者行政上给予警告并视情况给予一次性罚款”给予机处长楼物业服务站站长邢强警告处分一次;同时,结合我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不遵守劳动纪律扣绩效考核9分。
希望全司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物业公司
20xx年x月xx日
员工处理决定3
现有 分厂 车间员工 ,于20 年7月4日至7月12日,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工8天,并前有上班时间睡觉,不服从车间主任工作安排,并与之争吵。在20 年8月13日上午8点左右,跑到厂长室不听厂长善意规劝拍桌子大吵大闹。此员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厂规厂纪,给工厂的正常工作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厂纪厂规,经厂部研究决定对 Z作出开除处理。请全厂员工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分厂
20 年 月 日
员工处理决定4
学园总部惊悉山林基地事业部于近日组织的"神秘岛夏令营"活动中产生重大失职,引发当事家长集体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学园声誉之事件。
现紧急声明,决议如下:
1、对山林基地直接当事教师及管理人员停职审查。
2、暂停山林基地所有对外活动,立即整改。
3、对当事家庭受损害权益给予全面保护。
4、学园总部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驻山林基地,全面接管山林基地的管理权与经营权。
5、择近期召开本次事件的`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并向当事家长道歉。
对于这次事件,学园总部深表遗憾,并真诚道歉。
学园办学十余载,家长们的每一次问题反馈都是我们成长发展路上的助力,它鞭策着我们不忘初心,以孩子为本,以教育为本。此次山林基地失职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破坏了学园多年积累的声誉,我们与家长一样十分痛心。
学园郑重向社会承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园教育机构将引以为戒,开展自检自查,孩子的保与教必须并重。细致的生活照顾是一切课程进行的基础,孩子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我们将深刻反思本次事件中不足的地方,在客观环境、孩子照顾、课程设计中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把家长们的托付当做我们最重的责任,也诚恳邀请各位家长朋友们的监督。
学园教育集团
20xx年8月19日
员工处理决定5
关于对刘祥丰等四名同志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 各船舶、机关:
刘祥丰,男,现任“中建方驳102”船长职务;王立明,男,现任“中建方驳102”大副职务;孔松,男,现任“中建拖9”船长职务;李建华,男,现任“中建拖9”大副职务。
主要事实经过:
1、xx年5月21日,“中建方驳102”在晚上施工结束后,刘祥丰提出夜餐,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容留李建华、吊车司机朱加利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结束后朱加利酒后寻衅滋事,刘祥丰同志未能及时制止,导致“中建方驳102”部分船员无法正常休息和工作。
2、xx年6月24日,“中建方驳102”在与“中建拖9”工作配合中因“中建拖9”舵效失灵,导致“中建方驳102”船舶失控,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孔松二人在高频对话中工作态度极其恶劣,而后王立明在高频对话中与孔松对骂,且有动手行为,被其他船员及时制止。
处理决定:
鉴于上述事实经过,刘祥丰等四名同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中建筑港船(20xx)2号>文件》、《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
1、对刘祥丰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xx元;
2、对王立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xx元;
3、对孔松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
4、对李建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以上四名同志的罚款自发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资中相应扣罚。希望广大船员、机关干部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对屡教不改、明知故犯、视安全为儿戏的违章行为公司将严肃查处。
员工处理决定6
各部门、单位:
1月15日晚,集团公司办公室小车班临时派驻到某某办事处的替班司机某某与办事处经理某某外出喝酒回到住处后,某某出言不逊与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发生口角并升级为殴斗,二人厮打过程中某某用水果刀将某某轻微划伤,办事处经理某某在阻止某某用椅子挥向某某时被误伤头部。
上述两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厂规厂纪,在公司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教育本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事件做如下处理:
一、某某酒后寻衅滋事,对事件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并承担某某的全部医药费用;
二、济南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不能克制自己,在厮打过程中动用水果刀,造成事态扩大,在该事件中负次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三、济南办事处经理某某作为办事处负责人,管理意识薄弱,私自外出喝酒,同时未能及时制止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争做文明员工。尤其是在外工作的员工要加强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xxxx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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