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存在不足与建议
近年来,镇人大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我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围绕党委中心开展人大工作的意识仍不够强。主要表现在各镇人大的工作思路、运作机制、工作方式还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不善于把握经济发展大局,找不准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未能及时了解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围绕发展人大工作较少,使人大工作表面化、形式化。
(二)依法监督的力度仍不够大。个别镇人大主席认为自己已退居二线,工作没有奔头,对开展监督工作心有余悸、怕得罪人。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的各种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较少,提出的建议没能跟踪到底,监督力度不够,地方权力机关的性质不能充分显现。
(三)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一些代表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不强,当“荣誉代表”、“会议代表”;二是代表履行能力较低,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熟悉,议政积极性不高,不善于为民代言,不愿意接触矛盾,当“好好先生”;三是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指导支持不够,较少组织农村代表开展培训学习、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走访选民等活动。
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镇工作做好了,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有了基础,有了保障。做好新形势下的镇人大工作,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第一、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这是我们一贯的指导思想。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无论是组织代表活动,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在指导思想上立足于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工作进程上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遵循法定程序,又要做到灵活多样,讲究实际效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法定程序形成决议、决定,保障和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推动民主法制化进程中,农村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镇人大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从事镇人大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实践,使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要在行使法定职权方面进行实践创新。要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进行实践创新,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方面进行实践创新,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要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法律赋予镇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镇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镇人大要认真行使这些职权,做到既积极、又稳妥,确保实效。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一般情况下,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要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区各镇人大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会议、学习、视察、调查、评议、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代表建议办理等各项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人大代表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不断推动镇人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我区基层治理的建议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会带来整个社会的深刻变革。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执行者,作为基层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作为村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基层党组织必须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加快自身功能转型,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一、我区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化带来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复杂化,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提出了新考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使原来按行政村设置的党的基层组织出现了组织涣散、思想混乱、凝聚力和战斗力下降等情况,增加了基层党员管理工作的难度。一是存在“谈义务和奉献少,讲权利和索取多”的思想。一些党员的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开始关注自我价值的实现。有的村民说:“现在村民入党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在今后村里选举时捞些好处。”二是存在“党员不党员无所谓”的思想。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不缴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服从党组织安排,只有在换届选举时才“抛头露面”。三是存在“信组织不如信天地信自己”的思想。一些党员看不清社会主流,分不清发展方向,甚至因为党内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而产生信任危机;有的受封建迷信思想迷惑,参与一些封建迷信活动;有的理想信念太空泛,认为挣钱才是硬道理。与此同时,管理环境内部的组织结构由过去相对封闭、单一、线性的形态,逐步演化成为开放、多元、交叉的形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共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则发展成为独立承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职能的组织实体,并衍生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等新型机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也获得了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基层党组织如何将自身的力量和作用渗透到各类新组织中,着力提升自身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一代人中的影响力和调控力,巩固在基层事务中的领导地位,已成为党夯实执政基础的关键环节。
(二)城镇化形成的利益群体多元化,对基层党组织利益整合功能提出了新考验。城镇化形成的村(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土地征占的补偿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农民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数量众多的农民失去土地,打破了农民传统利益结构。二是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城镇化过程就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解决其就业安置问题。三是利益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如王坛镇,24个村居由多个村合并而成,导致村民在血缘、业缘、人缘关系上互不相通,短期内很难形成利益上的共识。针对典型的多元特征催生的强烈的群体异质性,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好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使其和谐相处、相得益彰,变得越来越紧迫和重要。
(三)城镇化进程中的民众需求扩大化,对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考验。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加快推进,村民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他们的关注点已不再是有没有服务和有多少服务,而是服务态度的优劣和服务质量的高低。同时,由于村民的服务诉求更加多样,便民服务需求的类别也呈现多样性和差异性,这对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基层党组织要满足日益扩大和多元的社会需求,任务更重,难度更大。
(四)城镇化导致的基层民主显性化,对基层党组织引导基层治理提出了新考验。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村民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他们对城镇化进程中的自身定位有了新的认识,强烈要求拥有并实现自己的权利。随着民主意识、参与意识、自主意识的明显增强,村民高度关注集体资产的处置和运行,希望通过更为广泛的民主途径体现自身的主体地位。这对基层党组织的动员能力提出了更大挑战。如何积极有效地引导日趋显性的民主意识,并充分整合各种民主力量,使其有序参与村级事务,是基层党组织必须破解的重要课题。
二、几点建议
(一)组织设置方式创新:融合型与专业型组织并重。一是打破行政村域和城乡地域限制,以村村联合、村企联合、镇直机关站所与村联合、城乡基层党组织联合等多种形式,构建联建型党组织。二是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以产业链为纽带,建立产业型党组织。三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流动型党组织,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动态性。四是以党员个人的兴趣、特长及所发挥的作用为基础,在群众性组织中构建功能型党组织。
(二)领导方式创新:领导核心与社会核心并重。基层党组织不仅是政权系统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系统的领导核心。基层党组织应通过政治领导、利益协调和文化导向等服务,为其他治理主体健康发展创造必要条件,赢得各方的信任和认同。
(三)运行模式创新:淡化行政色彩与彰显非权力性影响并重。随着政党生态的变化,基层党组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一是功能的缺失,该做的没做;二是功能的越位,做了不该做的;三是功能实现机制的不畅,想做的做不好。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基层党组织必须通过创新体制机制,调试原有功能,构建适合新型城镇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模式。从基层党组织运行的价值导向看,这种新模式淡化了管理色彩,以推进服务为基本导向;从基层党组织运行的基本方式看,这种新模式依靠政党自身活动,通过引导和示范,实现党组织的影响。
(四)协调机制创新:利益表达与利益整合并重。在转型社会中既有经济组织,也有社会组织;既有经济能人,也有文化精英。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使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要维持基层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建议把各治理主体纳入体制内,在各主体充分表达的基础上有效整合日益复杂的利益关系。利益协调功能的发挥,要求基层党组织成为“整合的工具”,即在维护所代表的阶级和阶层利益的基础上,把农村各种力量有效组织起来,使各种利益群体结合起来,实现各主体利益的均衡化。
(五)成员成长机制创新:先进性与纯洁性并重。转型期,基层党组织能否顺利适应变革,成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关键。一是创新选拔任用机制。坚持优胜劣汰的标准,选拔素质好、能力强的社会精英进领导班子。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机制。以能力和素质为导向,构建成员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三是创新议事决策程序、民主评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创新成员进出口机制,保持团队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关于加强基层稳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的收官之年,也是基层换届之年,安保维稳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自2004年启动“平安建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将落实维护平安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多举措推进平安建设,基层总体保持了平安稳定和谐,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基层稳控工作存在的问题侯卫东官场笔记
(一)基层基础工作不够夯实。一是基层综治水平有待提升。“前台一站式受理、后台一体化解决”的运行机制尚未健全,信访、调解、流动人口、社区矫正、安全生产等基层管理力量分散。村规民约尚未推行,难以发挥化解村务管理、邻里纠纷等基层实际问题的作用。村干部的基层治理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够,受3年任期制影响,大部分综治干部第一年刚上任不熟悉情况,第三年稍微熟悉情况,又因换届影响工作成效。二是治安防控体系不够健全。特别是针对“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黄赌毒等治安乱象,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中尚未做到有的放矢,导致治安乱点监管难。三是平安网格建设流于形式。“两网”融合工程推进不力,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与综治视联网平台建设尚未统筹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整合乏力、考核激励机制缺失、活动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作为。
(二)重点人员管理乏力。一是重点信访人员管理欠妥。目前基层对这些人员的管理主要以规劝为主,效果甚微,个别重点信访人员难以驾驭。二是流动人口排查管理难。外来流动人口无固定工作、无固定住所、居住分散隐秘,仅靠公安部门的“单打独斗”、村(社区)干部的排查、出租房房主的配合还远远解决不了流动人口的排查管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