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审计目的是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管理建议书仅指出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应被视为对内部控制发表的签证意见,所提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和公证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内部审计管理建议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用!
公司管理当局:
我们根据授权对XXX项目部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公司管理当局引起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工费支付方面:
公司对施工队没有统一签证劳务承包合同,对人工费结算的单价没有标准,在配制、支拆模板分部工程结算中,存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施工队结算单价比签订合同的施工队的单价高1.5倍,截至2005年11月25日支付的166万元人工费没有人工费结算单。我们认为,对施工队应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明确人工费结算的单价和具体的施工内容,支付人工费应以人工费结算单显示的实际施工内容为依据。否则会造成以下影响:
1、不能确定支付人工费的合理性,可能会存在多支付人工费的情况;
2、可能会发生相关人员舞弊行为;
3、可能会提高工程实际成本,从而减少公司利润。
针对目前公司的现状,我们建议:
(一)、由于施工队伍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公司可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并签订施工劳务合同:结合公司承接的主要是YYY公司的别墅项目,公司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应以业务素质高,技术精湛的施工队伍为第一选择。在此基础上充分考察建筑市场,了解施工队的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并确定工程单价,就其施工内容订立承包合同;
(二)、人工费结算规范化管理:人工费结算单由公司按照实际结算格式统一印制,进行连续编号,一式四联,并建立一套领用登记制度,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对施工队进行结算只针对公司统一印制的结算单进行付款;
(三)、人工费结算综合控制,过程监管:首先在工程开工之前,结合各个劳务合同订立的施工内容和单价对各个施工队的总人工费以结算单的形式初步核算,并一式四份,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分别交由施工队、财务、预算部以及公司经理各一份。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与原先约定的合同施工内容不符的情况,应针对变动部分对各个施工队人工费的初步核算及时作相应调整,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归档。这样就可以从总费用上对各个施工队应该支付的人工费总额进行控制。
其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支付人工费以各个施工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对各个施工队完成的工程量建立一套审核制度。由负责施工现场的公司管理人员按照劳务合同单价为各个施工队计量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要求各个施工队签字确认,经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公司财务按公司规定进行付款。
另外,针对公司目前临时用工频繁,占主体工程人工费的比重大,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控制:一方面是对临时用工结算上:临时用工结算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临时用工结算单,并在结算单上明确临时派工的施工内容,以便对临时用工的`审核;另一方面是加强对临时用工指派的控制:当出现临时派工时,施工现场派工人员应严格审查临时用工内容是否已包括在施工劳务合同承包的施工范围之内,然后提请项目经理审批,经考核施工内容,权衡采用临时记工形式结算的经济性,最后决定是否采用临时用工。
二、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存在严重超设计用量的情况,公司对施工队领用的大沙、石子等大堆散材没有办理出库手续。我们认为由于没有办理材料出库手续,会造成以下影响:
1、不能确定实际用到工程上材料数量,同时不能对施工队的材料用量情况进行考核;
2、可能会给材料员舞弊提供机会;
3、不利于查明材料亏损原因;
4、影响到资产负债表存货余额的真实性。
针对目前公司的现状,我们建议:
(一)、针对各个施工队的施工内容,对各个施工队所需的材料进行总量控制,首先是施工队提供所需的材料清单,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核实,项目经理审核后作为对施工队领用材料的总量控制;
(二)、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分批给各个施工队提供其施工所需的材料,办理出库手续,并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约定,施工队负责保管公司为其提供的材料,工程结束后,对各个施工队实际所用材料的总量进行盈亏分析,并建立奖惩制度。
以上建议希望引起管理当局的高度重视,尽快进行处理,完善工程方面的内部控制。